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2運輸巷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
一、施工說明
11332運輸巷因放頂時從臨時水倉處將風筒斷開,現放頂已順利施工完畢;為保證整個巷道正常通風,需對11332運輸巷(修複段)進行排放瓦斯。為防止回風大巷內瓦斯積聚,特編製以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相關人員必須嚴格按本措施進行施工。
二、排放瓦斯量、供風量及排放時間的計算:
1、排放瓦斯量:Q排
Q排 =S×L×a
Q需≥Q排 ÷1%
式中: Q排——排放瓦斯量;
S——巷道斷麵積,7.92m2;
a——巷道內瓦斯平均濃度,取2.5%(根據現場檢測孔實測)
L——瓦斯濃度超限巷道的長度,(11332聯絡巷L=200m)
Q排 =S×L×a=7.92×200×2.5%=39.6(m3)
Q需≥Q排 ÷1%=3960(m3)
2、排放時間:T (min)
11332回風巷:T≥Q需/Q =3960÷100=39.6(min)
根據巷道的長度,瓦檢員下井檢查瓦斯濃度及啟封密閉所需時間,再加上各因素的影響,整個啟封密閉、排放瓦斯過程所需的時間為T=39.6分鍾左右。
三、排放瓦斯流經的路線:
11332運輸巷:11332運輸巷→11332皮帶上山→探煤上山→回風井→地麵
四、停電、撤人範圍:
在排放瓦斯時可能引起瓦斯超限,在瓦斯未排完之前,除瓦斯排放人員外,嚴禁任何人進入瓦斯排放區域和擅自下井。
設崗人員:主井口、副井口、風井口,各安排兩人站崗。
停電範圍:副井的所有非本安電氣。
五、排放瓦斯的指揮機構:
人員組織配備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調度室
生產技術科
機電隊
安全科
通風隊
機構職能:
1、總指揮:由總工程師擔任,負責指揮啟封密閉瓦斯排放的全部工作。
2、 副總指揮:負責協助總指揮工作,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瓦斯排放過程中需要其他部門及相關人員配合時給予安排落實。
3、生產技術科:負責瓦斯排放措施的貫徹落實、相關技術的培訓及排放瓦斯現場技術的指導。
4、調度室:負責轉達各部門在瓦斯排放過程中的信息,並作好相關記錄、協調人力和物力作好後勤保障。
5、機電隊:負責井下停、送電及機電設備的管理。
6、通風隊:負責設崗警戒截人工作。
7、安全科:負責設崗警戒截人安全監督工作。
以上各部門及人員既是瓦斯排放的主要人員,同時也是臨時救護人員,在參加瓦斯排放前必須由生產技術部進行基本的礦山救護知識培訓。
六、排放瓦斯的方法:
采用增堵限風法,增堵限風法的實質就是增加局部通風機的工作風阻,以限製局部通風機的風量,達到控製排放瓦斯的目的;在局部通風機入風口用舊皮帶或木板阻擋,在排放瓦斯過程中必須確保瓦斯濃度在全風壓風流混合處小於1.5%,待流出的瓦斯小於0.5%時,在慢慢減少風口處的皮帶或木板,以此類推,直到排放完整條巷道內的瓦斯濃度;整個排放過程中全風壓風流中混合處的瓦斯不能超過1.5%。
七、安全技術措施:
1、在進行瓦斯排放前所有人員必須對本措施進行學習,未參與本措施學習的人員嚴禁參與排放瓦斯及其指揮工作。
2、在進行排放瓦斯前,綜掘二隊必須安排人員將密閉前的雜物清理幹淨,將電器設備和鐵製品移走。
3、在進行排放瓦斯前,各部門必須將所需的材料,將參與瓦斯排放的人員抽調出來並作好本部門其它工作安排。
4、在排放瓦斯前,監控負責人必須派人在皮帶上山口處安設一個傳感器,並把掘進隊所用的電話移到距啟封地點10m位置的安全地點,並確保井上下的通訊暢通。
