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企轉型脫困迎春天
近日,被稱為“國企改革頂層設計”的《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終於“落地”。這對在寒冬中苦熬三年的煤炭企業來講意義重大,作為90%都是國企的行業主體,作為一次能源企業,煤炭企業將麵臨著全方位、深層次的企業改革。
目前煤炭行業麵臨最大的窘境就是下遊需求不足、產能過剩嚴重。自2012年煤價下跌以來,煤企虧損麵高達70%以上。在此次公布的《指導意見》中,國家提出要建立健全優勝劣汰的市場化退出機製,充分發揮失業救濟和再就業培訓等的作用,解決好職工安置問題,切實保障退出企業依法實現關閉或破產,加快處置低效無效資產,淘汰落後產能。這對煤企來說,確實是一大利好消息,在煤炭行業形勢全麵低迷甚至惡化的情況下,協助產能低下、資源枯竭的礦井退出生產也是煤企脫困自救的一個方麵。
此外,《指導意見》中還提到,主業處於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要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國有資本參股。考慮到煤炭作為我國主體能源的地位短時間內難以改變,大部分企業可能需要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但可以引入非國有資本。
我國煤炭產業的布局高度兩極分化。一極,是以“小、散、濫”著稱的小煤礦,這一極裏民間資本顯示了極強的勢頭;另一極,是大型煤炭企業國有資本“一枝獨秀”,外部資本鮮有、也難有機會進入。
煤炭改革就是要打破這種壟斷。打破壟斷的手段就是煤炭資源市場化,讓更多投資者通過競爭進入,迫使煤炭產業提高全員效率、技術與管理水平,通過規模化生產降低噸煤成本。穩妥地推進煤企混合所有製改革,實現股權多元化,探索混合所有製企業員工持股。
“春江水暖鴨先知”。在這場大浪淘沙的變革中,誰行動的最快誰必將受益的最早。依靠國家政策支持,主動謀求轉型發展,雙管齊下,在積極發展煤炭安全綠色開采和清潔高效利用的同時,積極開拓非煤產業,國有煤企必將迎來久違的春天。(趙珊珊 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