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礦證照申領"六證"簡化為"三證"
人民網太原9月15日電(趙芳)近日,山西省煤炭行政審批製度改革方案發布。《方案》主要對煤礦建設項目省級審批事項和國家審批權限內的省級配套事項以及證照辦理進行改革,適用於山西各煤礦主體企業和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同意新建煤礦企業的省級審批事項,從之前的63項精簡合並為38項。
《方案》指出,2020年前,除“關小上大、減量置換”外,全省不再審批建設新的煤礦項目。同時停止審批年產500萬噸以下的井工改露天開采項目。凡符合政策規定的新建項目和目前已進入行政審批程序的其他項目,都要按本方案設置的審批流程就近並入新的階段繼續審批。屬於國家有關部委審批的事項,要密切跟蹤其簡政放權的改革進程,及時調整省級配套事項;屬於省內審批權限的事項,要嚴格界定市、縣人民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的權力邊界,做到放管結合、規範運作。
此外,將煤礦企業原申領的“六證”統一簡化為“三證”,即取消《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礦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保留《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煤礦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規定期限內必須取得《煤礦安全資格證書》,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具有《煤礦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上崗。
深化煤炭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對於激發市場活力和企業創造力、促進煤炭產業轉型發展意義重大。現行審批製度弊端突出、飽受社會詬病,主要是審批事項雜、環節多、手續繁,審批過程不公開、不透明,事中事後監管不到位,權力製約監督有缺失,甚至設租尋租、滋生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