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煤礦掘進副總工程師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履行礦井開拓掘進技術管理職責。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煤礦開拓、掘進過程中的技術管理的具體負責人,負責掘進工作的技術組織、管理。
2.熟練掌握煤礦安全專業知識並經過依法培訓、取得安全任職資格。掘進副總應盡職盡責,積極協助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開展技術管理工作,提高煤礦開拓、掘進技術管理水平。
3.積極配合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在煤礦開拓、掘進過程中落實煤礦技術規範、標準、要求,搞好本礦井的技術管理工作。
4.盡職盡責,杜絕違章指揮現象。
5.加強對分工科室的技術領導,協調好相關的工作,對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出意見。
6.協助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組織編製煤礦的長遠規劃。
7.協助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煤礦的生產布局、開拓方案及接續計劃審查把關,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同時有利於煤礦的安全管理。
8.協助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組織編製煤礦的開拓、掘進年度、季度、月度計劃。
9.協助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進行掘進重大隱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製定。
10.組織有關人員編製掘進專業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掘進工作麵現場發生變化時,掘進副總工程師應及時組織製定、補充相關的安全技術措施。
11.協助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掘進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進行審批。
12.負責組織掘進工作麵開工前的現場勘查,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監督整改。
13.對掘進工作麵的技術管理工作進行把關。經常檢查掘進工作麵01manbetx 、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14.參加掘進巷道竣工驗收。參與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與驗收工作。
15.協助編製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協助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16.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