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舊領新及廢品處理製度
交舊領新及廢品處理製度
一、所有需要交舊領新的機電設備,必須先到機電設備庫交舊,方可辦理領新手續,領新手續上機電設備管理員要簽(已交舊)字樣。
二、確是生產或其它急用設備,不能做到先交舊後領新的,可由領料單位負責人出具證明,經主管礦長簽字,領據上要注明交舊期限,逾期不交者,每超一天罰責任單位100元。
三、為了便於設備交舊和對交回廢舊設備的管理,要按照所交回廢舊設備的種類具體情況,將所交廢舊設備按附表所列明細回收。
四、一切需交舊領新設備,不能完成交舊指標的差額部分按原值的100℅對領料單位處罰。
五、整體設備交舊時,其內部主要零部件必須齊全,不齊全者不予辦理收舊手續。
六、廢舊範圍:全礦範圍內的所有廢舊設備,須經使用單位、技術部、計劃經營科、係統領導鑒定,確認為不能再複用的,或經過拆卸除去能使用的配件後的剩餘部分。
本製度由機電運輸科監督執行。
附:設備管理交舊領新物資明細表
設備管理交舊領新物資明細表
序號 物資名稱 回收率(℅) 序號 物資名稱 回收率(℅)
1 低壓開關配件 90 19 電機對輪 100
2 高壓開關配件 90 20 電鈴 100
3 各種電器小配件 90 21 日光燈架 100
4 鋼絲繩 80 22 各種地輥 90
5 防爆接線盒 100 23 礦車輪 90
6 防爆按鈕 100 24 礦車插銷 90
7 溜子槽 100 25 各種液壓件 90
8 機頭機尾 100 26 水泵配件 90
9 礦車軸 100 27 千斤頂 100
10 皮帶架 100 28 乳化液泵配件 80
11 各種滾筒 100 29 地麵絞車廢油 50
12 各種對輪 100 30 壓風機廢油 50
13 各種泵 100 31 滑輪 100
14 液壓聯軸節 100 32 導鏈 100
15 撥鏈器 100
16 回柱器 100
17 各種刮板 90
18 壓鏈器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