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反風演習安全技術措施
(一)組織措施
1.指揮部成員組成
2.總指揮的職責
(1)貫徹反風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統一校準時間,處理應急事件。
(2)聽取反風演習人員的彙報,指定專人記錄,下達反風無關人員升井、撤人、停電、反風和恢複通風、排放瓦斯,檢查瓦斯、恢複生產命令。
3.專業組設置及職責
(1)機電組
反風設施的檢查、反風操作、井下停送電、通風機參數記錄等。
(2)井下通風檢測組
井下通風設施的檢查、測風記錄、排放瓦斯等。
(3)後勤通訊組
負責材料供應、後勤保障、通訊電話等。
(4)醫務組
(5)救護組
(6)安全監督組
(7)資料組
(二)反風方式、方法
說明反風方式、方法。
(三)具體要求
1.說明地麵人員、井下人員崗位分布及其工作任務。
2.地麵人員有關數據每30分鍾記錄一次。
3.井下人員有關數據30分鍾測風量一次、每10分鍾測瓦斯濃度一次。
4.保管好測量儀器、儀表,確保完好,正常使用。
(四)火災發生的假設地點、反風演習時間
1.反風演習前準備
(1)反風裝置的檢查,培訓司機,礦燈、自救器完好。
(2)封閉牆、反風風門的檢查,消防材料庫備足各種工具、材料。
(3)停風巷道打上柵欄、揭示警標,防止人員入內。
(4)提前編製排放瓦斯措施。
(5)檢查局扇及其閉鎖裝置,確保安全可靠。
(6)將井下各水倉的積水排到最低位置。
(7)井下各煤塵點要進行認真地衝刷、清掃。
(8)將各測點電話接到指定位置,確保通訊暢通。
(9)反風前一小時,完成井下人員撤離。
(10)反風前10分鍾,切斷井下一切電源。
(11)需控製風流的煤倉、小眼不得放空或關閉放煤口。
(12)其它事項。
2.反風期間安全措施
(1)反風必須由當班司機操作。
(2)地麵不得隨意向井下打電話,井下人員打電話前必須檢查風流中的瓦斯濃度。
(3)確保井下各地點、各風井機房的通訊暢通。
(4)停止井下一切和與反風演習無關的工作,副井絞車司機及信號工堅守崗位。
(5)礦山救護隊要在礦指定地點待命。
3.反風演習後
(1)按照恢複送電原則,逐個地點按順序恢複送電。
(2)嚴格按照措施進行瓦斯排放工作。
(3)恢複正常通風及瓦斯檢查後,有序進入各生產地點恢複生產。
4.其他
(1)組織貫徹反風演習的安全技術措施。
(2)反風演習涉及到的所有單位要嚴格按照本措施要求進行反風演習的各項工作,聽從指揮部的指揮,以確保反風演習的順利進行。
(3)安監處負責監督、檢查、落實本措施的執行情況。
(4)反風結束後,由總工程師組織編寫反風演習總結報告書,報遵義縣山盆鎮丁村煤礦備案。
(六)附圖
礦井反風前、後通風係統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