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很困難,工人很可憐, “安標認證”請少些“任性”多些“溫情”
煤礦井下產品(部分)需要進行安全認證,分防爆認證和煤安認證兩種,前者是由國家質檢局下屬關聯單位負責,後者實質上是國家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總局安排中煤科工集團來負責(安標辦的收入納入中煤科工集團體係)。近期和許多煤礦的朋友交流時,大家對安標認證頗有看法,下麵對安標認證的功與過,是與非簡單03manbetx 一下。
一、在一定的曆史時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安全認證其本質目的是保證產品在特殊環境下的安全性,希望通過認證使不合格的產品在安全要求比較高的地方禁止使用,為礦山企業把好一道關。需要防爆認證產品的是使用在各種有可能會產生爆炸的工作場所使用的產品,煤安認證是針對煤礦增加的特殊認可。煤安認證從出發點來講,沒有任何問題,在煤礦安全生產過程中,的確起到一定的作用。
二、重複工作給企業造成了很大負擔
防爆認證和煤安認證有很多方麵是重複性的,煤安認證和企業ISO認證也有很多方麵是重複的。重複的工作卻有不同的標準,企業在認證過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而這些都將轉嫁給礦山企業。據不完全統計,河南河北等地因安標認證而給企業增加的成本占總成本的5-10%,內蒙山西等地超過10%。其實這個很好理解,比如一台水泵沒有安全認證的價格是1萬元,辦好防爆認證和煤安認證價格超過2萬元,有一些特殊產品達到三五倍也不止。
三、煤安認證體製存在的問題
現在的安標辦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其一個上級單位隸屬於中煤科工集團,而中煤科工集團是一個企業單位,已經不是以前的事業單位,而其下屬煤科院及其兄弟單位有大量的產品也需要認證,這樣就存在如下問題:
1、合法性問題
讓中煤科工集團下屬單位負責安標認證,相當於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存在合法性問題。當然有人說安標辦屬於國家總局管,但別忘了,但也屬於中煤科工。
2、認證的公平性問題
業內早有傳聞,如果中煤科工沒有的產品,認證時間特別長,有時達到兩年(這時中煤科工自己的產品也出來了),而自己的產品最快兩三個月就下來了。這件事我們沒有辦法深究,但是反映出來的問題就是公平性存在問題。
3、為了掙錢而擴大認證範圍
近些年,煤安認證的範圍越來越大,據說井下一些材料也開始認證了,認證範圍大了是可以增加收入,但轉嫁到企業上的成本就不斷增大。
4、腐敗滋生的溫床
認證需要的資料範圍很廣、條件也很多,有一些單位局部條件達不到,怎麼辦,急需要拿證,最後證還是拿到了,怎麼做到的,你懂的。
四、個人建議
1、製度的考慮
國家安監總局不但應該對煤安認證體製、製度、政策重新定位,同時也應該對自己的監管思路進行考量。
2、煤安認證範圍盡量縮小
當前隨著製造業技術的成熟和企業規模的擴大,為煤炭企業提供產品的公司已經不是當初那些小公司,采礦技術的提高,井下條件不斷的在改變,並不是井下所有地方使用的產品都需要煤安認證。同時,一些井下設備、材料基本上不可能產生火花和爆炸,那麼能少認證就少認證。安全投入很有必須,但要考慮邊際效益,超過一定量的安全投入,將不會起到任何作用。
3、認證機構的定位
認證機構必須是第三方與煤礦沒有利益的機構,收支兩條線。這樣他們也不會為了利益而擴大認證範圍,增加認證周期。而政府更多的組織製訂行業標準,讓所有的企業都去執行,政府的作用去檢查這些行業標準的執行情況,而不是去給他們認證。
4、多證合一,減少重複認證
煤安認證與防爆認證重複的部分可以考慮使用防爆認證的結果,煤安認證與ISO相同的地方可以使用ISO認證的結果。當然部門之間也可以合作,共同認證,多證合一,減少企業負擔。
5、明確產品質量的定位
產品質量的主體責任在生產企業,政府重在監管而不是去幫企業把關。真正產品能不能用,達不達到要求由使用單位來確定。與其幫企業認證把關還不如更多地抽檢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加強產品監管,其效果可能更大,礦山企業更加歡迎。
國家的政策製定很容易,但是,千萬別搞成隻要一出政策,企業就要增加成本,這樣肯定是違背政策製定者的意圖的。“黃金十年”資源型企業有的是錢,怎麼搞都行,但當前整個經濟低迷的情況下,企業很困難,工人很可憐,礦山企業傷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