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電焊安全技術措施
一、工程概況
我隊綜掘機拆解後在井下需進行檢修,因綜掘機大架螺絲變形,無法人工拆卸,需電焊進行切割,為保證此項工作安全順利進行,特製定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二、電焊作業
電焊現場負責人:丁福海
電焊操作人員:劉瑞兵
電焊起止時間:2014年5月28日8:00-16:00
電焊部位:綜掘機大架
綜掘機大架運至副井底→電焊設備入井→檢查電焊地點瓦斯濃度→對電焊地點進行濕潤→清理電焊部位浮煤→電焊作業→對電焊地點進行濕潤、清理→安檢員現場檢查看守1小時→電焊設備升井
1、由機電隊長丁福海現場負責按本措施進行組織落實,安檢部設專職安檢員負責安全監督工作。
2、通風隊派專職瓦檢員檢查作業點20米範圍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不得大於0.3%,施工中進行不間斷的瓦斯檢查,超過規定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向調度室和有關領導彙報。
3、施工前,電焊點10米內必須設置有供水管路分支,接通管路至施工地點,電焊前、後用水濕潤電焊地點,並配備兩個滅火器。
4、施工前,要徹底清理電焊切割部位附近浮煤。
6、電焊工具必須放置在安全的地點,電焊接線必須按完好標準進行連接。
7、電焊工具由劉瑞兵負責攜帶、保管,其他人員不準隨意拿取。
8、作業由劉瑞兵操作,其他人員不準操作,同時要兩人以上在旁邊監督,一旦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處理。
9、不準兩處或兩處以上同時電焊。
10、工作完畢後,要及時用水對作業地點進行噴灑、清理,並由安檢員在工作地點檢查看守一小時。
11、電焊完畢後,電焊設備要及時升井,不準放井下。
12、電焊開始及結束後,安檢員向調度室彙報作業開始和結束時間及作業部位,調度室做好記錄。
13、電焊時,要有專人看護電焊設備及電纜,防止他人不慎觸電。
14、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技術01manbetx 》《作業01manbetx 》及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