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號E案】幫助礦工再就業,有三方麵建議
由於煤礦關閉,大部分職工不得不另謀職業或者選擇創業,但是再就業和創業並非那麼簡單。
一是我們煤礦職工大多都習慣了企業的工作模式,技術單一,文化程度普遍偏低,選擇空間很有限,再就業時會遇到技能不對口,心態難調,工資待遇低等問題,難以找到合適的工作。
二是不少煤炭行業出來的中年員工由於長期在礦上承受較大的體力勞動,有的身體已經難以適應其他生產企業的高強度勞動,同時也有不少私企在招聘員工時對年齡進行了限製,這導致這部分中年員工很難找到工作。
三是煤礦裏麵工作了幾年的年輕人,身上已經練就了一些技能,如果換了工作,他們的技能就無處可用,原本的職業規劃也瞬間崩塌,自己能做什麼,未來要做什麼,都需要重新規劃,一時也難找到工作。
建議政府要出台一些政策,幫助從礦上下來後的員工們再次與社會接軌,平穩的實現再就業。
首先,企業與當地政府部門結合,為就業者提供一些合適的崗位,幫助年紀略長的找些勞動強度小、相對輕鬆的工作;(當然,如果有能力、有條件去創業的話更好。)其次,對這部分人進行專項培訓和就業指導,讓管理類崗位的員工重新學習充電,了解最新的管理理論,適應私企實用、靈活、高效的管理風格,如果想從事銷售類崗位則要積極了解市場行情,學習最新的銷售技能等等。最後,政府要多為下崗職工設計立體式、多通道的免費求職途徑,進行就業指導、麵試技巧指導和崗位推薦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