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煤廠焊工作業應遵守的安全通則
選煤廠焊工作業應遵守的安全通則
一、電焊工、氣焊工必須經身體檢查,培訓和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後,方可操作。
二、焊工應按有關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三、在焊接和切割場所,必須有消防設施;嚴禁在附近吸煙。
四、焊接壓力容品的焊工必須持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壓力容器焊接合格證。有壓力的容器及帶電設備,嚴禁直接燒焊。
五、有殘存油脂或可燃氣體、液體的容器應先用蒸氣或熱堿水衝洗幹淨後,方可焊接或切割。
六、密封的容器嚴禁焊接,若要焊接必須消除容器密閉狀態(敞開口、旋開蓋、管子兩頭開口),再進行工作。
七、禁止在儲有易燃、易爆品的房間焊接,在自燃品附近焊接和切割時,安全距離保證在5米以上。
八、在有易燃、易爆品的場所及附近焊接或切割時,必須填寫燒焊報告,經消防部門審批和配合下進行,且有安全措施。在煤塵較嚴重的工作現場和設備上進行焊割作業時,應嚴格執行在選煤作業禁火作業的有關規定,清除現場積塵,灑水的安全情況下進行焊割作業。
九、在有瓦斯可能集聚的返煤地道、地麵煤倉上、倉內施焊時,同樣要預先審批燒焊報告,編製措施,加強通風,現場經瓦檢員驗定瓦斯含量,在安全檢查員監督下進行燒焊。瓦斯濃度大於0.5%時,禁止焊接和切割。
十、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行燈照明一般采用36伏。
十一、在焊接、切割密閉空心工件時,必須留有出氣孔。在金屬容器內(如水箱、溜槽等)施工,應設監護人員,並有通風措施,焊工應穿幹燥的工作服和絕緣膠鞋,以防漏電。禁止在已刷好油漆或噴過塑料的容器內焊接。禁止將行燈變壓器、漏氣焊炬帶入容器內。
十二、電焊機接地(零)線、電源線及工作回路線不得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不得接在管道及設備上代替接地線或工作回路線。電焊機繞組絕緣不得有焦化、脆化、破損等缺陷,其絕緣電阻不得小於1兆歐。
十三、焊接處於移動或懸空狀態的物件時,應支墊該物,不允許借助吊繩子懸吊、杠杆支墊。
十四、焊工高空作業,要嚴格執行高空作業01manbetx 01manbetx 。對割焊下的物件要選擇合適落點,防止砸壞設備電纜橋架及燒壞電纜線路。下層地麵要設置圍欄,防止行人通過時被掉落物件砸傷。地麵要設人監護。下麵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移出10米之外。
十五、在生產現場氣焊、氣割時,氧氣瓶、乙炔瓶上要掛“10米之內嚴禁煙火”的警告牌,或留專人監護。乙炔瓶與氧氣瓶之間的距離至少應在5米以上。
十六、在割焊工作發生回火時,應先關閉乙炔氣體閥門。在水泥地麵上切割或焊接時,應防止地麵爆裂傷人。焊接電纜不要與氧氣瓶接觸,以防電纜皮破損裸露或接頭鬆動而產生火花引起氣瓶爆炸。
十七、雨雪天氣或五級以上大風天氣,禁止進行露天焊接作業。必需時,焊接作業應采取搭蓬、遮擋等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十八、在潮濕的地方工作時,應穿絕緣膠鞋,並采取相應的防止觸電措施。
十九、焊接有色金屬時必須戴口罩。
二十、檢修廠內生產係統設備時,要執行檢修登記製度。設備斷開電源後,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方可開始工作,工作結束要辦理作業終結手續。
二十一、焊接、切割工作結束或暫停工作時,要仔細檢查場地周圍,滅絕火種,切斷電源、氣源,確認沒有起火危險後,方可離開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