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單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嗎?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6-05-16 23:56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專業解答]
根據《勞動法》第23條及《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法律並未明確規定在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的情形下,用人單位需提前30日通知;在各地的實踐操作中,單位是否需提前30日的操作也不盡相同。如上海地區認為,勞動合同到期屬於關係終止而非解除,且合同到期時點在訂立時雙方均已知曉,故提前30日通知不適用於勞動合同到期的情形。但也有部分地區規定用人單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北京地區,《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91號):“第四十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麵形式通知勞動者,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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