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礦業集團公司 專業技術職務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進一步加強集團公司專業技術職務的管理,科學評價專業技術人員的綜合能力,激勵專業技術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實現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製度化,根據國家及山西省對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的政策、法規和山西焦煤集團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所有係列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指經集團公司審批已入管理(專業技術)崗位並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以及在專業技術崗位上見習的全日製專科以上學曆畢業生。
第二章 專業技術職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3條 集團公司成立“汾西礦業集團公司職稱改革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負責集團公司的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工作。“汾西礦業集團公司職稱改革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總工程師
成員:集團公司副職領導及副總師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職改辦),辦公室設在組幹處,組幹處處長為“職改辦”主任。
第4條 “集團公司職稱改革領導小組”及“職改辦”的主要職責是: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山西省人社廳、煤炭工業廳、山西焦煤集團、集團公司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定;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研究製定專業技術職務管理辦法和細則,並組織實施;負責集團公司專業技術職務的管理以及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指導和督促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考試報名工作等 。
第5條 集團公司對專業技術職務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實行分級分類管理。組幹處負責全集團公司專業技術人員高級、中級(政工係列、職教係列、檔案等係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推薦工作;負責工程係列中、初級及職教、政工係列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負責經、會、統、審、衛生等係列中初級及職稱外語、計算機科目(模塊)等考試報名工作;負責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及集團公司機關處室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礦(處)級領導幹部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考核工作。集團公司所屬各二級單位負責向集團公司推薦本單位符合評審(認定、報考)條件的高、中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及材料上報工作,負責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考核工作及專業技術職務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設置
第6條 專業技術職務,是指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置的有明確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並需要具備相應的業務知識和技術水平才能擔負的專業技術工作崗位。
集團公司主要設有工程、經濟、會計、統計、審計、衛生、圖書檔案、職教、法律、計算機、新聞、群眾文化、政工等專業技術職務係列;各係列專業技術職務分為初級(員級、助理級)、中級、高級(副高級、正高級)等級別。集團公司核準的專業技術崗位設置部門見下表:
專業技術崗位 | 允許設置的部門 |
工程係列 | 生產(調度)、機電、通風、地測、選煤與煤質、技術、安全、基建、環保、企管、供應、計劃、勞人、運銷、質量標準化、房地產、職工學校等科室;生產區(隊)、車間等從事工程技術專業的部門。 |
經濟係列 | 供應、計劃、勞人、運銷、企管、行政辦等科室;多經、工貿、生活後勤公司等經濟管理部門。 |
會計係列 | 財務、審計、工會財務部等科室及具有財務管理業務的部門。 |
統計係列 | 統計、計劃、供應等科室及具有統計業務的部門。 |
審計係列 | 審計科室。 |
衛生係列 | 衛生、計生科室、醫院(衛生所)等衛生部門。 |
職教係列 | 員工學校、職工學校等部門。 |
圖書檔案係列 | 檔案、勞人科室及具有圖書檔案管理業務的部門。 |
新聞係列 | 宣傳部、電視台、報社等從事新聞、記者、編輯、播音等專業的部門。 |
計算機係列 | 監測、監控等從事計算機專業的部門。 |
群眾文化係列 | 工會、團委等從事群眾文化專業的部門。 |
法律係列 | 從事企業法律顧問專業的部門。 |
政工係列 | 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紀委監察、信訪、工會、團委、機關黨委(總支)、老幹部、計生、武裝保衛等部門;專職黨支部書記、專職工會主席等專職從事政工工作的人員。 |
第7條 專業技術崗位設置要在定編定員的基礎上,做到“因事設崗、崗職匹配、精簡高效、結構合理”。設置要有利於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技術升級和經營發展的需要;有利於專業技術人員的合理配置;有利於調動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的基本原則:
1、最低崗位原則:設較低層次的崗位,聘任較低資格的人員就可滿足崗位需要的,不設較高的崗位;
2、最少崗位原則:設少量崗位就可滿足需要的,不多設崗位;
3、最適合崗位原則:設崗必須在集團公司核定的專業係列範圍內,選擇工作性質最適合的係列和專業。工作性質交叉的應選擇主體專業所在係列。
4、結構比例合理原則:在定編定員的基礎上,合理確定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結構比例;高、中、初級崗位設置一般應呈金字塔型結構。
第8條 集團公司各二級單位及機關處室根據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原則,結合本單位、本行業的工作性質、主要職能,以科室(部門)為單位,提出專業技術職務設置方案並製定各類各級崗位的職責、權限和聘任條件,做到設置科學、職責明確、權限清晰。專業技術職務設置方案須報請集團公司審核,未經集團公司審批同意,各單位不得自行設置專業技術崗位。
第四章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定
第9條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的基本要求: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定,必須嚴格執行國家、上級和集團公司有關職稱管理的方針、政策;必須符合各係列專業技術職務條例的規定;必須保證必要的人才儲備。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定,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評價標準,加強考核,注重實績,嚴格程序,逐步提高評定質量。
3、集團公司統一行文確認本級或上級評委會評審(認定)通過的任職資格人員名單;統一行文確認參加全國考試通過的任職資格人員名單。
4、組織、人事部門應及時把確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的認定表、評審表、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等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檔案,按規定辦理任職資格證書。
第10條 通過認定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定程序:
