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礦瓦斯抽采達標及管理製度彙編
H.抽采鑽孔、防突措施孔必須按礦、部室安排順序和要求施工,否則所打鑽孔不結算進尺,並對安排者罰款50元。
(3)封孔與投抽
A.有瓦斯湧出的鑽孔,應臨時封堵或引排到巷道風流中,不得出現瓦斯超限,若瓦斯湧出量大則采取臨時封堵抽放解決,對造成瓦斯超限而未按上述要求處理,一次處罰通維隊200元。
B.每一鑽場鑽孔施工結束後,一周內必須按質量標準封孔結束,封孔後一周內必須投抽;順層孔(指無鑽場的順層孔)每十個孔為一組,一組中最後一個孔終孔後5天內封孔投抽,否則按每孔5元扣減結算工資。
(4)文明生產
A.鑽機入井前必須檢修保證完好,入井後安設穩固,發現缺件或安設不牢,對現場機長罰款30元,當月出現2台次則對分管隊幹罰款50元。
B.打鑽材料、工具設備應擺放整齊,每一鑽場施工結束應料盡場清。經檢查達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每次罰款50元。
C.打鑽地點必須將鑽屑清理運走,或堆碼在鑽場內。有出矸條件時其堆碼高度不得超過500mm,無出矸條件時其堆碼高度不得超過鑽場高度的三分之一。堆碼必須整潔,其餘鑽屑運至不影響行人、通車、運輸的地方堆碼或裝車運出地麵。
D.各施工鑽場、封孔灌漿作業地點必須懸掛便攜式瓦檢儀檢測瓦斯,否則對現場負責人罰款20元。
3、鑽孔檢查考核
(1)查孔:地質鑽孔、防水孔由通維隊、地測部、安全監察部負責;抽(排)放鑽孔、防突措施孔由通維隊、通風安全部、安全監察部負責。
(2)抽查比例:查孔不小於10%。
有瓦檢員作業的區域施工鑽孔,每孔施工結束時由作業區域瓦檢員進行驗收簽字,施工人員參加。
(3)查孔標準:按《-----礦鑽孔質量與效果標準表》進行檢查,檢查標準見附表一。
(4)查孔記錄的填寫:
①瓦檢員查孔重點是鑽孔的深度、孔徑,並如實填寫好通風安全部下發的抽﹙排﹚放排鑽孔查孔記錄表。
②瓦檢員填寫查孔記錄表時,其備注欄必須填寫施工中的異常情況,由現場施工機長負責提供。
③查孔記錄表隻能由查孔人員在井下填寫,嚴禁代寫。填寫真實,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對查孔人員和代寫人員分別處罰200/孔,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礦籍。
④查孔人員在填寫查孔記錄表時,必須一式兩份,查孔現場填寫好後,由現場機長簽字交通維隊保存,一份出班交通風安全部保存;月底結算進尺時,凡沒有查孔記錄表的孔或記錄表簽字不全的孔,將一律不給結算進尺。
(5)檢查考核:
①瓦檢員在接到通維隊鑽孔施工人員聯係30分鍾內必須到現場進行查孔,否則對瓦檢員處罰20元/次,查孔前施工人員不得取鑽杆,必須經瓦檢員同意後方可取鑽杆,否則不結算進尺。若遇到特殊情況瓦檢員不能離開作業現場,如工作麵放炮等,瓦檢員必須請示通風安全部同意後可推遲驗收,不及時聯係耽誤工期對瓦檢員處罰20元/次,為減少對施鑽影響在請示通風安全部同意後,可取出鑽杆,但要作好記錄以便補查。
②凡影響時間超過30分鍾以上,可以視情況在查孔進尺基礎上加乘0.1—0.3的係數,但必須在查孔記錄上注明,影響時間由查孔人員負責填寫。
③查孔時,必須實事求是,嚴禁一切弄虛作假行為,一旦發現將對查孔人員和施工班分別處罰100元/次;查孔人員不得刁難施工人員及出現吃、拿、卡、要等行為,一經發現對查孔人員處罰200元/次;施工人員不得設置障礙阻礙查孔和威脅查孔人員強要進尺,一經發現將處罰200元/次,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礦籍。
④通維隊、安全監察部每月末將查孔記錄報通風安全部。通維隊自查不合格的鑽孔可以自行報廢但必須及時通知通風安全部,對自查合格而通風安全部、安全監察部查出不合格的,每孔對自查人員處罰20元。抽查比例達不到規定要求對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
⑤采掘工作麵防突措施施工結束後,由通風安全部牽頭,安全監察部、施工隊參加現場驗收,出現≥3個不合格鑽孔對施工負責人按50元/孔處罰。
⑥鑽孔必須嚴格按設計施工,各種參數即方位、傾角、孔長、開孔層位和開孔位置抽查誤差超過規定的,鑽孔按不合格孔處理,不予結算進尺,並按抽查不合格率扣減總進尺。
⑦抽采鑽孔投抽一周後,由通風安全部組織,安全監察部、施工隊參加進行預抽考核,考核標準如下:
A.孔口抽放負壓≥13K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