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金璽泰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暫行管理規定
第一節勞動紀律
第一條實行全員統一公開考勤或成像考勤,以集團公司下發的《員工考勤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條嚴格班中紀律,嚴禁生產工作期間睡崗、串崗、打牌、下棋、上網玩遊戲、幹私活等,從事其它與本崗位工作無關的事情給予500—1000元的處罰。
第三條員工必須服從本單位負責人的管理,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安排和生產指揮,對不服從管理者立即停止工作,同時給予罰款500-2000元,情節嚴重或貽誤生產者,報公司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條按規定積極參加公司及廠裏組織的學習培訓、安全生產會議、例會等活動,如遲到或無故不參加者每次罰款500-1000元,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必須保證24小時手機處於開機狀態一次打不通者給予考核100元(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嚴禁酒後上班和班中喝酒、賭博,第一次扣除一個月工資,第二次報公司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條嚴禁打架、鬥毆、辱罵他人、聚眾鬧事、威脅管理人員,輕者給予1000-2000元的處罰,影響公司整體形象或造成他人傷害的報公司給予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承擔相關費用,嚴重者並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條嚴禁破壞或違規造成公共財產、設備設施損失的,除以500—3000元的處罰外,同時承擔相關維修等一切費用。
第八條根據三違產生和可能產生後果的嚴重程度,將三違分為A、B、C三類。A類是特別嚴重三違,即可能導致傷亡02manbetx.com 或其他嚴重後果的三違;B類是嚴重三違,即危害程度僅次與A類的三違;C類是一般三違,即情節和後果較輕的三違。
1、對A類三違人員,給予解除勞動合同或留用查看的處分,情節較輕的給予2000-5000元的處罰。
2、對B類三違人員,第一次罰款500-3000元,並給予紅牌警告;1個月內再次三違的,給予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3、對C類人員,第一次三違黃牌警告,罰款500-2000元;1個月內第二次三違的加倍考核,第三次報公司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發生人身傷亡、設備安全02manbetx.com 的第一時間內上報有關部門,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第十條凡是有侵占、盜竊公司財物或勾結外人盜竊倒賣公司財物者,一經查處,報公司按《打擊盜竊、侵占公司財物的獎懲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損公肥私、吃裏扒外、內外勾結、利用公司職權向業務單位吃、拿、卡、要、收受回扣或收受他人財物及挑撥離間、蠱惑他人、損人不利己等內耗的行為導致公司利益受損或影響集團公司形象的給予解除勞動合同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員工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生產。
第十三條 公司各單位、應下設立安全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監督管理本單位的安全培訓、檢查、02manbetx.com 調查和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協調工作。糾正和監督各崗位規範操作行為,有查處安全違章、違規的直接權力,並負責製定執行領導帶班製度,月度計劃及交接班記錄管理。
第十四條 建立健全安全檢查製度,堅持各單位、部門一周一檢查,班長班中隨時檢查的製度,對查出的問題必須當班整改和徹底解決未完成的搞好交接,不得遺留安全隱患,並搞好原始記錄管理。