1、認定範圍:國家承認的普通全日製大專院校(不包括電大、函大、職大、業大以及自考等成人教育)畢業生,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崗位上見習期滿,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後,經單位考核鑒定符合任職條件,可推薦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認定。
2、認定條件:
大學專科畢業,見習一年期滿考核合格,從事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技術崗位,可認定員級專業技術資格;
大學本科畢業,見習一年期滿考核合格,從事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技術崗位,可認定為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
碩士研究生畢業,見習一年期滿考核合格,從事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技術崗位,可認定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兩年,可認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博士研究生畢業,見習一年期滿考核合格,從事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技術崗位,可認定為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第11條 通過評審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定程序:
1、集團公司組建工程係列中、初級評審委員會;組建政工、職教係列初級評審委員會,負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或向上級評委會推薦參加評審。
2、集團公司下發(轉發)各係列各級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安排意見。
3、各二級單位根據評審文件要求,組織申報人員準備申報材料,向集團公司推薦符合晉升條件的申報人員。
4、集團公司職改辦對推薦的評審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晉升條件人員的評審材料提交評委會評審或經集團公司職改領導小組同意後,向上一級評委會推薦參加評審。
第12條 通過考試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定程序:
國家規定經濟、會計、統計、審計、衛生、法律等係列中初級資格實行以考代評的評價方式,申報人員通過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1、集團公司職改辦以通知形式公布當年各係列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2、各二級單位根據報名要求組織申報人員準備申報材料,向集團公司推薦符合報考條件的申報人員。
3、集團公司職改辦審核並彙總申報材料,統一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考試報名手續。
4、參加實行網絡報名的全國統一的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考試人員,報名前應在集團公司職改辦進行登記備案,否則,集團公司將不予確認其專業技術資格。
5、確認資格人員需提供計算機模塊合格證書、職稱外語合格證書(中級)、學曆證書等材料。
第1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單位不得推薦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認定、評審、考試報名:
1、上年度考核不稱職、基本稱職或因本人原因未參加考核的;
2、現不在推薦評審的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上的;
3、弄虛作假,提供假證件及虛假材料的;
4、嚴重違章違紀,受到黨、團或行政警告以上處分的。
第14條 調入集團公司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確認
調入集團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其已有的專業技術資格,由集團公司職稱改革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確認。未經確認的專業技術資格,在集團公司範圍內無效。
第五章 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
第15條 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基本原則
1、堅持評聘分開、總量控製,結構合理、動態管理的原則;
2、堅持客觀、準確、公開、平等的原則;
3、堅持按需設崗、崗職相符、以崗競聘的原則;
4、打破專業技術職務終身製,實行擇優聘任、崗變薪變的原則。
5、對取得多個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以其主要從事的專業崗位為主,在同一時間段內隻聘任一個專業技術職務。
第16條 聘任形式及條件
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可分為同級聘任、高職低聘、續聘、待聘等多種形式。
1、同級聘任指聘任的專業技術職務與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一致。聘任條件為:取得與工作崗位(係列)相同或相近的任職資格;專職在崗並能全麵履行本崗位職責;遵紀守法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聘前、年度或任職期滿考核結果為稱職以上。
2、高職低聘指聘任的專業技術職務低於所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高職低聘:因崗位數額限製,未競聘到同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不能履行與專業技術資格相應職級崗位職責的;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
3、續聘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聘期已滿,單位按原崗位職務繼續聘任;或者專業技術人員由一個單位(部門)調入另一個單位(部門),調入單位按原崗位職務對其繼續聘任。續聘條件與同級聘任條件相同。
4、待聘是指已具備專業技術資格,因本單位無合適或相應的崗位而未被聘用的人員,或者因為各種原因被解聘的人員。對待聘人員,單位應安排適當工作,並鼓勵其流動,待有合適崗位後,再行競聘。
第17條 聘任方法及程序
1、應聘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聘任申請;
2、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鑒定,結合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情況提出推薦意見,完成《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呈報表》;
3、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對申請聘任人員的條件進行審核,按照崗位設置情況確定受聘人員;
4、單位用會議或張榜公布形式對擬聘任人員進行為期3~5個工作日的公示,收集群眾意見;
5、單位以文件形式公布聘任結果;
6、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為受聘人員辦理聘任手續,把《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呈報表》存入本人人事檔案,核發聘書。聘任證書的發證單位統一為“汾西礦業集團公司職改辦”。
7、調入人員的續聘方法按照以上初聘程序進行。
第18條 對已獲得專業技術資格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任:
1、持有的專業技術資格與現從事的專業技術崗位不對應的;
2、不能勝任本專業技術工作的;
3、因個人主觀原因不參加考核或考核等次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不聘任。
第19條 對聘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不同情況,分別予以解聘、低聘:
1、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完成工作任務,經教育不改,考核不稱職的;
2、觸犯刑律並追究刑事責任、犯有嚴重錯誤、發生重大責任02manbetx.com 或受黨內、團內或行政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3、經查實,以不正當手段獲得任職資格的;
