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擋風牆構築要求
1 範圍
本要求對所屬礦井擋風牆構築工作進行了規範,適用於山西煤銷集團晉城有限公司所屬礦井。
2 總則
為了規範晉城有限公司所轄煤礦通風設施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煤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根據《礦井密閉防滅火技術規範》(AQ1044-2007)、《煤礦安全01manbetx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城有限公司煤業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規定》等要求,特製定所轄區礦井擋風牆構築要求。
3 擋風牆的分類
按其服務年限可分為:永久擋風牆和臨時擋風牆。
永久性擋風牆根據其用途又分為一般性永久擋風牆、防火擋風牆、礦界隔斷牆。 4 定義
4.1 擋風牆——又稱密閉,砌築在需要隔斷風流而又不行人、通車的巷道中的通風構築物。
4.2 永久擋風牆——長期封閉采空區、火區、巷道等地點的通風構築物。
4.3 防火擋風牆——用於封閉采空區、火區的擋風牆。為了防止漏風引起煤炭自燃或複燃,防止采空區、火區內有毒有害氣體在壓力發生變化時向外溢出。
4.4 礦界隔斷牆——用於隔絕相鄰礦井之間非正常溝通的構築物。
4.5 臨時擋風牆——用於封堵盲巷、短期隔斷巷道等地點的通風構築物(一般使用時間不超過6個月)。
5 通風設施建築要求
5.1 一般性永久擋風牆
5.1.1 構築牆體使用材料:料石或磚。
5.1.2 牆體厚度要求
5.1.2.1 巷道高度3.0m以下:
用料石構築牆體,牆體厚度不小於1.0m。
用磚構築牆體,牆體厚度不小於0.7m。
5.1.2.2 巷道高度在3.0-3.5之間:
用料石構築牆體,牆體厚度不小於1.5m。
用磚構築牆體,牆體厚度不小於1.0m。
5.1.2.3 巷道高度在3.5以上:
用料石構築牆體,牆體厚度不小於2.0m。
用磚構築牆體,牆體厚度不小於1.5m。
5.1.3 以上牆體構築掏槽要求為:兩幫不小於0.5m,頂不小於0.3m,底不小於0.2m,
見實幫實底。
5.1.4 牆體抹麵:使用水泥砂漿抹麵,且不少於兩次。
5.2 防火擋風牆
5.2.1 構築牆體使用材料:料石或磚,中間夾黃土或砂漿。
5.2.2 牆體厚度要求
5.2.2.1 巷道高度3.0m以下:
用料石構築牆體,裏、外牆各1.0m厚,中間用0.5m厚黃土充填時,總厚度為2.5m;
中間用0.3m厚砂漿充填時,總厚度為2.3m。
用磚構築牆體,裏、外牆各0.7m厚,中間用0.5m黃土充填時,總厚度為1.9m;中間
用0.3m砂漿充填時,總厚度為1.7m。
5.2.2.2 巷道高度在3.0-3.5之間:
用料石構築牆體,裏、外牆各1.5m厚,中間用1.0m黃土充填時,總厚度為4.0m;中
間用0.5m砂漿充填,總厚度為3.5m。
用磚構築牆體,裏、外牆各1.0m厚,中間用1.0m黃土充填時,總厚度為3.0m;中間
用0.5m砂漿充填時,總厚度為2.5m。
5.2.2.3 巷道高度在3.5以上:
用料石構築牆體,裏、外牆各2.0m厚,中間用1.0m黃土充填時,總厚度為5.0m;中
間用1.0m砂漿充填時,總厚度為5.0m。
用磚構築牆體,裏、外牆各1.5m厚,中間用1.0m黃土充填時,總厚度為4.0m;中間
用1.0m砂漿充填時,總厚度為4.0m。
5.2.3 以上牆體構築掏槽要求為:兩幫不小於0.5m,頂不小於0.3m,底不小於0.2m,
見實幫實底。
5.2.4、牆體抹麵:使用水泥砂漿抹麵,且不少於兩次。
5.3 礦界隔斷牆
5.3.1 構築牆體使用材料料石或磚,中間夾混凝土和“工”字鋼。
5.3.2 牆體厚度要求
5.3.2.1 巷道高度3.0m以下:
用料石構築牆體,裏、外牆各1.0m厚,中間用0.5m混凝土和“工”字鋼充填時,總厚
度為2.5m。