第十五條 各單位、部門對公司和上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的整改文書必須按時、按期限完成,每項每拖延一天給予1000—5000元罰款,由此造成安全02manbetx.com 的視情節給予加倍處罰或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六條 必須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的工作方法,認真組織好安全會議、安全月、安全培訓、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專項檢查等活動。
第十七條 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經專業部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新進廠員工必須進行三級培訓、新換崗員工必須經安全和設備操作培訓,由熟練工帶領,在崗位學習操作一個月,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單獨上崗。
第十八條 生產廠區設立安全宣傳和提示欄,危險區域內必須設立警示標誌和防護欄。員工進入崗位前必須規定穿戴安全防護用品,否則不準上崗。
第十九條 凡下列情況之一者,每發現一次處罰500-1000元。
1、進入工作現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者。
2、操作人員操作時穿戴勞保用品不規範者、長發外露者、有塵崗位不戴防塵口罩者、或不按規定穿工作服者。
3、擅自拆除挪用設備防護者。
4、檢修不掛牌或先檢修後掛牌者。
5、崗位記錄不全或不按規定記錄者。
6、液壓站、潤滑站、加油站、炸藥庫、井下工作區、配電室、考勤室等禁火區,吸煙或在廠區動明火者。
7、出現長明燈、長流水或人為造成的跑、冒、滴、漏現象及違反規定使用大功率取暖設備或電爐子崗位責任者。
8、嚴格領導帶班下井製度,無領導帶班下井或未認真填寫帶班記錄的。
第二十條 嚴格執行《爆破物品管理製度》和一條龍管理程序,否則給予考核2000-20000元。
第二十一條 井下施工需按規定配備有害氣體檢測儀和自救器、天井施工、井下排險、獨頭掘進必須按施工規範進行施工且作業現場禁止無風作業,否則給予考核1000-3000元。
第二十二條 嚴格遵守本崗位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和公司相關製度及安全管理規定。凡違章、違規操作者,每次給予處罰500-2000元,班長500-1000元,檢查發現一個單位或部門一次出現2人違章違紀的給予單位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500-1000元罰款。
第二十三條 檢查發現單位對崗位及身邊違章違紀行為不製止不報告的一律視為袒護、縱容、包庇行為,每發生一次罰款500-1000元,在公司、職能部門檢查時發現通風報信的對相關責任人、本單位負責人並雙倍罰款。
第二十四條 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部門要建立健全各項應急救援預案和組織機構,凡本單位、部門員工都是應急救援隊員,公司有關部門將協同各單位、部門按時進行救援培訓和演練,以提高安全應急能力和應急措施,保證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第三節違反壓力容器01manbetx 01manbetx 處罰規定
第二十五條 氧氣瓶和乙炔瓶間距不足5米的或氧氣瓶和乙炔瓶安全附件不齊、損壞在用的考核500-1000元。
第二十六條 乙炔瓶在使用、運輸、儲存時,應保持垂直旋轉,未保持直立位置,空瓶亂丟亂扔,在陽光下暴曬,靠近熱氣,坐在空瓶上的,考核相關責任者500-1000元。
第二十七條 氧氣瓶在使用、運輸、儲存過程中沾上油汙或易燃品、油脂、帶有油汙的物品混合堆放的罰責任人500-1000元。
第二十八條 氧氣瓶和乙炔瓶與明火應保持10米以上,瓶口封住時,嚴禁明火烘烤,違者罰款500-1000元。
第二十九條 空壓機的壓力表、安全閥、油壓計、溫度計和儲氣罐的安全閥、壓力表必須齊全、可靠,缺少或不按期進行校驗,考核500-1000元。
第四節違反電氣01manbetx 01manbetx 處罰規定
第三十條 每台電器設備(包括電鑽、行燈、潛水泵等移動電器)未按規定采取保安措施,罰款500-1000元。
第三十一條 使用電焊機應采取保護接地措施,焊接變壓器二次側線應使用規定的橡膠絕緣線,禁止使用廠房的金屬結構、管道、軌道或其他金屬物體搭接作導線,違者罰款500-1000元。
第三十二條 電線與電源相接時,應設開關或插座、插頭,不允許隨意搭、掛、插接,違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第三十三條 各種電氣開關合(箱)蓋缺少或損壞,罰款500-1000元。
第三十四條 不按技術規範使用熔斷器,罰款500-1000元。
第三十五條 電工絕緣工具不按規定時間進行試壓或亂丟亂放,罰款500-1000元。
第三十六條 未經登記批準,亂拉臨時線的、雖經登記批準但接線不符合技術要求或電氣設備拆除留下電線頭未做妥善處理的或因施工需要架設臨時線跨越幹道,未按期按規定架空或埋地下的罰款500-1000元。
