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監總局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十條禁令”內容是什麼?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5-10-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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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監總局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十條禁令”內容是什麼?
答:(1)禁止煤礦無證無照、證照不全、證照暫扣等非法生產建設行為。(2)禁止核準建設30萬噸/年以下的高瓦斯礦井和45萬噸/年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新建項目。(3)禁止應進行瓦斯抽采的礦井在瓦斯抽采未達標區域進行采掘活動。(4)禁止在綜合防突措施效果不達標的突出煤層進行采掘活動。(5)禁止9萬噸/年及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經防突能力評估擅自組織生產。(6)禁止礦井瓦斯超限作業。(7)禁止擅自降低礦井瓦斯等級。(8)禁止礦井在安全監測監控係統運行不正常的情況下進行采掘活動。(9)禁止采掘工作麵無風、微風作業。(10)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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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幫問頂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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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隱患“瓦斯超限作業”包括哪些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