4、凡是工作崗位發生變動以及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其原聘專業技術職務自行解聘。
第20條 聘任時間及聘期
原則上,在集團公司確認專業技術資格後一個月內,各單位開展聘任工作;續聘工作每年安排一次,一般在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結束後一個月內進行。按照國家規定,聘任期限不得超過三年。聘任文件應注明聘期的起止時間,聘任的起始日期為發文的當月1日。
第21條 受聘專業技術人員待遇
受聘擔任各類各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從受聘的次月起,執行集團公司規定的有關待遇。對於解聘、低聘或不再續聘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從公布解聘、低聘或不再續聘之日的下一月起,停止執行原聘專業技術職務的待遇,按新崗位重新確定其有關待遇。
第六章 專業技術人員考核
第22條 為逐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製度,客觀公正地評價和合理使用專業技術人員,充分調動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集團公司定期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考核。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按專業技術職務的管理權限進行。考核分為年度考核、聘期屆滿考核、任職期滿考核等多種類型,采取群眾評議與專家、領導評議相結合的方法。
第23條 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年度考核,各單位應成立由技術負責人、各專業技術專家、組織人事部門人員組成的考核小組,負責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組織工作。年度考核應在當年年底或次年一月底前完成。待聘專業技術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第24條 集團公司組幹處對各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工作實行監督檢查。對考核不認真、敷衍馬虎的單位,予以督促其改正。對不開展考核工作的單位,下一年度不得認定、評審(考試報名)或延遲評審專業技術資格。
第25條 考核的內容、標準和要求。考核要以工作業績和創新能力為主導,注重德才兼備的標準;內容包括德、能、勤、績等四個方麵,具體包括履行崗位職責、完成任期目標、專業工作實績等主要內容,即專業技術人員完成的專業技術工作數量、質量、效果、實績、成果及所反映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根據不同專業的工作特點確定考核標準,實行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
第26條 考核程序。專業技術人員的年度考核和聘期屆滿考核由專業技術人員填寫《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表》,並向所在單位(部門)報告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和工作實績,經群眾評議後,由考核小組進行綜合評價,寫出考核意見,確定等次。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將專業技術人員的有關考核材料和考核結果整理歸入本人技術檔案,作為專業技術人員續聘、低聘、解聘或晉升、獎懲的主要依據。
第27條 考核等次。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4個等次,其中考核優秀人員的比例一般掌握在本單位參加考核專業技術人員數的15%以內。因本人主觀原因不參加考核者,按不稱職處理。
第28條 考核結果由單位(部門) 采用會議或張榜公布的形式,向群眾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各單位年度考核結果須報集團公司職改辦備案。
第29條 考核結果的應用:
1、對考核為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且已具備了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的,可按規定優先或破格晉升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2、對推薦評審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考核結果的要求為:任現職期間的年度考核結果和任現職期滿的考核結果必須均在稱職以上(含稱職),且其中應有一次為優秀。
3、對考核為基本稱職的專業技術人員,給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按低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或解聘其專業技術職務。聘期內連續兩次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的,按低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
4、對考核為不稱職的專業技術人員,視其不同情況,給予低聘或解聘處理。
5、上一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不得推薦參加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和考試報名。
第七章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第30條 專業技術人員有接受繼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山西省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實施意見》的規定,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與接受繼續教育結果要逐步掛鉤,接受繼續教育的學時及考核結果將作為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的重要條件。
第31條 繼續教育內容分為公需科目、專業科目和個人選修科目三類,專業科目是繼續教育的主要內容。
公需科目是指全體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規、基本理論、技術、信息等方麵的普及型知識。專業科目是指本行業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掌握的新理論、技術、信息,以及行業內不同類別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的知識,是專業技術人員提高創新能力、專業水平、綜合素質的主要學習內容。個人選修科目是指專業技術人員完成所在崗位工作任務必須具備的理論、技術,以及個人職業發展所需的各項知識。
第32條 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於12天或72學時。其中,公需科目學習任務一般安排4天或24學時,專業科目學習任務一般安排8天或48學時。
第33條 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繼續教育是技術創新、科技進步的需要,是集團公司轉型跨越、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各單位要積極地創造有利條件,把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與企業的轉型升級發展結合起來,通過繼續教育活動,促使集團公司專業技術人員緊跟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和科技發展方向,不斷進行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等為主要內容的知識更新,進一步完善和拓展知識結構,提升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質、創新型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
第八章 附則
第34條 各單位要按照本辦法,結合各自實際情況,製定實施方案,做好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工作。
第35條 本辦法從發文之日起開始執行,以前集團公司有關專業技術職務管理方麵的製度同時廢止。
第36條 本辦法由集團公司職改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