第三十七條 變配電室、主電室不符合有關電氣安全規定者或存放食品、亂放雜物考核500-1000元。
第三十八條 在電氣設備上、電線上搭掛雜物、晾曬衣服的罰款500-1000元。
第三十九條 按要求需接地的建築物、動力管網、易燃易爆儲罐必須有可靠接地,未按要求設置的每處罰500-1000元。
第四十條 未按規定時間檢測避雷設施、測量接地電阻或接地電阻不符合規範要求的罰電氣負責人500-1000元。
第四十一條 在電纜溝上堆放重物或向電纜溝、陰井內傾倒垃圾、雜物的罰款500-1000元。
第四十二條 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粉塵的場所,不使用防爆電器的,門窗不向外開的,罰電氣責任人500-1000元。
第五節違反起重01manbetx 01manbetx 處罰規定
第四十三條 各種起重機械的吊鉤、鋼絲繩、鏈條等安裝使用必須有相應等級的資格證書和產品的合格證書,否則罰使用單位設備負責人500-100元。
第四十四條 各種起重機械不標明起重噸位,缺少安全裝置或失靈,每項罰款使用單位設備負責人500-1000元。
第四十五條 行車的供電滑線應當有鮮明的顏色,沿線指示燈要完好,違者罰款500-1000元。
第四十六條 行車指吊人員必須使用口哨、專人指揮,違者罰款500-1000元。
第四十七條 使用的鋼絲繩、鏈條磨損超限的,考核500-1000元。
第四十八條 在用的C形鉤、磁盤吊的鏈條掛耳磨損超10%,罰單位負責人500-1000元。
第四十九條 行車起步或吊物附近有人員時,行車工必須先打鈴示警,違者罰款500-1000元。
第六節違反檢修、施工安全處罰規定
第五十條 設備檢修不製訂檢修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罰檢修負責人500-1000元。
第五十一條 各檢修項目的負責人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佩戴安全袖標上崗,違者罰款500-1000元。
第五十二條 各檢修項目的負責人在安排施工項目時,必須認真執行“三同時”,違者罰款500-1000元。
第五十三條 高空作業不佩戴安全帶,不設置安全崗,罰款500-1000元。
第五十四條 高空作業隨便拋擲物件罰款500-1000元。
第五十五條 施工現場深坑深槽、預留也無明顯標誌,未設防護欄,未加蓋,每發現一次,罰單位和責任人500-1000元。檢修時需挪動防護罩的,檢修結束後,應及時恢複到位,違者罰款500-1000元。
第五十六條 戴手套打大錘罰責任人500-1000元。
第七節違反防火、防爆、要害部門01manbetx 處罰規定
第五十七條 在禁火區動火,經發現後罰動火單位500-1000元,罰違章指揮者、違章動火者500-1000元。
第五十八條 禁火區發現煙頭或禁火區堆放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的,罰單位500-1000元。
第五十九條 消防器材管理上違反上級消防器材管理有關規定的,每次罰款500-1000元。
第八節違反其它安全管理製度處罰規定
第六十條 開水箱、浴室、食堂機械安全附件和防護裝置不全,或缺少01manbetx 和管理製度,罰單位責任人500-1000元。
第六十一條 未經允許不得無故在危險場所內逗留(指有墜落、擠壓、衝撞、觸電、中毒、車輛壓碾和物料掩埋等危險場所)違者罰款500-1000元。
第六十二條 工作場所內通道平整暢通,並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廠房內必須有明顯的安全標誌,違者罰款單位責任人500-1000元。
第六十三條 工作場所的升降口、平台走道應加圍欄,為生產需要所設坑、池等應有圍欄或蓋板,各圍欄高度應符合國家標準,違者和每處罰單位負責人500-1000元。
第六十四條 各單位安全負責人不履行職責,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罰款500-1000元。
1、安全宣傳工作未按要求完成。
2、安全教育工作未按要求進行。
3、安全會議未按要求參加。
4、安全會議內容未能及時傳達。
第六十五條 各單位安全責任製未落實,罰安全責任人500-1000元。
第六十六條 生產現場“六不準”違反者罰款500-1000元。
1、生產現場不準吸煙。
2、生產現場不準停放自行車、摩托車。
3、生產現場不準帶小孩、家屬上班。
4、生產現場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5、生產現場不準亂拋雜物、隨地吐痰。
6、生產現場不準嬉笑打鬧。
第九節公司交通車輛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規定
第六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處以500-1000元罰款。
