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16年7項專項監察方案的通知
關於印發2016年7項專項監察方案的通知
煤安監監察﹝2016﹞7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要求,國家煤礦安監局研究擬定了煤礦瓦斯防治、水害防治、超能力生產、安全投入、安全培訓、設備安全、建設項目等7個專項監察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年度監察執法計劃和本地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執行。
各專項監察活動結束後,要認真總結03manbetx ,並及時將總結報告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2016年3月3日
煤礦瓦斯防治專項監察方案
一、開展時間
2016年3月至4月。
二、監察對象
各類煤礦。重點檢查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以及近3年發生瓦斯02manbetx.com 的礦井。
三、監察內容
(一)落實瓦斯防治製度情況。煤礦企業及所屬礦井是否建立和落實瓦斯“零超限”目標管理製度,瓦斯超限是否停電撤人、03manbetx 整改和追究責任;是否建立通風瓦斯03manbetx 製度,對通風和瓦斯異常變化的,是否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是否建立和落實瓦斯防治責任製等製度,瓦斯防治機構、人員、計劃、措施和資金落實情況;是否製定瓦斯防治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實行“一礦一策”、“一麵一策”。
(二)落實瓦斯抽采情況。應抽采瓦斯的礦井是否按規定建立了瓦斯抽采係統;是否製定和落實瓦斯抽采工程計劃,是否實現抽掘采平衡和先抽後掘、先抽後采、抽采達標。
(三)落實防突規定情況。是否按規定進行煤層突出危險性鑒定(認定),達到鑒定條件的煤層在鑒定期間是否按照突出煤層管理;鑒定為非突出煤層的是否超出鑒定範圍采掘;有突出危險的礦井新水平、新采區是否按規定編製防突專項設計並按規定進行驗收;對突出煤層進行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特別是突出煤層劃分為非突出危險區域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落實兩個“四位一體”防突措施,是否堅持區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補充的原則;是否製定和實施區域防突措施並按規定報批;突出礦井是否優先采取開采保護層區域防突措施,不具備開采保護層條件的,是否采取區域預抽煤層瓦斯防突措施並符合規定,是否做到不采突出麵、不掘突出頭;保護層開采及效果考察是否符合規定;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報告、工作麵突出危險性預測報告(單)的編製是否規範、是否客觀反映實際情況;突出煤層采掘作業、井巷揭煤對突出危險範圍和距離控製是否可靠;采掘工作麵臨近地質構造異常帶、應力集中區、煤層變厚和不連續時,是否編製局部防突措施並實施。
(四)安全監控係統運行情況。安全監控係統運行是否正常;分站、傳感器、執行器、電源等安設是否符合規定,甲烷等傳感器報警濃度、斷電濃度、複電濃度和控製斷電範圍的設置是否滿足要求;是否存在人為造成傳感器失效失真等弄虛作假現象;是否按規定使用、維護和管理安全監控係統,機房值班、傳感器校驗、監測報表、超限及故障處理等工作是否規範,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是否滿足要求。
(五)瓦斯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是否定期開展瓦斯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工作,隱患治理是否做到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高瓦斯和突出礦井是否建立專業化瓦斯防治隊伍;通風和瓦斯抽采能力不能滿足要求的,是否降低了煤炭產量;通風係統調整、突出煤層揭煤、火區封閉和啟封時,是否有礦領導現場指揮。
(六)采空區密閉管理情況。是否按規定對采空區及時密閉;密閉牆構築前是否根據現場情況編製專項設計和安全措施,密閉牆的構築是否滿足規定要求;是否按規定檢查密閉牆內外的氣體參數;是否建立防火檢查台帳並進行自然發火預測預報和03manbetx ,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七)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認為應當監察的其他內容。
四、組織方式
(一)各煤礦企業開展自查。
(二)省級煤礦安監局組織局本部和駐地監察分局對煤礦企業自查情況進行抽查。
(三)瓦斯災害較為嚴重的省(市)間開展異地執法,順序為:山西→河南→黑龍江→安徽→遼寧→江西→吉林→湖南→雲南→四川→貴州→重慶→山西。
五、有關要求
(一)參加異地執法的省級煤礦安監局,要抽調專業技術力量組成檢查組,每組5-6人,由一名局領導帶隊,抽查礦井數不少於4個,檢查時間為7-10天。省級煤礦安監局要主動聯係,積極配合做好異地執法工作。
(二)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要認真總結專項監察情況,分析監察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提出加強瓦斯防治工作建議,形成書麵報告,並填寫煤礦瓦斯防治專項監察情況彙總表(附件1),於5月25日前連同電子版一並報送國家煤礦安監局。
聯係人及電話:餘博龍,010-64463954;
電子信箱:yubl@chinasafety.gov.cn
煤礦水害防治專項監察方案
一、開展時間
2016年5月。
二、監察對象
水文地質類型複雜、極複雜礦井,資源整合礦井,近3年來發生過水害02manbetx.com 的礦井。
三、監察內容
(一)防治水製度建立及機構、人員配備情況。煤礦企業、礦井是否建立了防治水崗位責任製、防治水技術管理製度、水害預測預報製度、水害隱患排查製度和暴雨期間巡視及停產撤人製度等;是否按要求配備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建立專門的探放水作業隊伍;水文地質類型複雜、極複雜的礦井是否設立了專門的防治水機構,配備水文地質副總工程師。