5、在排放瓦斯前,機電隊應先檢查井下的機電設備供電情況,確保瓦斯排放區域及排放瓦斯流經區域內全部電源全部切斷。
6、在排放瓦斯前,通風隊必須先將風筒、噴水管接至11332運輸巷開口處,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有關防護用品的使用培訓。
7、排放瓦斯以前必須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排放瓦斯時必須有礦級領導在現場指揮。
8、排放瓦斯時必須有兩名安全員和兩名瓦檢員參加,一名安全員負責檢查排放地點的安全情況、監督措施的執行;一名安全員負責監督設崗警戒截人安全工作、並監督瓦檢員檢查排放瓦斯風流彙合處瓦斯。一名瓦檢員負責在排放瓦斯風流彙合處檢查瓦斯濃度,一名瓦檢員和排放人員一起隨時檢查排放地點。
9、排放瓦斯以前,應安排一名瓦檢員和安全員沿風流方向沿線檢查排放瓦斯的局扇及開關附近20m範圍的瓦斯,隻有瓦斯濃度不超過0.5%的情況下方能開啟局扇排瓦斯。
10、在排瓦斯的整個過程中,必須隨時對其前麵的瓦斯濃度進行檢查,若出現超限時,必須停止一切作業,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1、11332運輸巷往裏排瓦斯的過程中,安全員必須對11332運輸巷的安全段的支護進行檢查,隻有支護完好才能讓瓦檢員進入檢查瓦斯,瓦檢員確認瓦斯不超過0.8%時才能讓排放瓦斯人員往裏接風筒。
12、在排放瓦斯時,副斜井周圍20m範圍內嚴禁有煙火,嚴禁有其他無關人員.
13、排放時必須多次點動局扇,直到風筒完全吹直後方能完全正常開啟局扇(排放瓦斯時,機電隊必須派專人進行對風機的處理,確保用一級風機排瓦斯)。
14、進入排放巷道內的瓦檢員和安全員必須兩人一組,嚴禁一人獨自入內。
15、在排放瓦斯時,嚴禁“一風吹”,必須嚴格控製進風量和排出風流的瓦斯濃度,確保進入全風壓風流混合後瓦斯濃度不超過1.5%.
16、風機起動後,要及時調節、控製風量(用擋風板擋住風機吸風口進行控製),使風量由小到大的緩慢增加。
17、在排放瓦斯時,瓦檢員要隨時檢查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濃度,如有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彙報,如瓦斯濃度超過1.5%時,必須通知排放瓦斯人員減少排放瓦斯進風量,確保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濃度不超過1.5%。
18、在瓦斯排放結束前,各警戒點的站崗人員嚴禁擅自離開,必須各自在警戒處做好截人工作,以防止任何人員進入警戒區域。
19、在排放結束前,機電隊必須指派專人看管井下機電設備的送電開關,在沒有接到調度室的送電通知前,嚴禁任何人向排放區域送電。
20、在排放瓦斯的全過程中,排放人員不得擅離瓦斯排放現場。
21、瓦斯排放完畢, 排放點的瓦檢員確認瓦斯濃度不超限,將具體情況彙報調度室,安全員將瓦斯排放巷道的頂板情況及巷道支護情況彙報調度室。
22、調度室在接到瓦斯排放完的彙報後,並立即彙報總指揮。 23、調度室接到總指揮的送電命令後方可通知機電隊送電。
24、恢複井下供電一段時間後,作業人員才可進入瓦斯排放及排放瓦斯流經區域進行正常作業。
25、調度室必須作好瓦斯排放過程中的各項信息及數據記錄,並備案以供查閱。
26、排放瓦斯人員配置:電工1名、安全員2名、瓦檢員2名、站崗警戒人員6名、排放瓦斯人員5名。
27、在排放瓦斯處,必須放置兩個滅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