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紀律之外的“特殊黨員”
沒有紀律之外的“特殊黨員”
高寶玉,這位在營口市頗有名氣的港口“當家人”,曾自以為營口港是自己的“獨立王國”,想成為紀律之外、不受監督的“特殊黨員”,終於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了慘重代價。2015年3月20日,遼寧省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原書記高寶玉因涉嫌嚴重違紀,被遼寧省紀委立案調查。2015年8月14日,經遼寧省委批準,高寶玉被開除黨籍,並由其主管部門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案情回顧>
——把“創業地”當作“自留地”,十八大後仍不收手
高寶玉,1954年出生於遼寧台安。1977年,從大連理工學院港口工程專業畢業,被分配到籌備階段的營口港鮁魚圈港區。
1981年底,國家正式批準在鮁魚圈建港,高寶玉也與營口港一起開始了騰飛之路,他從營口港建設指揮部的技術員逐漸成長為營口港務局黨委副書記、局長。2002年至2013年,高寶玉任營口港務集團黨委副書記、總裁,營口港務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2013年10月,任營口港務集團第三屆委員會委員、常委、書記候選人。他是第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2002年,剛當上營口港務局局長的高寶玉,初嚐一把手的滋味。那時的他更多的是埋頭苦幹。隨著營口港的發展壯大,高寶玉的威信得以提高、地位得以提升、權威得以鞏固,他也變得“強硬”和“自信”起來,妄圖掌控港口的一切,甚至連自己的退休也想自己說了算。2014年,已超期工作一年的他還謀求再幹幾年,此時的他,貪財戀權,紀律規矩、退休製度都拋到了腦後,隻剩下了在自己“一畝三分地”裏撈一把的無窮欲望。
在這一想法的推動下,高寶玉把對營口港的貢獻當成了索取的砝碼,大肆收受賄賂,嚴重違反廉潔紀律。他反複自我“安慰”,一心以為給自己送錢,是“朋友”和下屬“重感情”的表現,逐漸“心安理得”,愈發肆無忌憚,甚至黨的十八大之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
——自以為有不受監督的“特權”,嚴重違反組織紀律
長期在國企工作,高寶玉認為國企領導幹部具有“特殊性”,可以同其他黨政幹部區別開來,手中權力逐漸異化為自己謀利的工具,他則享受不受監督的“特權”,成為遊離於紀律之外的“特殊黨員”。
在幹部調整中,高寶玉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在選人用人上大搞權錢交易。
2012年至2013年間,營口港務集團分公司發生客戶長期拖欠港口使用費事件,給集團造成較大損失和嚴重影響。時任該分公司經理對此事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被給予行政降級處分。該經理為得到高寶玉的“幫助”,及時返回分公司任經理,於2012年至2015年,先後3次給高寶玉送錢。此外,2010年至2015年,先後有4人為了留任現任職位,享受高額年終獎金,多次給高寶玉送錢。在高寶玉任職期間,這些分公司經理的崗位都沒有變動。
2014年,營口港務集團某副經理為將外甥女安排到集團工作,找高寶玉“幫忙”,高寶玉將此事安排給集團人事負責人。該副經理為感謝高寶玉,借2015年春節之機,送給高寶玉一筆錢。
——把“圍獵者”當“知己”,嚴重違反廉潔紀律
高寶玉熱衷和老板“勾肩搭背”,在觥籌交錯中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最終自掘墳墓,斷送晚節。
營口港某建築安裝公司張某1992年與高寶玉相識。2002年,營口港務局準備引入外來資金,重組營口港建築安裝公司。張某得知此消息後請求高寶玉幫助其入股公司,張某占股60%。高寶玉表示同意,並向集團下屬公司經理吩咐,營口港的相關工程,盡量發包給張某的建築安裝公司。2003年至2012年,張某的安裝公司承攬營口港務集團561項工程,工程標的額20多億元。張某為了得到和感謝高寶玉的幫助,先後送給高寶玉巨額財物,並經高寶玉同意,在北京市北四環為高寶玉購買房產一套、地下車庫一個。
在高寶玉的朋友圈中,以某疏浚工程有限公司的高某與其走得最近。“重感情”的高寶玉不守紀律、不講規矩,利用職權為高某生意提供幫助。
2005年,高某為了與營口港務集團合資做疏浚工程,找到高寶玉幫忙。經高寶玉同意,高某與營口港務集團共同出資成立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後,高寶玉向集團下屬公司經理吩咐,營口港的疏浚工程,盡量發包給該疏浚公司。2006年至2012年,該公司承攬了集團的57項工程,占營口港港池挖泥和航道挖泥工程量的70%,合同標的額22億多元。
<案情啟示>
透過高寶玉的人生軌跡可以看出,他是與營口港一起成長起來的,也曾懷有一腔熱情,兢兢業業、敢闖敢幹。但隨著營口港的發展壯大以及本人職務晉升,高寶玉在改造主觀世界、錘煉黨性心性方麵未增反減,以至信仰迷茫、精神迷失,一步步滑向了違法犯罪的深淵。高寶玉案件的發生,給我們敲響了警鍾,每名黨員領導幹部都要從中吸取教訓,深刻警醒,引以為戒。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樹立改造主觀世界、加強黨性修養需要終生努力的意識,時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堅定理想信念、堅守精神追求,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