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區,增加的婚假、生育假及陪產假,這些假期遇到法定節假日是否順延?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6-04-27 12:02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專業解答]
根據市衛生計生委等部門做出的解答,增加婚假、生育假、配偶陪產假的使用與原來晚婚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的方式一樣。
(1)“增加婚假7天”一般應當與婚假合並連續使用(包括雙休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2)“生育假30天”一般應當與產假合並連續使用(包括雙休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3)“配偶陪產假10天”應當在產婦產假期間使用(包括雙休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藍白在此提醒大家,雖然衛計委等部門的回複表示生育假30天在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但是社保部門在核發相關待遇時,按照98天+30天的標準進行核發,並不涉及順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