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礦業推行中層管理人員“召回製度”
近年來,淮北礦業黨委持續重視中層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出台並完善了考核評價、作風建設、問責淘汰等多項製度規定,從選拔、聘用、績效考核、退出等方麵,加強中層管理人員隊伍管理,推進中層管理人員工作效率。9月中旬,黨委出台《中層管理人員召回管理辦法》,既是貫徹落實全麵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的要求,也是深化幹部管理和人事製度改革的新探索。
召回製度堅持遵循四個原則:黨管幹部;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過責相當、懲教結合;依法、依規、依紀辦理。中層管理人員出現下列10種情形之一,就要被集團公司黨委召回:對集團公司黨委和集團公司各項製度規定及部署要求等置若罔聞、陽奉陰違、自行其是,不能嚴格貫徹執行的;在單位或班子中鬧不團結,拉幫結派、搞小圈子或散布不利於班子團結的言論,影響領導班子團結和整體合力發揮的;組織觀念淡薄,不服從組織安排或工作安排,與組織討價還價的;工作失職或工作不力,造成一定損失或影響的;工作不盡職盡責,作風不實、效率低下,敷衍塞責、被動應付,脫離實際、弄虛作假,工作長期處於落後狀態的;精神不振、不思進取,貪圖安逸、得過且過,不謀事、不幹事,不主動作為的;重大問題不請示、不彙報,逆程序操作,造成一定損失或影響的;聘期綜合考核或年度履職考核反映問題較多、職工群眾意見較大的;一年內被廉政問責2次及以上的;其他需要召回的。
職務一旦被撤,人員的相關待遇也會被取消,隻發放待崗工資,標準為固定工資的80%加上本人年功工資和交通費支付,不執行各類獎金。對於實行年薪的中層管理人員來說,由一年幾十萬年薪到每月不足1000元的工資,待遇方麵的強烈反差將真正觸及他們的痛點:不僅丟了位子,還丟了票子、麵子。
淮北礦業推出的中層管理人員召回製度還明確了組織程序和六種管理方法。其中,提出建議、研究決定、召回談話、辦理手續四個組織程序,一環扣一環,環環緊扣。對被召回的中層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采取6種管理方法:一是進行2-5天警示教育,個人進行深刻反思並提交反思材料。二是進行為期1-3個月的待崗反省,每月提交書麵思想彙報材料。三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參與1-6個月的專項工作,進行跟蹤考察。四是對召回人員視具體情況給予同級崗位調整、留級降職、降級降職、撤職安排,工資待遇按新聘崗位標準執行。五是對於不服從召回管理或受到兩次召回的,給予降職或撤職處理。六是召回形成的相關材料存入中層管理人員個人人事檔案。
淮北礦業黨委工作部負責人介紹,對被召回的中層管理人員,不搞“一刀切”,不搞“一棍子打死”,而是分類指導、區別對待。通過召回製度,我們將在“問題幹部”身上點亮一盞紅燈,立起一道規矩,讓幹部有被猛擊一掌的警醒,知恥後勇。通過警示教育、組織談話、教育培訓、跟蹤考察等管理方式,在幹部“回爐加鋼”、“維修過關”後,黨委將幫助他們調整心態,振奮精神,改進作風,履職盡責,積極作為。
中層管理人員崗位重要,責任重大,特別是在當今煤炭企業生產經營十分困難的情況下,更需要擔好責,履好職,主動積極作為,才能不被製度問責,才能適應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的新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