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頭支護工崗位職責及操作標準
端頭支護工崗位職責及操作標準
一、上崗標準
1、崗位職責
崗位職能範圍:負責采煤工作麵上、下出口支護、回撤和打缺口等工作;
工種內容(工種定義):從事采煤工作麵上、下出口安全工作。
2、崗位有關生產技術01manbetx
《回采工作麵技術作業01manbetx 》;
《采煤質量標準化標準》中的有關規定,及本礦安全質量檢查標準的相關規定。
3、技術基礎知識
具有采煤和通風的一般知識,熟悉工作麵的回采工藝及上、下道通風設施的作用,了解有毒有害氣體的危害知識;
具有礦壓的一般知識,掌握工作麵的頂板來壓規律,熟悉頂板壓力的方向與支柱的關係;
掌握偽頂、直接頂、老頂的概念及三者的關係,具有頂板分類的一般知識;
具有簡單的液壓知識,了解液壓柱(架)的工作原理;
具有爆破的一般知識,掌握礦用炸藥、雷管的特性;
熟悉各種風、電鑽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
了解工作麵相關設備的功能及輪廓尺寸。
4、安全防護知識
熟知工作麵的避災路線;
掌握有關工作麵透水、發火、瓦斯超限、突出等的處理方法;
掌握殘、啞炮的處理方法;
熟悉自救互救方法。
(一)安全規定
1、在進行支護前,必須在已有的完好支護保護下,用長把工具敲幫問頂,摘除懸矸危岩和鬆動的煤幫。
2、隨時觀察工作麵動態,發現異常現象(如:巨大的震頂聲、大量支柱卸荷或鑽底嚴重、頂板來壓顯現強烈或出現台階下沉現象等),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離所有人員,待頂板穩定後,由班(組)長按規定處理。
3、按作業規程的規定進行鋪、聯網。聯網時不得出現空聯。
4、頂梁前的餘網量不得小於0.3m。
5、支護時,嚴禁使用失效和損壞的支柱、頂梁和柱鞋。
6、頂梁與頂板應緊密接觸。若頂板不平或局部冒頂時,必須用木料穿實。
7、不準將支柱打在浮煤(矸)上,堅硬底板要刨柱窩、見麻麵;底板鬆軟時,支柱必須穿鞋。
8、支柱必須設牢固、迎山有力;嚴禁在支柱上打重楔,嚴禁給支柱帶雙柱帽。
9、必須根據支護高度的變化,選用相應高度的支柱。選用1.0m以上的摩擦式金屬支柱和單體液壓支柱時,支設最大高度應小於支柱設計最大高度0.1m,最小高度應大於支柱設計最小高度0.2m,選用其他支柱時,嚴禁超高支設。
10、不得使用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11、不準站在輸送機上或跨著輸送機進行支護。
12、調整頂梁、架設支柱時,其下方5m內不得有人。
13、臨時支柱的位置應不妨礙架設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架設好前,不準回撤臨時支柱。
14、平行作業的距離必須符合規定。支柱與回柱間的間隔距離不得小於15m,其他的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當支護工序與其他工序發生脫節時,支護工有權要求暫停或減緩其他工序,優先進行支護。
15、在采煤麵架設摩擦式金屬支柱時,必須使用液壓升柱器,保證支柱初撐力不小於50千牛;架設單體液壓支柱時,要掌握好注液用力與時間,保證支柱的初撐力其柱徑為100毫米的不小於90千牛、柱徑為80毫米的不小於60千牛。
16、切口內的支護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支柱初撐力達到第15條要求。嚴禁在切口內空頂作業。
17、采用長鋼(板)梁支護的,長梁要交替前移,不得齊頭並進。
18、采用雙楔頂梁支護的,雙楔要成對使用齊全,反向插入打緊,伸出量要保持一致,伸出長度不得小於30毫米。
19、端頭支護與巷道支護間距不得大於0.5米。
(二)操作準備
1、備齊注液槍、卸荷手把、液壓升柱器、支柱定位卡具、鍁、鎬、錘、斧子、鋸等工具,並檢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
2、檢查液壓管路是否完好。
3、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幫和支護是否符合質量要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正常操作
1、架設四對八架長鋼(板)梁操作程序:
清理切口柱位----支柱和背料----將移梁器掛在被移----鋼梁上卸載降柱 移動梁體----背頂----補柱升緊。
2、移動長鋼(板)梁要符合下列規定:
(1)至少要有3人協同操作。
(2)正常情況下,必須保持一梁三柱,移輸送機時可一架二梁柱,移完輸送機後必須及時補齊。
(3)柱爪必須卡住梁牙。
(4)支柱升緊後,必須拴好防倒繩。
(5)支設工作完成後,必須對支柱進行二次注液。
3、雙楔調角定位頂梁操作程序同單體支護工第21條,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1)機窩爆破後要及時鋪網、掛梁。
(2)雙楔必須齊全、打緊。
(3)要自下而上回撤輸送機頭(尾)前一排支柱,將輸送機推移到位,對號及時支設好輸送機頭(尾)的正規支柱。
4、十字鉸接頂梁的操作程序同鉸接頂梁。
5、端頭與巷道接薦處采用Ⅱ型鋼梁支護的,操作同端頭長鋼梁。
(四)收尾工作
1、將剩餘的頂梁,背頂材料,失效和損壞的柱、梁等各種工具分別運送到指定地點。
2、按規定進行交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