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版《煤礦安全規程》考試題庫帶答案
一、填空題(共40題)
1、煤礦企業必須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各級負責人、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
2、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防範措施、02manbetx.com 應急措施、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等,煤礦企業應當履行(告知)義務,從業人員有權了解並提出建議。
3、煤礦企業應當落實應急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02manbetx.com 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等規章製度。
4、處理煤(岩)與二氧化碳突出02manbetx.com 時,還必須加大(災區)風量,迅速搶救遇險人員。
5、礦井建設期間必須按規定填繪反映實際情況的(井巷工程)進度交換圖、 井巷工程地質實測素描圖及通風、 供電、 運輸、通信、監測、管路等係統圖
6、一個采(盤)區內同一煤層的一翼最多隻能布置1個采煤工作麵和(2)個煤 (半煤岩)巷掘進工作麵同時作業。
7、一個采(盤)區內同一煤層雙翼開采或者多煤層開采的,該采(盤)區最多隻能布置2個采煤工作麵和(4)個煤 (半煤岩)巷掘進工作麵同時作業。
8、修複舊井巷時,必須首先檢查瓦斯。當瓦斯積聚時,必須按規定排放,隻有在回風流中甲烷濃度不超過1.0%、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空氣成分符合本01manbetx 135條的要求時,才能作業。
9、采煤工作麵所有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超前壓力影響範圍內必須加強支護,且加強支護的巷道長度不得小於(20)m。
10、綜合機械化采煤工作麵,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的巷道高度不得低於(1.8)m,其他采煤工作麵,此範圍內的巷道高度不得低於1.6m。
11、運送、安裝和拆除(綜采設備)時,必須有安全措施,明確規定運送方式、安裝質量、拆裝工藝和控製頂板的措施。
12、采煤機停止工作或者檢修時,必須切斷采煤機前級供電開關電源並斷開其隔離開關,(斷開)采煤機隔離開關,(打開)截割部離合器,並對工作麵輸送機施行閉鎖。
13、更換截齒和滾筒時,采煤機上下(3)m範圍內,必須護幫護頂,禁止操作液壓支架。
14、(臨時和永久支護)距掘進工作麵的距離,必須根據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和施工工藝在作業01manbetx 中明確,並製定防止冒頂、片幫的安全措施。
15、斜井(巷)施工期間兼作人行道時,必須每隔(40)m設置躲避硐。
16、每個生產礦井必須至少有(2)個能行人的通達地麵的安全出口,各出口間距不得小於(30)m。
17、炮眼深度小於(0.6)m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進行炮眼深度小於0.6m的淺孔曝破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並封滿炮泥。
18、(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麵爆破工作必須由固定的專職爆破工擔任。
19、礦井應當每年製定(綜合防塵措施)、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及管理製度,並組織實施。
20、采區進、回風巷必須貫穿整個采區,嚴禁一段為(進風巷)、一段為(回風巷)。
21、采用灌漿防滅火時,應當有灌漿前疏水和灌漿後防止(潰漿)、透水的措施。
22、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急傾斜煤層用垮落法管理頂板時,在主石門和采區運輸石門上方,必須留有(煤柱)。
23、突出煤層經區域預測後,可劃分為(無突出危險區)和(突出危險區)。
24、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包括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區域防突措施)、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和區域驗證等內容。
25、礦井防治衝擊地壓工作應當堅持“(區域先行)、局部跟進”的防衝原則。
