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調解組織調解下達成的調解協議法律效力如何?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6-04-14 23:34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專業解答]
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16條的規定:“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
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當事人在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僅就給付義務達成的調解協議,雙方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