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嚴厲追責成為黨風廉政建設“新常態”
讓嚴厲追責成為黨風廉政建設“新常態”
近日,中央紀委轉發《中共河南省委關於新鄉市委原書記李慶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新鄉市紀委落實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的通報》並指出,要強化責任追究,層層傳導壓力,使問責成為常態,推動全麵從嚴治黨落到實處。(9月6日新華網)
據報道,在李慶貴任新鄉市委書記期間,河南省紀委立案查處了新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賈全明,新鄉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書記、市公安局原局長孟鋼,新鄉市政府原副市長崔學勇等三名廳級領導幹部,並且這三人所涉案件金額特別巨大,社會影響特別惡劣。除了給予李慶貴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領導職務外,河南省委還決定對新鄉市紀委進行通報批評、責令作出檢查,並且免去市紀委原書記王炳奇的領導職務,對其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檢查、另行安排工作。
其實早在去年,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北京代表團審議時就指出,各級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成員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有領導責任。紀委要切實承擔起監督責任,認真監督執紀問責。對責任不落實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對於此次黨內嚴重腐敗事件,河南省委立場鮮明、重拳出擊,既追究李慶貴同誌的主體責任,又追究市紀委的監督責任,其處罰麵之廣、處罰力度之強,在全國範圍內都屬罕見。河南省委“嚴追責”的態度和“雙追責”的行動是切實貫徹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更是為全國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樹立了一麵旗幟。有權必有責,失責必追責,隻有讓嚴厲追責成為黨風廉政建設的“新常態”,才能使各級黨委書記敢於擔當落實主體責任,才能使各級紀委以紀律和規矩為準繩落實監督責任,創建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文/采采芣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