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員撿到40枚雷管藏起來 向礦上敲詐5000元
意外撿到雷管,榆林神木縣彙興礦業有限公司井下當安全員石某意識到發財的機會來了,他夥同漢中男子柳某,向礦方相關負責人以撿到雷管準備向有關部門舉報相威脅,敲詐得手5000元。然而二人以為做的天衣無縫之際,警方找上了門。
石某,男,因涉嫌犯敲詐勒索於2015年4月25日被神木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9日被逮捕,現羈押於神木縣看守所。劉某,男,漢中市人,因涉嫌犯敲詐勒索於2015年4月25日被神木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9日被逮捕,現羈押於神木縣看守所。
2014年12月份,石某在神木縣彙興礦業有限公司井下當安全員時,煤礦發生冒頂02manbetx.com 工人撤離時,撿到炮工撤離時撒下的雷管25枚,遂將雷管藏匿。
2015年4月上旬,石某、劉某遂商議以持有上述雷管為由對神木縣彙興礦業有限公司進行敲詐。劉某便辦理了一張手機卡,石某提供了打款用的郵政儲蓄賬戶,並將雷管藏匿地點、雷管編號、神木縣彙興煤礦有限公司聯係方式提供給劉某。
2015年4月15日起,劉某便用上述號碼和神木縣彙興礦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王某聯係,並謊稱有40枚雷管,並以向有關部門、記者舉報等手段相要挾,每枚雷管索要10000元,但煤礦始終未同意。
後雙方交流中,劉某向煤礦提供兩枚雷管藏匿地點,並要求煤礦先行支付2萬元以示誠意。2015年4月20日,神木縣彙興礦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白某給劉某提供的賬戶內打款5000元。後神木縣彙興礦業有限公司報警,神木縣公安局根據相關線索於2015年4月25日將劉某、石某分別抓獲。
案發後,二人都稱自己家庭情況特殊,比較困難,希望從輕處罰並判處緩刑。石某、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向公安機關、記者舉報彙興煤礦丟失雷管等手段相要挾,向煤礦索要錢財並得手50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應予懲處。
在共同犯罪中,二人都起主要作用,均係主犯,依法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判決石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又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劉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
華商記者 祁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