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身工安全操作規程指南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01manbetx 01manbetx 適用於全國各類煤礦的檢身工。
第2條 檢身工應完成下列工作:煤礦入井人員的檢身工作。
二、上崗條件
第3條 檢身工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4條 檢身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2、了解火工品的運送常識。
3、掌握《煤礦安全01manbetx 》對入井人員的有關規定。
三、安全規定
第5條 上崗時要帶齊並使用礦井規定佩帶的儀器(如飲灑檢測器、金屬探測器等)。
第6條 檢身工要嚴守職責、嚴格檢身。
第7條 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對入井人員的有關規定,入井人員攜帶的物品、工具、配備符合要求。
第8條 禁止在距井口20m範圍內抽煙和用明火裝置。
四、正常操作
第9條 操作期間要嚴格按檢身要求操作。
第10條 要求對入井人員依次進行檢身。
第11條 檢身應首先對入井人員所必須佩帶的儀器、裝備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要求其改正。
第12條 對可能攜帶的違禁品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要求立即改正,並進行彙報。
第13條 隨時檢查距井口20m範圍內吸煙和用明火的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製止。
第14條 操作期間的信號發送,可以參照“運輸信號工”的01manbetx 執行。
第15條 發現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準入井,並向安全部門彙報,作出處理(入井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礦燈和自救器,嚴禁攜帶煙草、點火物品、穿著化纖衣服,嚴禁攜帶無措施的噴燈、焊機入井,飲灑者不得入井和其他規定)。
第16條 發現升井人員盜竊國家財產和炸藥雷管者,要立即彙報煤礦和公安部門進行處理。
第17條 外單位入井參觀學習人員必須要有礦派專人帶領,並遵守有關規定。
五、特殊操作
第18條 遇到緊急情況,必須及時彙報,采取停止絞車等應急措施。
六、收尾工作
第19條 不得脫崗,必須現場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