26、《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礦井應當編製的防治水圖件有礦井充水性圖、礦井湧水量與各種相關因素動態曲線圖、(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礦井綜合水文地質柱狀圖、礦井水文地質剖麵圖。
27、在采掘工程平麵圖和礦井充水性圖上必須標繪出井巷出水點的位置及其湧水量、積水的井巷及采空區範圍、底板標高、積水量、地表水體和水患異常區等。在水淹區域應當標出(積水線)、探水線和警戒線的位置。
28、開采底板有承壓含水層的煤層,當承壓含水層與開采煤層之間的隔水層能夠承受的水頭值小於實際水頭值時,應當采取(疏水降壓)、注漿加固底板改造含水層或者充填開采等措施,並進行效果檢驗。
29、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點或者地段,必須進行水溫、(水量)、水質和水壓(位)等地下水動態和鬆散含水層湧水含砂量綜合觀測和03manbetx ,防止滯後突水。
30、采區水倉的有效容量應當能容納(4 )h的采區正常湧水量。
31、鋼絲繩懸掛前,必須對每根鋼絲繩做拉斷、(彎曲)和扭轉3種試驗。
32、存放時間超過(1)年的鋼絲繩,在懸掛前必須再進行性能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33、提升機盤式製動裝置空動時間不得超過(0.3 )s。
34、水冷式空氣壓縮機必須裝設(斷水)保護裝置或者斷水信號顯示裝置
35、人員位置檢測係統工作主機發生故障時,備份主機應當在(5)min內自動投入工作。
36、盤圈或者盤”8”字形的電纜不得(帶電),但給采、掘等移動設備供電電纜及通信、信號電纜不受此限。
37、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帶電體及機械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必須加裝護罩或者遮欄等(防護設施)。
38、采掘工作麵用電設備電壓超過(3300)V 時,必須製定專門的安全措施。
39、采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人員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減速器應當設置(油溫檢測)裝置,當油溫異常時能發出報警信號。沿線應當設置延時啟動聲光預警信號。各上下人地點應當設置信號通信裝置。
40、煤礦企業應當(每年 )進行一次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3 )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煤礦企業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從業人員公布。
一、選擇題(共259)
1、煤礦必須編製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改。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由(A)負責組織實施。
A、礦長 B、總工程師C、安監處長 D、分管礦長
2、煤礦必須建立礦井安全避險係統,對井下人員進行安全避險和應急救援培訓,每年至少組織(B)次應急演練。
A、2 B、1 C、3 D、4
3、安全避險係統應當隨采掘工作麵的變化及時調整和完善,每年由(A)組織開展有效性評估。
A、礦總工程師B、礦長 C、安監處長 D 、分管礦長
4、礦山救護隊到達服務煤礦的時間應當不超過(c)min。
A、25 B、35 C、30 D、40
5、井下所有工作地點必須設置災害02manbetx.com 避災路線。巷道內避災路線設置標識的間隔距離:采區巷道不大於(A)m,礦井主要巷道不大於(A)m。
A、200,300;B、200、350;C、300,300;D、300、200
6、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額定防護時間不低於(C)min的隔絕式自救器。
A、20;B、25;C、30;D、35
7、采區避災路線上應當設置壓風管路,主管路直徑不小於(D)mm,采掘工作麵管路直徑不小於(D)mm。
A、100,60;B、100、40;C、50,100;D、100、50
8、突出礦井必須建設采區避難硐室,采區避難硐室必須接入礦井壓風管路和供水管路,滿足避險人員的避險需要,額定防護時間不低於(A)h。
A、96;B、48;C、120;D、60
9、有突出危險煤層的新建礦井必須先抽後建。礦井建設開工前,應當對首采區突出煤層進行地麵鑽井預抽瓦斯, 且預抽率應當達到(A)以上。、
A.30% B.40% C.50% D.60%
10、開鑿平硐、斜井和立井時,井口與堅硬岩層之間的井巷必須砌镟或者用混凝土砌 (澆)築,並向堅硬岩層內至少延深(C)m。