1、無證駕駛車輛的。
2、把車交給無證人駕駛的。
第六十八條 出車不檢查或帶病出車的罰款500-1000元。
第六十九條 運輸車輛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經區隊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工作期間服從生產管理人員的指揮、調度,不得自行其事,認真遵守公司製定的有關管理規定。
第七十條 入井車輛必須符合車輛完好標準:車容整潔,刹車係統、燈光係統、安全防護設施、轉向係統、喇叭、儀表、雨刮器、倒車鏡等安全可靠且運人車輛實行定員管理,車廂要有防護蓋,嚴禁客貨混裝,否則禁止入井。
第七十一條 各車輛在工作區域內,必須遵守裝車、倒車、停車秩序。因停車、倒車而影響整體工作造成的道路堵塞者,違者罰款1000-3000元。
第七十二條 車輛在巷道行駛過程中,必須按照規定的避車位置進行會車,不得私自進行會、避車,按照空車讓重車,運輸車輛讓人行車,鏟運機、裝載機讓其它車輛,行駛中所有後車不能超前車(特殊情況除外),的原則,違者罰款當事人1000-3000元。
第七十三條 按照車輛通行秩序規範行駛,不得撞擠風水管線、電纜等設備設施,否則給予1000-20000元考核,造成人身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的,除承擔所有相關費用外,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四條 平巷同向行駛的車輛間距必須大於30米,斜坡道車輛間距不得小於50米,井下行駛嚴禁超車。
第七十五條 在停車、等待裝車的過程中駕駛人員不得離開駕駛室,如果人員須離車,必須正確佩帶安全帽,並係好帽帶。離車距離不得超過車前後周圍10米,不得隨意亂走動,違反者罰款1000-3000元。
第七十六條 所有等待裝車運輸車輛,全部停在公司指定位置,遵循從硐采上一輛車下去一輛車得原則,運送至選場的礦石必須按驗料員指定位置倒放,服從指揮,否則給予駕駛員1000-3000元考核。
第七十七條 不得攜帶非工作人員進入采區,違者罰款1000-3000元,後果自負。
第七十八條 任何駕駛人員不得在班前、班中飲酒,第一次給予扣除一個月工資,第二次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十九條 機動車井下行駛速度:
1、平巷中行駛不得超過18km/h,工業園區不得超過30km/h。
2、通過彎道時不得超過10km/h。
3、機動車在井下行駛檔位不得超過三檔,上、下斜坡時必須掛二檔或相適應的檔位駕駛且中途不得換擋。
4、運送火工品、油料、人員的車輛,不得超過10km/h。與前後車保持100m的安全距離,空車行駛時不受此款限製。
5、通過作業區、巷道岔口、視線不良的煙霧區要減速慢行,不得超過5km/h。
第八十條 機動車在行駛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信號、標誌、標線的指示行駛,不準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行駛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要保持安全車速,否則1000-3000元處罰
第八十一條 車輛必須配備經檢查合格的4kg車載滅火器2個,不允許在主斜坡道、輔助斜坡道上停車或從事修理工作。如果設備無法移出禁停路段,必須在工作點的上方和下方至少50米以外的地方,設置明顯的警示帶或路障,以防止其他車輛進入造成擁堵。
第八十二條 公司所有車輛(包括運輸車、挖掘機、裝載機、破碎錘、皮卡車、加油車、灑水車、道路清掃車等)駕駛人員,要嚴格執行車輛的“三查”、“三保”維護保養製度,如不執行造成車輛損壞者,除照價賠償損失外,並視情節給予500-3000元的處罰。
第八十三條 車輛維修人員(包括打黃油、電氣焊)在修保車輛時要嚴把質量關,如因修保質量問題,按損失額80%賠償。
第十節生產質量成本管理製度
第八十四條 生產質量成本管理以當月公司下達的生產技術指標計劃為準,按2015年安全生產績效考核方案執行。
第八十五條 各生產單位要根據化驗室提供生產信息,及時調整生產。特殊情況造成全線停產1小時以上的必須第一時間向公司領導彙報,生產中嚴禁作弊行為或質量問題,否則發現一次,均給予責任者500-1000元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停班處理。(質量以規定標準每增降0.1%考核100元為參考據),礦石出現質量問題根據現場勘查情況03manbetx 定論給予1000-20000元罰款。
第八十六條 合理優化調整安排生產工藝用電高峰期的節點降低成本,部分容易調整的生產單位堅持夜間滿負荷生產,白天檢修的原則,選廠破碎係統夜間用電低峰期間(24:00-6:00)圓倉未滿而破碎係統無故停車的,給予相關責任者考核500-1000元(特殊情況除外).
