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承擔什麼責任?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5-08-26 22:11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問:我前年5月進入上海一家建築設計公司工作,當時與單位簽訂了五年的勞動合同。之前工作一直很順利,單位也及時支付每月工資。但前幾日單位突然通知我說“由於項目量減少,單位現在不需要這麼多人,所以單位決定與你解除合同。”之後,我通過了解獲知,單位並沒有什麼重大客觀因素變化或經營困難。請問單位在沒有任何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隨意解除我的勞動合同,我可以主張什麼權利?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麵履行各自的義務。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此外,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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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用人單位受到的處罰作為解除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