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維:廉政文化
自古貪官易做,清官難為。古時有互相鬥富的石崇與王愷、賣國求榮的秦檜、殘害忠良的嚴嵩;今有貪汙受賄的薄熙來、玩忽職守的陳希同、被處死刑的陳銘……這些“大名顯赫”的貪官汙吏,無一不是文才橫溢、能力非凡,卻都被利益、權利這些虛幻縹緲的物質所迷惑,以致走上了遺臭萬年、違法犯罪這條不歸路。
“廉”是中國傳統文化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廉”是指個人對待財物應具有的正確態度,所謂“臨大利而不易其義,可謂廉矣”,也就是要求不取不義之財,不貪不義之利。
把這種義利觀貫徹到公共權力的行使中,就是廉潔從政——“廉政”。所謂廉政文化,是指關於廉潔從政的思想道德觀念以及在其指導、影響下的廉政組織、體製、機製、社會風氣和相關的製度,是人們關於廉政的知識、信仰、規範、價值觀念和與之相適應的行為方式、社會評價的總和,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有機結合。
廉政文化是以廉政為思想內涵、以文化為表現形式的一種文化,是廉政建設與文化建設相結合的產物,是黨和人民群眾在長期的社會實踐中,對有關廉政的內容、形式等達成的共識。社會主義廉政文化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體現,是實現和諧社會目標的有效手段,也是促進機關幹部廉潔自律的重要途徑。
近年來,“製度反腐”是我們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重點,而且成效顯著,因為製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要進一步發揮製度在防治腐敗中的作用,需要形成一個講究誠信、崇尚廉潔、尊重法製的社會環境。
一種文化滋養一種製度,任何一種製度都有與之相匹配的文化,先進的製度背後必然有一套先進的文化。在加強製度建設時,需要注意其背後的文化支撐。沒有文化支撐,有些製度不一定能製定出來,即使製定出來了也很難落實下去。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一些廉政製度執行起來相對比較困難,如公務員接受禮品登記製度、黨員領導幹部收入申報製度等,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文化基礎,人們的思想觀念還沒轉變過來。因此,在強調廉政製度重要性的同時,不能迷信“製度萬能”,認為隻要創建或引進了某些廉政製度就可以一勞永逸。
廉政製度一旦文化,就會像一隻無形的手,以一種無形但又強有力的力量,把人們的行為拉入符合製度規範的軌道。這種力量不是外在的,而是發自內心的,是一種自覺自願的力量。可見,如果將廉政製度文化化,廉政製度所發揮的作用將是非常巨大的。這是反腐倡廉建設走向深入的具體體現,更是廉政文化建設實現突破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