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將控原煤生產,禁采高灰高硫煤層
近日,山西省煤炭工業廳發布的《關於落實“冬季行動”工作方案生態治理內容的通知》指出,為促進煤炭源頭生產質量達標,減少儲、裝等環節粉塵汙染,將對原煤生產予以控製,禁止開采高灰高硫煤層,原煤入選率要達到70%以上,所有新建煤礦必須同步建設煤炭洗選設施。
一、開采煤層主要煤質指標必須達到以下標準:(1)灰分(Ad):褐煤≤30%,其它煤種≤40%。(2)硫分(St,d):褐煤≤1.5%,其它煤種≤3%。煤質較差的煤礦必須通過配采等方式進一步改善煤質,達到相關標準要求。
二、山西省各市、省屬固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要提高原煤入選率,達到70%以上。所有新建煤礦必須同步建設煤炭洗選設施;新建煤礦未同步建設煤炭洗選設施的,不得申請或組織試運轉和竣工驗收。
三、現有煤礦要加快建設、改造洗選設施,提高原煤洗選比例,並作出計劃安排,製定保證煤質達標的相關措施。
四、煤礦企業儲煤場、煤炭轉運、堆存場地必須建有防塵、降塵設施,控製煤炭儲存、轉運粉塵汙染擴散。煤炭出場運輸車輛必須采取防止煤塵擴散相關措施,汽車貨箱必須采取封閉或加蓋篷布,連續運輸設備必須在轉載點安裝有效的噴霧降塵等設施。
五、露天煤礦必須對采場、運輸線、排土場等作業地點采取專門防塵、降塵措施。受冬季降溫影響,灑水管路難以正常使用的,必須采取灑水車定時降塵等措施。為從煤炭生產源頭減少汙染,山西省將控製原煤生產,禁止開采高灰高硫煤層,煤質較差的煤礦必須通過配采等方式進一步改善煤質,達到相關標準要求。(交易中心微信平台據山西煤炭信息網相關消息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