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東礦業服務公司微信服務平台管理辦法(試運行)
神華神東礦業服務公司文件
神東礦服〔2014〕13號
關於印發《神東礦業服務公司微信服務平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單位、各部門:
現將《神東礦業服務公司微信服務平台管理辦法(試行)》印發你們,希遵照執行。
神東礦業服務公司
2014年2月12日
神華神東礦業服務公司 2014年2月12日印發
神東礦業服務公司微信服務平台
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實現礦業服務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微信服務平台統一、規範、安全管理,建立規範的業務申請、審批和使用機製,促進微信服務平台健康、暢通、有序、高效運行,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微信服務平台管理的原則是,對員工的服務訴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微信服務平台的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職責與權限
第四條 調度指揮中心是公司微信服務平台的主管部門。負責對各單位的微信服務平台管理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指導監督,每月做好微信平台統計數據的收集、整理、03manbetx 工作。
第五條 各單位行政正職負責本單位微信內容的審核和批準工作,對發放的時段進行審核監管,並安排一名兼職微信服務平台管理員(與董事長信箱管理員雙責)負責微信服務平台的操作發送。
第六條 兼職微信服務平台管理員負責平台的操作工作,每個操作須有合格的批示文件或工作記錄,除本單位外任何個人無權對平台進行操作。
第七條 為了有效避免密碼被破譯,微信服務平台密碼要定期更換,各單位行政正職負責保存平台賬號密碼,不得將密碼透露給操作人員以外的任何無關人員。
第八條 兼職微信服務平台管理員應及時將審批的微信內容發送至各會員。並對登陸ID和密碼要嚴格保密,對發送微信的有關資料進行記錄,存檔備查。
第九條 兼職微信服務平台管理員要做好微信平台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微信平台的穩定、可靠、安全運行。微信服務平台內容發布采用批示製度,審批內容至少應包括操作人、操作原由、發送對象或群體、發送內容、操作人簽字、管理人簽字,文件應留檔備查。
第十條 微信服務平台所涉及的內容嚴格限定在各基層單位“服務項目”之內,一般以回複用戶服務訴求和發送即時消息為主,可依據自身服務實際定期推出服務滿意度征集、意見建議征集、問卷調查等活動。
第十一條 嚴格執行微信發布的審核製度,確保信息和數據真實、準確和及時性,並保守公司機密。禁止發布詆毀公司及涉及人生攻擊性語言,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第十二條 微信群隻用於公務,對於在群內反映到的問題,微信平台管理員必須根據輕重緩急在1天內予以回複,特殊原因最遲在3天內回複,如遇到本單位層麵解決不了的問題,可在3天內將問題彙總上報至調度指揮中心。
第十三條 其他需使用微信服務平台的情況,須經服務部經理審批同意後,提交批示文件紙質版同時將微信內容、通訊錄電子版傳至管理人,由操作員發送信息。
第十四條 任何人不得使用微信服務平台係統發送涉密信息、不良信息和垃圾信息。不得開展微信經營、廣告發布等業務。
第四章 審批流程
第十五條 各單位行政正職製訂發送內容主題,微信服務平台管理員負責編輯內容,經批準後發送給各會員。
第十六條 微信服務平台管理員要注意每天的回複期限,針對不同服務訴求的回複,要編輯微信內容,經批準後方可發送。
第五章 處罰
第十七條 使用人員必須自覺維護和保障微信平台的正常安全運行,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編輯的微信內容進行把關,保證信息內容的健康、合法,如有違反神東公司紅線管理辦法的會員,將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微信發送人員實行實名製,在使用微信平台發送信息時顯示用戶名,不允許匿名發送到會員手機。
第十九條 首次違反微信操作規定的處罰平台管理人員100元,重複出錯和經教育改進效果不好的,處罰200元,各單位行政正職負領導責任,處罰200元。
第二十條 如因工作失職,對公司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由公司根據具體情況加重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解釋僅歸礦業服務公司,各基層單位可根據本辦法製定相應管理細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4年3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