(二)防治水基礎管理情況。是否編製並組織實施煤礦防治水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是否按規定編製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礦井地質勘探報告是否完整、是否有礦井設計方案和建井地質總結報告;是否編製了礦井充水性圖等5種必備的防治水圖件和礦井湧水量等15種基礎台賬資料;是否把礦井及周邊老空積水情況標注在采掘工程平麵圖上;是否製定和落實“一礦一策”、“一麵一策”水害防治措施;資源整合礦井和水文地質類型複雜、極複雜礦井是否做到有掘必探。
(三)井下水害隱患治理情況。是否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和井田範圍內采空區、廢棄老窯積水等情況;采掘工作麵是否按規定探放水;有無違法違規開采防隔水煤(岩)柱行為;是否停止開采水體下、老空水區域下45度以上的急傾斜煤層並采取措施;受承壓水威脅的煤礦是否采取疏水降壓、底板注漿加固等措施及用物探、鑽探對治理效果進行驗證,做到超前治理到位。
(四)地麵防治水措施落實情況。與礦井連通的采煤塌陷坑是否填平壓實;地表河流、湖泊、水庫附近或易受山洪威脅的礦井防洪設施是否構築、防範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是否按設計要求充填並加固了井田範圍內及周邊已關閉的廢棄煤礦井筒。
(五)礦井排水設備設施配備情況。礦井排水係統是否達標和完好;水文地質類型複雜、極複雜礦井是否在井底車場周圍設置防水閘門或裝備潛水泵排水係統。
(六)水害應急處置措施落實情況。是否製定並落實水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是否按規定進行了救災演練;是否對職工進行過出現透水征兆立即撤人的培訓;是否按要求落實“雨季三防”各項措施;是否配備汛期搶險救災所需的設備和物資;受地表水倒灌威脅的礦井在強降雨天氣或其來水上遊發生洪水期間是否實施停產撤人。
(七)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認為應當監察的其他內容。
四、組織方式
由各省級煤礦安監局組織對轄區內有關煤礦開展專項監察,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對部分省(區、市)進行抽查。
五、有關要求
(一)周密安排,務求實效。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要結合監察分局月度執法計劃和轄區煤礦企業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專項監察方案,認真組織,確保此項監察活動取得實效。
(二)嚴格執法,推動轄區煤礦水害防治措施落實。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要按照監察方案內容逐條進行檢查,發現煤礦企業存在重大水害隱患的,要依法從嚴處理處罰。對拒不執行監察指令或限期達不到要求的,要依法責令停產整頓或提請地方政府關閉;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要及時移送地方相關部門處理。
(三)總結分析,及時報送。專項監察結束後,要及時總結,分析轄區煤礦水害防治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向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並將總結報告連同電子版於6月30日前報國家煤礦安監局。
總結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轄區煤礦企業水文地質條件複雜和極複雜礦井、資源整合礦井、近3年來發生過水害事故礦井的基本情況,監察煤礦數量、查出的隱患和處理情況,實施行政罰款、依法責令停止作業、停產整頓(停止施工)、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提請關閉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相關建議等。
聯係人及電話:趙恩彪,010-64464296;
電子郵箱:zhaoeb@chinasafety.gov.cn
煤礦超能力生產專項監察方案
一、開展時間
2016年6月。
二、監察對象
全國生產煤礦,重點檢查山西、陝西、內蒙古、新疆等省區大型煤礦。
三、監察內容
(一)是否進行生產能力公示;
(二)所有生產煤礦是否按照公示生產能力組織生產,合理安排年度、季度、月度生產計劃,礦井月產量是否超過礦井核定(設計)生產能力10%;
(三)礦井開拓、準備、回采煤量可采期小於有關標準規定的最短時間組織生產、造成接續緊張的,或者采用“剃頭下山”開采的;
(四)采掘工作麵瓦斯抽采不達標組織生產的;
(五)煤礦未按全年276個生產作業天數重新確定生產能力且分解安排月度生產任務的;
(六)上級企業集團公司是否存在向所屬煤礦下達超過公告生產能力的生產計劃及相關經濟指標行為;
(七)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認為應當監察的其他內容。
四、組織方式
由各省級煤礦安監局對轄區內煤礦超能力生產情況開展專項監察,國家煤礦安監局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適時進行檢查和抽查。
五、有關要求
(一)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要製定專項監察方案,明確檢查方法,對出現過超能力生產或可能存在超能力生產的煤礦進行重點監督檢查,並保證覆蓋麵,督促煤礦嚴格控製產量,防止超能力生產。各地監察方案請於5月25日前報國家煤礦安監局。檢查結束後要進行全麵總結,將總結報告連同電子版於7月10日前報國家煤礦安監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適時聽取各地彙報。
(二)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聯合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設立舉報電話,鼓勵社會公眾和媒體對煤礦超能力生產行為進行監督,及時核實查處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的煤礦超能力生產行為。
