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東礦業服務公司廠務公開管理辦法
神東礦業服務公司廠務公開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落實和保障職工群眾在企業中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行使職工的民主權利,促進企業改革與發展,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指導思想:以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為指導方針,在深化企業改革的同時,進一步推動企業民主政治建設,使企業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製度化、規範化,把全心全意依靠職工辦企業落到實處。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礦業服務公司(以下簡稱礦業公司)及所屬基層單位。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四條 領導小組。廠務公開的實施必須堅持在礦業公司黨委的領導下,建立由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紀委、工會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的廠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
職 責:
(二) 負責審批廠務公開的內容、形式、方案等。
(三) 負責審定重大事項的公開。
(四) 負責研究解決有關部門、單位實施中的問題。
第五條 監督小組。建立由黨委副書記任組長,工會副主席任副組長,紀檢監察幹部、工會幹部、職工代表為成員的廠務公開監督小組。
職 責:
(一) 監督和檢查廠務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全麵性,公開的及時性,程序的合法性。
(二) 收集、整理職工對廠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送廠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處理。
(三) 組織職工對廠務公開工作進行評議,並將職工意見反饋給有關單位和部門,督促落實。
(四) 對廠務公開工作中的違紀、違法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並將結果上報有關部門。
(五) 接受並調查職工因開展廠務公開工作而遭受打擊、報複的投訴,提出處理意見。
(六) 監督檢查廠務公開檔案記錄的真實性。
第六條 工作小組。礦業公司建立由工會副主席任組長,有關科室負
責人為成員的廠務公開工作小組。
職 責:
(一) 負責製定廠務公開的計劃、內容、形式、要求。
(二) 按廠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公布職能部門辦事程序、內容。
(三) 向職工群眾解釋、解答涉及廠務公開範圍和內容的職工切身利益問題。
(四) 建立廠務公開台帳、檔案。
(五) 完成廠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整改工作和其他工作。
第三章 公開原則
第七條 堅持黨委統一領導的原則。實行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工會、紀檢組織協調,業務部門各負其責,職工群眾積極參與的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
第八條 堅持依法辦事的原則。各級領導要依法行使職權,要充分發揮職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作用,對於應該讓廣大職工群眾知曉或應該通過民主程序決定的事項,必須按照《職工代表大會條例》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落實。廠務公開與各級領導依法行使職權要相輔相成。
第九條 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公開的內容必須真實可靠,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及國家法律、法規,符合礦業公司相關製度規定,符合礦業公司實際。
第十條 堅持保密原則。公開的信息要符合礦業公司保密管理規定,涉及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組織人事秘密等礦業公司秘密的不予公開。
第十一條 堅持促進礦業公司改革與發展的原則。推行廠務公開的目的是推動礦業公司發展,廠務公開的重點應該放在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堵塞礦業公司管理漏洞,防止資產流失,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調動幹部職工的積極性,促進礦業公司改革與發展上來。
第四章 公開內容
第十二條 礦業公司重大決策事項。包括礦業公司生產經營重大決策,改革、改組、改製方案,兼並方案。
第十三條 人力資源方麵重要事項。包括礦業公司工資改革、調整、晉級方案、出勤情況、工作寫實、各類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各類獎金發放方案、專業技術職稱聘任、優秀勞務工評選、轉正考試情況、幹部任免、減員、職工轉崗分流和安置方案。
第十四條 經營管理方麵重要事項。包括礦業公司財務預決算及月度費用發生情況、各單位年度預算指標及月度費用發生情況、五型績效考核結果、班組核算報表、專項資金計劃及成本工程計劃、在外租房費及通勤費發放情況。
第十五條 物資供應方麵重要事項。包括緊急或非供應鏈自購物資采購招標評標結果、米麵油供應價格、肉食品供應價格、蔬菜(含水果)供應價格。
第十六條 工程管理方麵重要事項。包括礦來公司管理專項資金項目數量、計劃資金及公開招標項目數量、計劃資金。
第十七條 黨群工作方麵重要事項。包括黨費繳納及支出情況、黨員納新情況、各類選進評選、部門寫實、宣傳費使用情況、工會經費使用情況、獨生子女費發放情況。
第十八條 領導班子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方麵的事項。主要包括民主評議礦業公司領導人員情況,礦業公司中層領導人員、重要崗位人員的選聘和任用情況,幹部廉潔自律規定執行情況等。
第十九條 其他重要事項。包括礦業公司臨時需要公開的事項。
第五章 公開形式和載體
第二十條 職工代表大會是實行廠務公開的主要形式,也可在年度工作會進行。
第二十一條 礦業公司通過通知、文件形式下發到各單位、各部門,或通過礦業信息網、廠務公開欄、調度會議等媒介手段進行廠務公開。
第六章 公開程序
第二十二條 提出公開內容。承辦單位(部門)對需要公開的事項,向基層單位或礦來公司分管領導彙報。
第二十三條 審核公開內容。基層單位一把手或礦業公司黨委書記審核確定是否公開以及公開形式、時限等。
第二十四條 組織落實公開內容。對公開的事項中職工提出的合理意見建議,承辦單位(部門)要認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見,並將整改情況公開。凡職工群眾爭議較大或反映強烈的公開內容,公開單位(部門)要重新複議,並征得礦業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後,重新公開。
第七章 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五條 檢查考核
(一) 廠務公開的檢查考核在廠務公開領導小組的統一指導下,按照逐級考核的原則進行。
(二) 廠務公開的檢查考核在單位互查的基礎上,按照重點抽查、綜合評定等步驟進行。各基層單位每年要對本單位的廠務公開情況進行對照檢查和自我評定,寫出自查報告,在單位自查的基礎上,分片或集中進行互查和重點抽查,對考核結果進行綜合03manbetx 和評定。
(三) 廠務公開的檢查考核采取聽報告、查資料、看現場、召開座談會、民主測評的方法,對職工意見較多的單位,要重點督查,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的要通報批評。
(四) 廠務公開的檢查考核在礦業公司政工考核。
第二十六條 考核標準
(一) 機構健全。要建立起領導機構、監督機構和辦事機構,有規劃部署,有工作製度和檢查考核。
(二) 製度規範。公開的實施辦法和各類製度具體嚴密,公開內容真實完整。
(三) 監督有效。公開的形式多樣化,便於職工群眾了解和監督。
(四) 職工滿意。實行廠務公開能夠持之以恒,注重實效,不走過場,各項工作得到職工群眾的擁護和支持,職工合法權益得到保障,職工對廠務公開的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到80%以上。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予追究責任:
(一) 不執行廠務公開製度或搞虛假公開的。
(二) 違反廠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的合理意見不整改、不答複,導致矛盾激化,影響企業和社會穩定的。
(三) 打擊報複檢舉人和在廠務公開中依法履行職責的工作人員的。
(四) 經評議測評,大多數職工對廠務公開工作不滿意的。
第二十八條 責任追究主要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一) 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二) 通報批評,限期整改。
(三) 取消本單位和領導評先資格。
(四) 情節嚴重的,建議有關方麵按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礦業公司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修訂。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