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籲請減免煤基油品消費稅
“對煤基油品征收成品油消費稅,既不利於煤製油行業技術創新,也有失公平競爭原則,明顯弊大於利,希望國家有關部門盡快減免或暫緩征收,幫助煤基油品企業擺脫困境,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新年伊始,眾多業內人士不約而同地急切呼籲。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楊占彪表示,對煤基油品征收消費稅,會導致煤製油項目建設明顯放緩,技術研發資金緊張,項目投資回收期延長。
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華煒也持同樣的觀點。他說,對剛起步的新興產業給予一定的政策、稅收優惠,甚至資金傾斜與扶持,是世界慣例。但煤製油卻成了例外,不僅未獲得扶持,反而加征高額消費稅,無異於在扼殺這個行業。
他進一步表示,如果說,為公平競爭需對煤製油產品加征與石油煉製所得成品油相同的消費稅,也應給予煤製油企業原油進口權和成品油終端銷售權,使其能夠真正參與市場競爭,並從原油進口和成品油終端銷售獲利。但這兩個最賺錢的端口被幾大石油集團把握,煤製油企業很難介入。
對煤製油加氫獲得的清潔油品不僅不應征收消費稅,還應給予補貼和獎勵。因為煤焦油屬危險廢物,對其加氫處理等於是廢物資源化利用,屬節能環保項目。陝煤化集團常務副總經理尤西蒂、內蒙古慶華集團常務副總經理陳學偉、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馬忠印等人這樣表示。
根據環保部公布的《最新49種危險廢棄物名錄》,煤焦油泛指煉焦製造過程產生的類別為HW11精(蒸)餾殘渣,其危險特性被界定為“T”,即有毒性。而今,眾多企業將這種有毒廢物轉變成清潔液體燃料,無論對節約能源,還是保護環境與人民生命安全都是好事。國家對其產品加征與石油基油品相同的消費稅,不僅對相關企業極不公平,也極易引發全社會對政策導向的誤判。
“煤可以轉化為合成氨、甲醇、燃料油及眾多化工產品,在未對煤製其他化工產品征收消費稅的情況下,單獨對煤製油品征收消費稅,導致了人為的不公平競爭。目前煤製油品年產量也就幾百萬噸,相對於數億噸的成品油和上萬億元的國家稅收而言微乎其微。對其征收消費稅,既無現實意義,也無道理可言。國家有關部門應重新審視這一政策的合理性、合法性與必要性。”中科合成油技術有限公司高級顧問唐宏青這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