(三)各檢查組要深入現場,采取查閱相關資料、走訪煤礦企業員工以及深入井下工作麵等方式開展檢查工作。對查出的煤礦超能力生產行為,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各煤礦企業要積極配合工作,提供相關證件、采掘作業計劃、采掘圖紙、下井作業人數、產量報表、銷售報表、財務報表等資料。
聯係人及電話:杜進棟,010-64464750;
電子郵箱:dujd@chinasafety.gov.cn
煤礦安全投入專項監察方案
一、開展時間
2016年7月。
二、監察對象
正常生產煤礦企業。
三、監察內容
針對煤礦企業2015年以來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等情況。
(一)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執行情況;
(二)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
(三)企業安全費用內部管理製度建立健全及落實情況;
(四)主要生產設備的使用維護及更新情況;
(五)災害治理和安全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
(六)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認為應當監察的其他內容。
四、組織方式
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要抽調相關專業人員和監察人員組成監察執法小組,結合年度監察執法計劃,在每個分局轄區內分別抽查3-4個煤礦(其中國有煤礦、鄉鎮煤礦各1-2個)。
專項監察主要通過聽取彙報、查看資料和台賬記錄、座談會等方式開展,查出的突出問題要下達執法文書,限期進行整改,並按有關規定抄送相關部門。
五、有關要求
各省級煤礦安監局在完成專項監察後,要認真分析和梳理發現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建議和措施,並形成分析報告,於專項監察結束後15日內報送國家煤礦安監局。
聯係人及電話:任錦彪,010-64463186、010-64463027(傳真);
電子信箱:renjb@chinasafety.gov.cn
煤礦安全培訓專項監察方案
一、開展時間
2016年8月。
二、監察對象
煤礦企業及其有關人員,重點監察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其他從業人員。
三、監察內容
(一)煤礦企業安全培訓責任體係、製度、計劃建立和落實情況;
(二)新《安全生產法》實施後,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考核情況;
(三)煤礦企業從業人員2016年複訓(再培訓)情況,重點監察新《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納入複訓內容情況;
(四)煤礦企業一般從業人員先培訓後上崗情況,重點監察自救器使用情況;
(五)煤礦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六)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認為應當監察的其他內容。
四、組織方式
由各省級煤礦安監局組織對轄區內煤礦企業安全培訓開展專項監察,國家煤礦安監局將組織對部分省(區、市)進行抽查。
五、有關要求
(一)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要認真製定監察方案,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基層一線,直奔問題現場,全方位查找安全培訓問題,對安全培訓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就嚴肅查處一起。
(二)各省級煤礦安監局在監察時,要對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新《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知識現場考試,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自救器使用現場實際操作考試,現場抽考中問題嚴重的煤礦要予以曝光。
(三)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要及時分析總結煤礦企業安全培訓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認真分析彙總檢查出的問題,深入挖掘和總結煤礦安全培訓好經驗好做法,形成總結報告並連同電子版於9月10日前報國家煤礦安監局。
聯係人及電話:陸南,010-64464464;
電子郵箱:lunan@chinasafety.gov.cn
煤礦設備安全專項監察方案
一、開展時間
2016年9月至10月。
二、監察對象
各類煤礦。
三、監察內容
(一)大型固定設備的使用、維護和管理情況。礦井主提升裝置、主通風機、主排水設施和空氣壓縮機等大型設備是否按規定裝備、檢修和檢測檢驗,安全保護裝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完整、靈敏、可靠,設備運行狀況和運行環境是否符合要求。
(二)供用電設備運行、維護和管理情況。礦井電源、變配電設施、供電線路和電纜是否符合要求,供、配、用電設備之間匹配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規定開展礦井供電係統繼電保護整定工作;安全保護是否齊全、可靠;礦用電纜是否具有安全標誌、符合阻燃要求;是否按規定使用防爆電氣設備,防爆性能是否符合現場要求;井下變配電硐室設置和管理是否符合規定;井下局部通風機供電電源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井下運輸係統的運行、維護與管理情況。井下軌道、電機車、無軌膠輪車、膠帶運輸係統、運人係統是否符合《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要求,特別是輸送帶是否具有安全標誌、符合阻燃抗靜電要求;斜井(巷)運輸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完善可靠;主要運輸巷道信號係統是否符合規定;無軌膠輪車的行車製動、緊急製動和駐車製動是否齊全、可靠;主要運輸巷道信號、通訊係統和照明是否符合規定等。
