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開資怎麼辦?給柳灣礦礦長書記的一些建議!
吧友@再不開資怎麼辦發帖:
關於勞動用工方麵!
建議礦上對各單位勞動用工情況集中開展一次大調查,按照《勞動合同法》全麵清理“長曠、長病、長傷、不服從工作安排長期待崗以及虛報考勤、冒領薪酬”等“五長”人員。
必須達到管理瘦身精簡領導幹部,減少沒用的職能部門譬如班組建設科,、控員提效要從勞資科入手真正的做到查用工管理先從檔案開始,看有沒有冒名頂替的人看有沒有不符合我集團公司子弟的人員混入。隻有這樣才能大幅度節約人工費用,提高了在崗員工的工作效率。隻有這樣大排查、大清理,才能進一步整頓勞動紀律,杜絕無效勞動,為員工建設一個公平公正的工作環境。
隻有這樣通過實施控員、提效、剝離減負等措施,才能節約直接人工費用,才能做到降本增效,記住降本不應該降工人本應得的收入!
再此之前此吧友也曾發帖聲稱:
對集團領導的意見及建議:
一、沒崗位安置,先把相關手續給辦理了,先有了工令。再給發些生活費,這是最基本的。
二、其實礦務局沒有那麼多子弟,應該重新核實委配生、技校生中的情況,把非子弟清理出去。
三、多方創建崗位,安置委配生、技校生。長期不安置是個矛盾源。否則,就停辦技校、停止委配,父母的錢也來之不易。
不分配,可以理解,不開資,可以理解!
部分特殊人員不上班可以理解!
可是我覺得我們企業最大的弊端就是人員包袱太重了,試想下咱們集團公司用工管理有技校生,委培生,煤炭主體專業,本科生,定向委培生等等,但無外乎擺脫不了必須是集團公司子弟,可是就在前幾年甚至這幾年又有多少蒙混過關的,有多少周邊村裏的買下我們礦職工子弟戶口,讓他們趁虛而入,他們有多少人甚至都是自己獨立一個戶口,沒有直係親屬在這裏上班,他們怎麼就進了我們的企業,實屬難以讓人理解,也可以這麼說,他們當初辦技校肯定也是求爺爺告奶奶,找關係才進的,應該查查當時給辦技校的人從中掙了多少錢,集團公司勞資處組幹處,格礦勞資科尤其柳灣勞資科好好查查用工管理,別一位查崗,要查往深裏查,看看那些混進來的人好好的查查他們的檔案,到底他們是不是集團公司子弟,查出一人既可以清退他們,又可以遷出當初辦事撈好處的人,他們肯定是黨員幹部,,好好查查吧深挖深查,肯定有效果!
還有就是委培生太差勁了,都是我些啥學曆了,買個大專文憑就能上了礦大就能分配,怪不得礦務局現在這麼差勁?,還有就是太冗官了,尤其柳灣!不是說單位要領導,是為安插領導而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