第八十七條 原材料和備品備件領取實行領料單、廠長簽字製度,廠長因事不在時,打電話請示同意後,方可領取。領料開單統一由統計員或值班廠長開領料單,開單人員要高度負責,開單時必須注明所領材料的使用處,否則將給予500-1000元罰款。
第八十八條 材料領取價值100元以下的由班長安排人領取,100—500元的由班長帶人領取,500元以上的或大件由值班廠長安排班長帶人領取。
第八十九條 領料人必須正確使用材料,班長對所領取的材料負責,單位要加強監管,做到物盡所能。對未使用或未用完的材料,交回倉庫,禁止亂扔亂放,否則處罰500-1000元,丟失原價賠償。
第九十條 所使用備品備件、材料、工具中的確需回收的一律實行以舊換新,對換下的舊件能修則修、能補則補,不得亂扔亂放,否則給予500-1000元的處罰。
第九十一條 全員要加強成本意識,認真搞好修舊利廢、節能降耗,以低成本創高效益。對修舊利廢、革新挖潛者,給予一定的物資獎勵;成效突出者,報公司給予重獎。
第十一節設備維修保養製度
第九十二條 各單位、各部門所屬設備的一切維修維護保養由其單位、部門負責,並實行定人定機掛牌管理嚴格執行設備維護保養規定。特殊設備要按照國家規定定期進行檢測,按規定填寫班檢、日檢、周檢、月檢等公司規定的相關記錄並搞好記錄管理。
第九十三條 操作工要做到“五懂四會”(即:懂構造、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懂防護措施;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嚴格按照設備的維護、使用、保養規定,精心操作、維護保養設備,確保設備達到安全的良好狀態。
第九十四條 維修工要做到“三懂四會”(即懂保養技術要求、懂質量技術標準、懂驗收規程;會拆檢、會裝修、會調試、會鑒定),並掌握必要的技術知識及有關的設備管理製度。加強巡迴檢查力度,對設備經常檢查、維護,及時排除各類故障,確保設備安全完好無損。
第十二節6S現場管理
第九十五條 加大6S現場管理力度,規範人的行為和工作標準。嚴格落實物資定置管理,設備掛牌責任管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各項01manbetx ,製定設備機械,區域衛生責任管理(三落實)不留死角,消除髒亂差,保持現場文明清潔有序(每月組織大檢查一次)。
第九十六條 管理內容及要求
強化周圍環境和設備衛生,設備環境必須劃分責任區把責任落實到工段、車間、班組、個人,現場環境達到標準:
A無垃圾、無積水、無油煙。
B、有安全行走路線及設備安全標記。
C、場地平整,物品擺放整齊。
D、結合設備性能及工作條件,有防火防爆防凍防腐等設施。
第九十七條 各單位所屬責任區範圍內現場管理經常進行下列活動:
A、整理:把用和不用的物品分開來,並把不用的物品舍去。目的現場沒有放置任何妨礙工作的物品。
B、整頓:把整理好的物品明確的規劃、定位,並加以標示,暫時不用的物品應定置擺放。目的是可以快速、正確、安全地取得所需要的物品。
C、清掃:經常清潔打掃,保持幹淨、明亮的環境,目的工作現場沒有垃圾、汙物、塵垢。
D、清潔:維持以上3S工作使其規範化、標準化,目的擁有整潔幹淨、明亮清爽的工作環境.
