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份井下提問應知應會內容
2015年9月份井下提問應知應會內容
根據《關於開展瓦斯防治、防突專項常態化培訓的通知(永煤培訓信函〔2015〕46號)》要求,9月份的井下提問應知應會培訓主題定為“瓦斯防治及防突基本知識”。
1、開拓前區域預測有什麼作用?
答:用於指導新水平、新采區的設計和新水平、新采區開拓工程的揭煤作業。
2、開拓後區域預測有什麼作用?
答:用於指導工作麵的設計和采掘生產作業。
3、區域預測一般根據什麼方法進行?
答:根據煤層瓦斯參數結合瓦斯地質03manbetx 的方法進行,也可以采用其他經試驗證實有效的方法。
4、在突出煤層出現哪些情況時,應判定或視為突出危險工作麵?
答:(1)在突出煤層的構造破壞帶,包括斷層、褶曲、火成岩侵入等;(2)煤層賦存條件急劇變化的區域;(3)采掘應力迭加的區域;(4)在工作麵預測過程中出現噴孔、頂鑽等動力現象;(5)工作麵出現明顯突出預兆。
當出現上述第(4)、(5)情況時,應判定為突出危險工作麵;當有上述第(1)、(2)、(3)情況時,應視為突出危險工作麵並實施相關措施。
5、煤巷掘進工作麵和回采工作麵進行區域驗證時,應符合什麼要求?
答:(1)在工作麵進入該區域時,立即連續進行至少兩次區域驗證;(2)工作麵每推進10~50m(在地質構造複雜區域或采取了預抽煤層瓦斯區域防突措施以及其他必要情況時宜取小值)至少進行兩次區域驗證;(3)在構造破壞帶連續進行區域驗證;(4)在煤巷掘進工作麵還應當至少打1個超前距不小於10m的超前鑽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測地質構造和觀察突出預兆。
6、當區域驗證為無突出危險時,應當采取什麼措施進行采掘作業?
答: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後,可進行采掘作業。但若為采掘工作麵在該區域進行的首次區域驗證時,采掘前還應保留足夠的突出預測超前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