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礦業集團準備長期放假了嗎?
盡管整個煤炭行業已經慘不忍睹,但從目前內外交困的情況來看,淮南發展離不開您們,我代表網友向各位礦友敬禮,煤價走跌仍沒有停止的跡象,煤企的困境已經成了一盤難解的死局。那麼淮南礦業集團呢?日子當然不好過啦,這不又緊鑼密鼓地推出這份文件了,不管困難有幾重,還是希望淮南,挺住!淮南礦業,挺住!淮南的礦工以及千萬家屬,挺住!
淮南礦業集團臨時放假期間職工工資待遇有關規定(討論稿)
第一條: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企業實際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臨時放假是指企業受內、外部環境影響,集團公司機關或二級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對部分崗位人員實行放假休息。臨時放假可分為間歇式臨時放假和連續性臨時放假,具體放假方式、範圍及期限由各單位自主決定。
第三條:各單位在確定臨時放假後,必須提前通知相關科區(班、組),通知內容須包含放假的起止日期、放假的崗位人員等內容。
第四條:放假期間職工工資待遇:
1、放假時間在一個月以內的,月工資標準按其本人崗位績效工資標準執行,扣除“三險一金”後井下崗位不低於1000元、地麵崗位不低於800元,不足部分單位予以補齊。
2、放假時間在一個月以上四個月以內的,月工資標準按扣除“三險一金”後井下崗位1000元、地麵崗位800元執行。
3、放假第五個月起,月工資標準按1185元/月執行。
4、年薪製人員放假期間不享受年薪。
第五條:單位因臨時放假節餘的工資可在單位內部調劑使用,集團公司不予核減。
第六條:臨時放假期間,單位應優先安排放假人員年休,年休期間支付年休假工資。
第七條:臨時放假期滿,職工複工前,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對相關放假人員進行返崗培訓。
第八條:本規定適用於集團公司在冊在崗職工和勞務派遣工,各單位應根據本規定製定具體放假管理辦法。
第九條:本規定解釋權歸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