用磚構築牆體,裏、外牆各0.7m厚,中間用0.8m混凝土和“工”字鋼充填時,總厚度
為2.2m。
5.3.2.2 巷道高度在3.0-3.5之間:
用料石構築牆體,裏、外牆各1.5m厚,中間用1.0m混凝土和“工”字鋼充填時,總厚
度為4.0m。
用磚構築牆體,裏、外牆各1.0m厚,中間用1.0m混凝土和“工”字鋼充填時,總厚度
為3.0m。
5.3.2.3 巷道高度在3.5以上:
用料石構築牆體,裏、外牆各2.0m厚,中間用1.0m混凝土和“工”字鋼充填時,總厚
度為5.0m。
用磚構築牆體,裏、外牆各1.5m厚,中間用1.0m混凝土和“工”字鋼充填時,總厚度
為4.0m。
5.3.3 以上牆體構築掏槽要求為:兩幫不小於0.5m,頂不小於0.3m,底不小於0.2m,
見實幫實底。
5.3.4 牆體抹麵:使用水泥砂漿抹麵,且不少於兩次。
5.4 臨時擋風牆
5.4.1 構築牆體使用材料用料石、磚或木板。
5.4.2 使用料石、磚構築牆體厚度要求
5.4.2.1 巷道高度3.0m以下:
用料石構築牆體,牆體厚度不小於0.7m。
用磚構築牆體,牆體厚度不小於0.37m。
5.4.2.2 巷道高度在3.0-3.5之間:
用料石構築牆體,牆體厚度不小於1.0m。
用磚構築牆體,牆體厚度不小於0.5m。
5.4.2.3 巷道高度在3.5以上:
用料石構築牆體,牆體厚度不小於1.2m。
用磚構築牆體,牆體厚度不小於0.75m。
以上牆體密閉掏槽要求為:兩幫不小於0.5m,頂不小於0.3m,底不小於0.2m,見實幫
實底。
5.4.3 密閉抹麵:使用水泥砂漿抹麵,且不少於兩次。
5.4.4 使用木板做臨時密閉時,要求四周要見實煤(岩),必須魚鱗搭接,水泥漿勾縫
或水泥噴漿。
6 通風設施施工質量要求
6.1 一般性永久擋風牆
6.1.1與采空區連接的巷幫和頂板的網片要剪斷,寬度不小於500mm。
6.1.2 料石(磚)水泥砂漿牆,每砌一層料石(磚)必須用水泥砂漿灌注一次,要嚴密不
留空洞。
6.1.3 巷道擋風牆內有水,擋風牆底部用水泥砂漿澆築,並設置反水池或反水管。
6.1.4 牆體平整(1m長度內凸凹不大於10mm,料石勾縫除外),嚴密不漏風,無裂縫、
重縫和空縫,牆麵四周要有不少於0.1m的裙邊。
6.1.5 牆前後各範圍內5m內支護完好,無片邦,冒頂,無雜物,積水和淤泥。
6.1.6擋風牆根據現場情況由通風科安排決定是否安裝抽放管和抽放管的安裝位置、尺寸。
6.2 防火擋風牆
6.2.1必須滿足一般性永久擋風牆的基本要求。
6.2.2 料石(磚)水泥砂漿牆,每砌一層料石(磚)必須用水泥砂漿灌注一次,要嚴密不留空洞。黃土每增0.2m夯砸一次,黃土或水泥砂漿必須接頂嚴實。
6.2.3 牆前5m內支護完好,無片邦,冒頂;無雜物,積水和淤泥。
6.2.4 在頂板壓力較大區域,要在密閉內外分別支設一排帶帽點柱。
6.2.5 有自燃發火煤層的煤層采空區擋風牆要設觀察孔、措施孔,孔口封堵嚴密。
6.3 礦界隔斷牆
6.3.1 必須滿足一般性永久擋風牆的基本要求。
6.3.2中間充填的混凝土以水泥、粗砂、粗碎石體積配合比為1:3:4.5。混凝土澆鑄要致密不留空洞。
6.3.3 工字鋼為11,構成網孔60×60cm骨架,骨架深入到槽內與實體接實,豎梁置於橫梁內側,交接點用鐵絲綁緊。
6.3.4 裏牆要有弧度。
6.4 臨時擋風牆
6.4.1 密閉設在頂幫良好處,見硬底硬幫與煤岩接實。
6.4.2 木板密閉要求魚鱗搭接釘牢,水泥漿勾縫或水泥噴漿,嚴密不漏風。 7 封堵溜煤眼(風眼)
7.1 封堵溜煤眼(風眼)——用以封閉廢棄溜煤眼和風眼。
7.2 構築要求:
下口:混凝土充填厚度高於鎖口點 0.5m,再用黃土或石膏充填高於鎖口點 5m;上口:用工字鋼、背板蓋嚴、水泥澆築嚴實。
7.3 施工質量要求: #
7.3.1 澆築時必須見實幫實煤(岩)。
7.3.2 下口用不燃性材料封口,眼內有水的充填混凝土,並製定詳細的防水措施。無水的可充填黃土或石膏。
7.3.3 上口煤體掏槽後搭接鋼梁,梁上用水泥背板蓬蓋混凝土澆鑄。
7.3.4 封閉的溜煤眼內不得留有存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