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集團公司關於員工停薪留職、內部休假辦法(草擬稿)
潞安集團公司關於員工停薪留職的管理辦法(草擬稿)
麵對國內煤炭市場持續低迷的嚴峻形勢,集團公司的生產經營壓力日益加大,為進一步緩解企業的經營負擔,精簡優化員工隊伍,從至下釋放壓力,集團公司本著平等自願,穩步推進的工作原則,覺得在全集團範圍內實施停薪留職製度,以此來保障員工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渠道暢通無阻,從而提升用工效率,增強崗位競爭力,實現“降本增效”的最終目標,具體規定如下:
一、停薪留職的實施原則:
平等自願、協商一致。
二、停薪留職的實施範圍:
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在冊開資的城鎮合同製工人。
三、停薪留職的條件、期限:
(一)停薪留職條件
申請停薪留職的員工,須在集團公司實際工作滿5年以上。
(二)停薪留職期限
1、停薪留職期限以完整年度為計算單位,停薪留職起步期則上不得少於5年;
2、本人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若資源提出停薪留職至法定退休年齡,可一次性簽訂至退休年齡的停薪留職協議;
3、停薪留職到期人員可以繼續申請辦理停薪留職,具體事項按期滿時所執行的相關政策辦理執行。
四、停薪留職辦理流程:
辦理停薪留職人員按其所屬單位及個人身份進行歸口管理,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一)集團及股份機關停薪留職辦理流程
1、工作管理人員
本人書麵申請→處室負責人審批→分管領導審批→勞資處審批→簽訂停薪留職協議→勞資處備案
2、幹部管理人員
本人書麵申請→處室負責人審批→人事處審批→分管領導審批→簽訂停薪留職協議→人事處備案
(二)基層單位停薪留職辦理流程
1、工人管理人員
本人書麵申請→基層對組部門負責人審批→基層人力資源部審批→單位負責人審批→簽訂停薪留職協議→基層人力資源部備案→報集團公司勞資處備案
2、幹部管理人員
本人書麵申請→基層隊組部門負責人審批→基層人力資源部審批→單位負責人審批→簽訂停薪留職協議→基層人力資源部備案→報集團公司人事處備案
五、停薪留職期間的待遇:
(一)停薪留職人員停薪留職期間的勞動合同自行中止執行,企業不再支付相關薪酬福利待遇。
(二)停薪留職人員社會保險繳納的相關規定
1、停薪留職人員在停薪留職期間除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暫停繳納外,其餘各項保險均需正常繳納;
①停薪留職人員從簽訂停薪留職協議的當月起,其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的個人及其他部門均停止繳納,賬戶封存;
②停薪留職人員在停薪留職期間若需支取住房公積金的,符合辦理條件的情況下,可由原單位負責人辦理;
2、集團保險公司統一負責管理停薪留職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繳納
①各單位應逐月向集團保險公司報送本單位停薪留職人員花名表;
②集團保險公司為停薪留職人員建立專門的保險繳納賬戶,並為當月繳納人員出具相應的收據;
③各單位為本單位停薪留職人員建立專門的保險台賬,並按本人出具的保險繳費收據進行台賬登記,對未繳納人員進行備注說明;
④為鼓勵員工停薪留職,員工停薪留職期間各項保險的企業部分由企業負責繳納,個人部分由本人按時交至集團公安保險公司,由於本人原因不能按時繳納個人部分保險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本人負責;
⑤個人繳費標準第一年執行集團公司保險公司已核定的繳費標準,第二年執行統籌地區最低社保繳費標準。
(三)停薪留職人員停薪留職期間不計算企業工齡;
(四)停薪留職期滿,複工滿2年且符合集團公司內部提前退養、離崗休養條件的、方可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六、停薪留職人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