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要做到心中有戒
日前,淮北礦業紀委立案查處了海孜礦副礦長靳冬嚴重違規違紀問題。經淮北礦業紀委全委會研究並報淮北礦業黨委批準,給予靳冬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按副科職級安排)處分,並責令海孜礦黨委對其他17名科級及以下違規違紀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同時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規定,對礦有關副總以上領導幹部進行了責任追究。對靳冬等人的嚴肅查處,對相關領導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的嚴肅責任追究,再次給那些思想上糊塗、麻木和政治上不清醒、不明白的黨員幹部敲響了警鍾。
淮北礦業黨風廉政建設方麵的製度不可謂不多,懲處不可謂不嚴,為什麼總有一些黨員幹部頂風違紀?關鍵一點是因為他們缺乏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缺少敬畏意識、心中無戒,特權思想根深蒂固,習慣於搞特殊,習慣於坐轎子,習慣於“軟約束”,才導致膽大妄為、有禁不止。人總是要有所敬畏的。鄧小平同誌曾經在《共產黨員要接受監督》中指出:共產黨員不能無所顧忌,要做到敬畏自然、敬畏曆史、敬畏權力、敬畏人民。確實,知“敬”,心有向往,才會有所為;知“畏”,心存畏懼,才會有所不為。在從嚴治黨的新常態下,礦區黨員幹部必須築牢“風清氣正才會有政績”、“廉潔從業才能成就事業”的理念,增強風險意識、規矩意識、自律意識,常懷敬畏之心,常思貪欲之害,理清“公”、“私”界線,分清公家的、私人的,分清自己的、別人的,有所為、有所不為,守規矩、做表率,真正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到實處。
嚴是愛、鬆是害。正反兩個方麵的經驗和教訓均證實,對黨員幹部嚴格管理、嚴肅懲處,實際上是對黨員幹部的愛護,促使違規違紀者懸崖勒馬、不犯更大錯誤,也使得其他黨員幹部受警醒、知敬畏;反之,對黨員幹部放任自流,必然會使其越陷越深、不能自拔,甚至會助長歪風、滋生邪氣。礦區各級黨組織必須樹立“嚴”的意識,從嚴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嚴管幹部,對頂風違紀者堅決懲處,維護紀律的嚴肅性,讓紀律紅線真正帶電,任何人都不敢觸碰。
靳冬嚴重違規違紀案件教訓深刻,每一起反麵案例,就是一部警示教材。前車之覆,後車之鑒。礦區黨員幹部絕不能對這些教訓視而不見,而要“把自己擺進去”,照鏡子、量尺子,重新審視自己和定位自己,避免重蹈覆轍;倘若還認為國有企業黨員幹部可以特殊一點,對紀律紅線置若罔聞,依然心無畏懼、自以為是、我行我素,那無異於自欺欺人,早晚會栽跟頭、自嚐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