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製定〈〈工傷保險條例〉〉?
工傷保險作為一種世界上出現最早的社會保險,它不但可以保障勞動者在工作中遭受02manbetx.com 傷害和患職業病後獲得醫療救治和職業康複,也可以為企業解除後顧之憂。1996年8月12日勞動部頒布了《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試行。這一辦法對企業職工的工傷保險進行了規範,不但從客觀上緩解了社會、企業和職工在工傷方麵的風險壓力,而且對於加強安全生產,提高全社會工傷風險防範意識也起到了重要作用。為了更好地推動我國工傷保險事業的發展,國務院在原有辦法的基礎上製訂《工傷保險條例》,主要基於以下考慮:一是將工傷保險的立法由部門規章上升為國務院行政法規,體現國家對於工傷保險的重視;二是原辦法中的許多規定,在其他法律、法規中已有規定的,刪去了重複的內容;三是隨著社會對工傷保險需求的增加,對原有規定已不適應新形勢發展要求的,進行了符合客觀實際的修改。為了保障我國境內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職工因工作遭受02manbetx.com 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複,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國務院於2003年4月27日公布了《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市2004年10月1日啟動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有生產經營活動、經費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的工傷保險。目前我市在全省已率先實行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全市所有的用人單位(含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及事業單位)都應參加工傷保險。這項工作是全省社會保障事業的亮點,它有效地推動了我市工傷保險事業的發展,進一步保障了各類行業工作人員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