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古城煤礦“12•4”普法知識答題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2分,共30分)
1、我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憲法是:()
A、《共同綱領》 B、1954年憲法 C、1978年憲法 D、1982年憲法
2、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負責。
A、部分 B、主要 C、全麵 D、全部
3、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是根據2014年(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A、7月31日 B、8月31日 C、8月30日 D、7月30日
4、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 )的權利,並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麵的義務。
A、安全生產保障 B、安全保障 C、人身安全 D、安全發展
5、《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 )訂立書麵勞動合同。
A、可以 B、應當 C、需要 D、無須
6、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 )。
C、監督管理D、規劃管理
7、依據《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 )。
A、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B、經主管部門批準後允許生產經營
C、經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批準後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D、經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批準後方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8、以下屬於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的是( )。
A、勞動報酬 B、試用期 C、保守商業秘密 D、福利待遇
9、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執行依法製定的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 )。
10、國家( )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A、幫助和扶持 B、支持和引導
C、鼓勵和支持 D、提倡和引導
11、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 )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A、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B、安全生產責任機構
C、安全管理機構 D、安全生產規劃機構
12、《安全生產法》規定,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 )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A、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B、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C、相關資格技術人員
D、注冊安全工程師
13、《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 ),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A、生活設施 B、福利設施 C、安全設施 D、工作設施
14、如果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
A、無效 B、繼續有效 C、重新生效 D、廢除
15、《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A、用工之月 B、用工之日 C、用工第二日 D、簽訂勞動合同之日
二、多選題(每題2分,共20分)
1、《安全生產法》的立法目的是為了( )
A、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B、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C、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D、促進經濟社會安全健康發展,
2、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 )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A、新建 B、擴建 C、改建 D、翻修
3.依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承擔( )的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
A、安全評價 B、認證 C、檢測 D、檢驗
4、《安全生產法》規定,對生產經營單位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設定的法律責任分別處以( )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A、降職 B、撤職 C、罰款 D、拘留
5、工會經費的來源( )
A、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B、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C、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D、人民政府的補助及其他收入
6、生產經營單位的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 ),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麵的合法權益。生產經營單位製定或者修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製度,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
A、民主管理 B、民主監督 C、責任管理 D、紀律監督
7、國家對在改善( )等方麵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A、安全生產條件B、防止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C、參加搶險救護 D、科學創新
8、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02manbetx.com 調查處理應當按照( )原則,查清02manbetx.com 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
A、科學嚴謹 B、依法依規 C、實事求是 D、注重實效
9、《安全生產法》所指的危險物品包括( )
A、易燃易爆物品 B、危險化學品 C、放射性物品 D、絕緣體
10、國家保護工會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包含( )三個方麵的內容
A、國家保護工會開展活動的權利
B、國家保護工會一切利益
C、國家保護工會的經費和財產權益不受侵犯
D、國家保護工會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三、判斷題(每題2分,共20分)
1、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安排用於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培訓的經費。( )
2、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應當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的事項。( )
3、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
4、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
5、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執有。( )
6、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
7、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
8、國有企業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有權自主經營。( )
9、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
10、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製。( )
四、論述(共30分)
1、簡述修改後的《安全生產法》十大亮點是什麼?
2、結合工作,談一談如何推進依法治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