門式起重機司機安全操作製度(劉莊煤礦)
1、起重機司機經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考試合格後,發給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獨立進行作業。
2、司機在工作前應對起重機各安全裝置及零部件進行仔細檢查,確認靈活、可靠,方可使用。
3、工作期間要集中精力,不打瞌睡,酒後嚴禁開車。
4、司機必須用手柄開關來操作,不可利用安全裝置來停起重機的各運行機構
5、起重機司機應反複學習起重吊運信號。
6、司機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信號進行操縱,但對任何人發出的危險信號,司機應緊急停車。如遇到指揮信號不明或發現指揮信號有錯誤,司機有權不開車,在機車前,必須鳴鈴示意。
7、在吊運過程中,被吊物的高度要高於地麵設備或其它物體半米以上,吊件下麵不得站人,不得將吊件從人頭頂經過。
8、用兩台起重機合吊一物件時,應使承載均勻,起升機構的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同時起吊或降落。被吊物件重量不能超過兩台起重機的額定起重重量之和,並要在技術人員監督下,有專人指揮。
9、露天起重機如遇大雨、大雪、大霧和大風(6級以上),影響起重機安全運行時,應停止工作。在軌道上運行的起重機應將夾鉗夾緊,防止起重機被風刮走。
10、起重機在運行過程中,如遇到緊急危險情況時,應立即拉動緊急停車開關停車,如起升機構的製動突然失靈,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在安全地帶。
11、在突然斷電時,應立即將主電路開關切斷,然後將所有控製手柄轉到零位,並切斷電源。
12、起重機司機應嚴格遵守“十不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