(四)淘汰落後設備及隱患整改情況。是否按規定淘汰落後設備;對限製使用的安全技術裝備是否製定整改計劃;大型設備材料隱患整改是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井下使用的風筒和瓦斯抽采管路材料是否符合阻燃、抗靜電要求。
(五)管理機構和人員情況。是否按規定建立健全機電運輸管理機構、配備人員。
(六)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認為應當監察的其他內容。
四、組織方式
(一)各煤礦企業對照上述內容進行自查。
(二)省級煤礦安監局組織局本部和駐地監察分局對煤礦企業自查情況進行抽查。
(三)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對內蒙古、陝西、黑龍江、甘肅、湖南、雲南等6個省區進行重點督查。其中,科技裝備司督查陝西和雲南,寧夏督查內蒙古,甘肅督查湖南,河北督查黑龍江,山東督查甘肅。
五、有關要求
(一)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6個督查組,每組5-6人,分別由科技裝備司和省級煤礦安監局領導帶隊,抽查礦井數不少於4個,檢查時間為7-10天。被督查的省級煤礦安監局要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二)各省級煤礦安監局(包括6個督查組)要認真總結專項監察情況,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加強煤礦設備監察工作建議,形成書麵報告,並填寫煤礦設備安全專項監察情況彙總表(見附件2),於11月25日前連同電子版一並報送國家煤礦安監局。
聯係人及電話:餘博龍,010-64463954;
電子信箱:yubl@chinasafety.gov.cn
煤礦建設項目專項監察方案
一、開展時間
2016年11月。
二、監察對象
所有煤礦建設項目(新建、改建、擴建、資源整合項目,含違法開工項目)。重點檢查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水文地質類型極複雜的煤礦建設項目。
三、監察內容
(一)建設項目手續是否齊全,違法開工項目是否按照要求停止建設。
(二)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資質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責任是否落實,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轉包分包、以包代管等問題。
(三)是否製定隱患排查治理製度並落實。
(四)是否按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組織施工,企業是否按照《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監督核查暫行辦法》(安監總煤監〔2015〕34號)組織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是否開展監督核查。
(五)是否存在邊建設邊生產、未經驗收組織生產、在改擴建區域組織生產等問題。
(六)地質等安全開采條件在建設期間發生重大變化的,是否停止施工並及時變更設計和報批。
(七)停建項目,企業是否製定並落實停建期間安全措施,監管部門是否落實監管措施。
(八)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認為應當監察的其他內容。
四、組織方式
由各省級煤礦安監局組織對轄區內建設項目開展專項監察,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對部分省(區、市)進行抽查。
五、有關要求
(一)突出重點,認真組織。要認真組織開展好此次專項安全檢查,對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水文地質類型極複雜的煤礦建設項目原則上應全部檢查。
(二)摸清情況,及時入庫。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結合專項監察,及時將建設項目基本情況錄入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綜合管理數據庫。對已入庫的項目要根據建設情況及時變更填報內容。
(三)嚴格執法,注重實效。檢查中發現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有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或者項目建設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依法從嚴處罰;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的,要及時移送地方相關部門進行處理,重大隱患要督促當地人民政府掛牌督辦。對長期停建項目要建議地方政府進行分類處理。
(四)總結分析,及時報送。檢查過程中,要及時總結分析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向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出加強安全監管的意見和建議。要彙總分析《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察規定》、《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規範》等新修訂的規章、標準執行過程中發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專項監察結束後要結合全年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監察情況和監察中查處的典型案例,進行全麵總結,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將總結報告及附表(見附件3、4、5)連同電子版於12月5日前報國家煤礦安監局。
聯係人及電話:蔡穩成,010-64464007(帶傳真);
電子信箱:jcyc@chinasafety .gov.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