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提供住房、解決戶口,或提供其他福利待遇的,能否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5-08-18 11:17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隻有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才能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而對於用人單位提供其他特殊待遇是否可以約定服務期問題,實踐中需要區分情形對待:對於“落戶”待遇一般不能直接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第32條即是如此規定;對於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價值較高的財物,如汽車、房屋或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用人單位仍可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勞動者違約的可以要求相應比例返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勞動合同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第七條即是如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