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欣:活著是一種人生之責任
佛說,人生有八苦,生是人生八苦中的第一苦。活著就是一種責任,這種責任就是體現在能不能活出個人樣。
母親十月懷胎,期待我們的降生,給了我們生命,教育培養我們,為的是讓我們好好活著,為的是希望我們去擔當責任。人生就是在擔當責任的過程中成長的,不會擔當責任的人生,隻能叫活著。生命雖然是自己的,但是人活著不能隻為了自己。
有了生命就有了責任,沒有責任,生命就沒有前進的方向,沒有生命的支撐,責任無從談起,有責任的人,才是高尚的人,才是值得尊重的人。贈予枚槐,手留餘香。當別人有困難的時候,我們伸出援助的手,助人貴在有心,不以付出力量多少來決定,隻要盡力就行。在這個世界上,沒有哪一個人的生命可以孤立地存在,人是社會的人,人隻有融入社會,才是有意義的。
生命有責任,就會有目標,有目標,活著才能體會到快樂和幸福。每個人的生命隻有一次,我們應當珍惜,對生命的負責本身就是一種責任,嗬護生命,好好活著,就是擔當責任。
人的起點和終點即出生和死亡都不是自己做主的,在這兩點之間是人生的整個過程,多少年來,人類在不斷地探尋生命的意義,尋找生命的答案,有人說人來到世上是受罪來了,有人說人是享受生活來的,我覺得,受罪也好,享受也好,都是人生的責任體現。人是社會性動物,這種社會性以責任來表現,所以,人要承擔起責任,我們做出的每個決定、所做的每件事情、邁出每一步路,自覺不自覺地在考量著自己的責任問題,我們許多人會感歎,做一個完全的自己,為什麼如此艱難,因為我們肩上有責任,許多時候,我們不完全屬於自己,不能完全由著自己,不能太在意自己的理想如何實現,而應該多思考自己理想的實現對他人帶來什麼,官最大,得不到民眾的承認,是蠢官罷了,錢最多,隻想著自己的吃喝玩樂,隻是浪費地球資源而已。
馬克思說過:作為確定的人,現實的人,你就有規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務,這個任務是由於你的需要及其與現存世界的聯係而產生的。作為一個人,我們無法選擇自己生命的誕生,更沒有權利選擇自己生命的結束,那是因為我們每個人的生命都承載著父母的恩情,這種恩情需要我們以承擔責任的方式去報答,這既是社會自然規律,也是人類的道德良知。有些人碰不得半點困難和挫折,沒有一點活著的勇氣和精神,不是繞道走,就是以自殺來解決,那既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也是對父母對社會的不負責。
每個人活著的那種責任,沒有人可以取代,當我們走完自己人生旅程回首往事時,不以官大錢多為標準,能問心無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