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機關管理人員行為準則及責任追究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為進一步規範全公司機關管理人員工作紀律和作風建設,對照“三嚴三實”要求,在鞏固群眾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基礎上,高標準、嚴要求規範日常行為,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質量,打造一支作風嚴謹、紀律嚴明、服務熱忱、素質過硬的機關管理人員隊伍。結合實際,製定《西部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機關管理人員行為準則及責任追究辦法》。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機關各級管理人員。
第二章 規範內容
第一條 忠誠企業
1.熱愛崗位、珍惜崗位、勝任崗位,不準做有損公司形象、公司利益的事,努力提高職業技能;
2.奉獻企業,不準在工作期間經營或借他人名義經營與自己職務有關聯的業務;
3.工作上要盡忠職守,服從組織、服從領導,不準陽奉陰違或推卸責任;
4.嚴格遵章守紀,自覺按照公司規章、程序辦事、不準違規辦事,不準擾亂工作和生產經營秩序,切實做到廉潔自律、公私分明;
5.增強服務意識,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多層次、全方位地掌握情況,把工作做深做透做細。
第二條 儀表儀容規範
1.工作期間著裝要幹淨整潔,不準著奇裝異服;
2.保持頭發整潔,自然大方,男職工頭發不宜過長,不準留怪異誇張發型,不染奇色頭發;
3.保持臉麵整潔,男職工不準留過長胡須,女職工不準化濃妝和奇妝,塗指甲油要盡量用淡色;
4.不準佩戴過多飾物,不準使用過濃香水;
5.保持服裝整潔、服飾端莊大方,上班不準穿拖鞋和穿著過於暴露服飾。
第三條 行為舉止規範
1.按照公司要求在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標準提前十五分鍾上班,延遲五分鍾下班;不早退、不曠工,工作期間不擅自離崗,外出需請假,不準漏按指紋、不按指紋;
2.進入辦公室,整理好個人和辦公物品,保持辦公桌椅幹淨,定置定位,不準亂堆亂放;
3.上班後搞好各自崗位周圍和包幹區的清潔衛生工作。做到地麵淨、玻璃淨、台椅淨、物件淨、門窗淨,垃圾雜物不準堆放樓道,不準隨地吐痰;
4.坐姿端莊,不準有躺椅、趴桌台、坐桌台、高蹺腳等不雅行為;
5.在工作場所不準吹口哨、哼小調、大聲喧嘩,在通道、走廊要相互禮讓,不能搶行;
6.在工作場所不準吃零食、幹私活,嬉笑打鬧、打牌、玩遊戲、上網購物、炒股以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7.在公司辦公樓內禁止吸煙,不準上班時間擅自離崗逛超市;
8.不準在上班期間帶小孩出入辦公樓;
9.工作時間禁止打私人電話,確有急事盡量簡短;
10.保持辦公場所安靜有序,不準串崗閑談,嘻笑喧鬧;
11.員工之間相互尊重,和諧相處,緊密合作,不準相互爭吵,不準隨意翻看、拿取他人物品;
12.工作期間不準互相聊天閑談,搬弄是非影響團結,不準有陽奉陰違或敷衍了事的行為;
13.工作期間及中午接待客人不準飲酒;
14.遇到客戶和基層單位人員要熱情服務,主動讓座倒水,耐心解答有關問題,不準有“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行為;
15.外出或下班後,辦公桌麵應保持整潔,不準在辦公桌椅掛任何衣物;
16.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不準有拖拉、延誤、滯後工作的現象;
17.顧大局、識大體,堅決服從組織安排,做到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組織,不準有頂撞領導的行為。
第四條 言語規範
1.不準用綽號或單用“喂”、“哎”等稱呼、招呼他人;
2.不準說粗言俗語、汙言穢語;
3.接聽電話,應說:“您好”,在辦公室接聽電話應放低聲音,不影響他人辦公,通話簡明扼要,不得在電話中聊天;
4.接待辦事人員要使用“您好、請進、請坐、謝謝、再見”等禮貌用語;不準言語態度蠻橫;
5.遇見領導、同事要主動打招呼和相互問好,不準沒有禮貌的行為;
6.遇到客戶和基層單位人員,應自覺用敬語招呼,接待結束應敬語相送,不準與客戶和基層人員爭吵。
第五條 內外部關係處理規範
1.尊重領導,認真執行領導的工作指令。與上級有不同意見可以陳述,但不準消極怠工;
2.同事間應謙恭相讓、互敬互尊;部門之間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樹立大局意識,不準有背後對公司和領導妄加議論、評論的行為;
3.發現有直接危害公司財產、安全等嚴重不良行為,應立即予以製止;發現領導和同事有其它不良行為應實事求是向上級反映,不準私下擴散或傳播小道消息;
4.遇到客戶和基層單位人員有不文明言行應禮貌製止,做到有禮有節;
5.出差人員或外出工作應文明禮貌,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公司形象;不準私自改變出差路線或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不得接受客戶的安排;
6.對基層單位的報告、請示,解決和答複要及時,緊急問題要在當天給予回複。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向主管領導及時彙報,保質保量的完成各項工作。
第六條 道德規範
1.節約用電、用水、辦公物品及各種材料,不準私自占有、外借公物,盡量做到無紙化辦公;
2.不準侮辱、誣告、誣蔑、造謠、中傷他人、挑撥離間;
3.不準罵人、打架、無理取鬧;
4.不準挪用、貪汙、盜竊公共財物;
5.不準索要業務客戶的物品、錢財及宴請;
6.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業務,不得泄露業務和職務上的機密;
7.不準以職務之便徇私舞弊、以權謀私,或以公司的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8.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嫁娶,中層以上幹部要按照《關於規範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向組織報告;
9.不準組織幹部職工給領導幹部拜年;
10.嚴格遵守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定,不準公車私用;
11.不準參加有損公司利益的其他活動。
第三章 責任追究
第七條 對機關管理人員違反本辦法的行為要進行責任追究。
第八條 責任追究種類
批評教育、書麵檢查、通報批評、經濟處罰、調離崗位、黨紀、政紀處分。
第九條 責任追究方式
1.問題較輕、影響較小的,視情節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書麵檢查、通報批評、經濟處罰;
2.問題較重、影響較大的,視情節分別給予、調離崗位、黨紀、政紀處分、經濟處罰;
3.涉嫌違紀的,視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經濟處罰;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條 責任追究條款
1.違反本辦法第一條之規定的,視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經濟處罰;
2.違反本辦法第二條之規定的,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書麵檢查、通報批評、經濟處罰;
3.違反本辦法第三條、第四、第五條之規定的,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書麵檢查、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經濟處罰;
4.違反本辦法第六條之規定的,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書麵檢查、通報批評、試崗、調離崗位、黨紀、政紀處分和經濟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公司機關領導人員要帶頭執行本辦法,各級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本辦法。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集團公司紀委、黨群工作處、人力資源處牽頭實施監督,各基層單位共同監督執行。
第十三條 各部門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組織專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屢教不改、重複發生違規行為的單位,要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第十四條 各分、子公司、項目組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集團公司黨委、集團公司紀委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