E、素養:自覺遵守紀律和規則,目的養成講禮儀、有道德、自覺遵守紀律等習慣。
F、安全:發現安全隱患並及時消除或采取有效防範措施,前麵5S實施的前提。
第九十八條 對違反以上規定負有連帶責任的管理人員不得將罰款分攤給有關員工承擔,對公司已下文處理的(無特別規定),其單位不能再作處理,否則對相關責任人另加倍處罰。
第九十九條 生產場所嚴禁帶小孩和亂騎、亂放、亂停摩托車(包括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等),車輛一定要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
第一百條外來人員參觀時,需經公司領導批準單位安排專人帶領,並按規定佩戴勞動保護用品,方可進入工作區參觀。
第一百零一條 全體員工必須講文明,懂禮貌,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團結互助,樹立集團公司良好形象。
第十三節事故的經濟處罰
第一百零二條 對輕傷的處罰。
發生輕傷事故的,由事故發生班組03manbetx ;對發生事故的單位罰款2000元,對班組長、代班主任、安全員、責任人均罰款100—300元;
第一百零三條 對重傷事故及重大非人身事故的處罰。
發生重傷事故及重大非人身事故的由安全環保部牽頭,有關職能部門配合組織03manbetx ,寫出經過、03manbetx 、處理報告,通報公司;對發生事故的單位人均罰款200—500元;事故所在班組人均罰款300-1000元;當班班組長、責任者、單位負責人罰款1000-3000元;
第一百零四條 對重傷以上事故的處罰
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由公司領導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分析研究處理,並組織召開公司的事故分析會議,事故發生單位人均罰款500-1000元,事故所在的班組人均罰款1000-3000元,直接責任人班組長、安全員、人均罰款2000-5000元,所屬單位黨政領導及班子成員均罰款3000-10000元,並視情節嚴重程度加倍考核,後勤相關人員按80%考核,同時按責任的大小,對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解除勞動合同或承擔相應得刑事責任。
第一百零五條 外來施工單位:月度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的除按《公司2015年安全生產績效考核方案》外另給予10-20萬考核,且相關一切費用、責任由其項目部承擔。
第一百零六條 對火災、被盜或其他影響公司形象重大事故的處罰
對發生損失價值1000元以上的火災事故、出現價值1000元以上的被盜案件,責任單位包賠損失,並加罰款2000元,相關責任人各罰款500元,視其情節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
第一百零七條 事故的行政追究
1、凡是發生重傷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單位,除執行罰款外,對跟班的領導、班組長、安全員、責任者一律降級;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2、發生重傷以上事故,除執行規定罰款外,事故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安全員班組長、跟班領導一律給予留職察看或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承擔相應罰款。
第十四節獎勵
獎勵堅持以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的原則,獎勵分為:
第一百零八條 表揚100-300元/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表揚:
1、為安全生產獻計獻策、好點子、好思路、新創意被公司采納利用者。
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相關職能部門為生產一線熱心服務,有突出貢獻且具體事實者。
4、受到上級有關部門安全榮譽獲獎者。
5、忍受勉為其難,肮髒難受的工作足為楷模者。
第一百零九條 嘉獎300-500元/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獎:
1、對生產技術或管理製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著有成效者。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3、遇有險情,勇於負責,處置得宜者。
4、檢舉違規、損害公司利益、維護員工安全、大膽揭發,確有功績者。
5、發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損害足為嘉獎者。
第一百一十條 小功500-1000元/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小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果斷采取有效措施,因而減少公司損失者。
2、維護公司形象或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3、有其他重大功績、及被評為安全先進單位的相關先進個人者。
第一百一十一條 大功1000-3000元/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貢獻,並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2、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第一百一十二條 安全生產貢獻獎: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1、為挽求或避免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設備、重大環保事故的直接立功者,給予一次性嘉獎1000-10000元。
2、為挽救或避免人身輕傷和設備、環保事故的直接立功者,給予一次性嘉獎500-5000元。
3、及時發現重大設備隱患並及時彙報或組織處理,從而防止事故的發生;發現安全措施有重大錯漏或及時糾正、製止無票工作,從而直接防止人身或設備事故發生的立功者;防台風、防汛工作及時、有效,從而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給予一次性嘉獎100-3000元。
4、在事故處理中或事故搶修中,做到迅速、果斷、正確,或工作認真,發現較大設備缺陷及時彙報或組織處理,避免事故擴大或降低事故損害,給予一次性嘉獎100-1000元。
5、發現他人違章作業、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及時勸阻製止,避免可能發生人身事故者,給予一次性嘉獎100-500元。
6、工作認真,發現較大或隱蔽缺陷,避免故障擴大;發現工作中較大差錯或糾正違規違紀,避免設備或人身傷害者,給予一次性嘉獎50-100元。
7、在調查分析設備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部門或個人,給予一次性嘉獎100-1000元。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如有與上級相關製度相抵觸時,按上級相關製度執行,與公司相關製度相抵觸時按本製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