A.3 B.4 C.5 D.6
11、由下向上施工(D)以上的斜巷時, 必須將溜矸 (煤 )道與人行道分開。人行道應當設扶手、梯子和信號裝置。
A.18° B.20° C.22° D.25°
12、新建非突出大中型礦井開采深度第一水平不應超過(C)m。
A.800 B.900 C.1000 D.1200
13、采用軌道機車運輸的巷道淨高,自軌麵起不得低於(B)m。
A.1.8 B.2.0 C.2.2 D.2.1
14、在雙向運輸巷中,兩車最突出部分之間的距離:采用單軌吊車運輸的巷道對開時不得小於(B)m。
A.0.6 B.0.8 C.1.0 D.1.2
15、在采煤工作麵內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有保護(B)和其他設備的安全措施。
A、煤機 B、液壓支架 C、液壓支柱 D、支柱鍍層
16、工作麵傾角大於15°時,液壓支架必須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傾角大於(A)°時,必須有防止煤(矸)竄出刮板輸送機傷人的措施。
A、25 B、28 C、30 D、33
17、當采高超過(D)m或者煤壁片幫嚴重時,液壓支架必須設護幫板。當采高超過(D)m時,必須采取防片幫傷人措施。
A、2.5、3.5 B、3、4 C、2.5、4 D、3、4.5
18、綜合機械化采煤礦井采用軌道機車運輸,巷道兩側與運輸設備最小間距為(C)m。
A、0.3 B、0.45 C、0.5 D、0.85
19、單軌吊車運輸巷道,巷道兩側與運輸設備最小間距為(D)m。
A、0.3 B、0.5 C、0.8 D、0.85
20、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柱徑為100mm的不得小於(B)kN,柱徑為80mm的不得小於60kN。
A、100 B、90 C、80 D、70
21、對金屬頂梁和單體液壓支柱,在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或者使用時間超過(D)個月後,必須進行檢修。
A、5 B、6 C、7 D、8
22、采煤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必須安設能發出停止、啟動信號和通訊的裝置,發出信號點的間距不得超過(B)m。
A、10 B、15 C、20 D、30
23、采煤機上裝有能停止工作麵刮板輸送機運行的(A)裝置。
A、閉鎖 B、限位 C、斷電 D、急停
24、工作麵轉載機安有破碎機時,必須有(D)裝置。
A、防崩 B、防過卷 C、自移 D、安全防護
25、液壓支架必須接頂。頂板破碎時必須(A)支護。
A、超前 B、臨時 C、單體 D、架棚
26、采煤工作麵(A)放頂及收尾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
A、初次 B、自然 C、全部垮落 D、開始
27、在同一采煤工作麵中,不得使用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能的(A)。在地質條件複雜的采煤工作麵中使用不同類型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
A、支柱 B、支架 C、截齒 D、平板車
28、采煤工作麵必須存有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嚴禁使用折損的坑木、損壞的(D)、失效的單體液壓支柱。
A、工字鋼 B、“π”型梁 C、鐵鞋 D、金屬頂梁
29、采煤工作麵遇頂底板鬆軟或者破碎、過斷層、過老空區、過煤柱或者冒頂區,以及托(A)開采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
A、偽頂 B、直接頂 C、砂岩頂板 D、再生頂板
30、采煤機采煤時必須及時(C)。移架滯後采煤機的距離,應當根據頂板的具體情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A、抵車 B、護幫 C、移架 D、跟機
31、嚴格控製采高,嚴禁采高大於支架的最大有效支護高度。當煤層變薄時,采高不得(B)支架的最小有效支護高度。
A、大於 B、小於 C、超過 D、限製
32、當采高超過(C)m時,必須采取防片幫傷人措施。
A、3 B、3.5 C、4.5 D、5
33、必須根據礦井各個生產環節、煤層地質條件、厚度、(C)、瓦斯湧出量、自然發火傾向和礦山壓力等因素,編製工作麵設計。
A、煤種 B、煤質 C、傾角 D、傾向
34、采煤工作麵的傘簷不得(D)作業規程的規定,不得任意留頂煤和底煤。
A、小於 B、大於 C、低於 D、超過
35、(C)必須裝有封閉式金屬擋繩欄和防耙鬥出槽的護欄。
A、挖裝機 B、鑽裝機 C、耙裝機 D、綜掘機
36、(B)台以上挖掘機同時作業或者與抓岩機同時作業時應當明確各自的作業範圍,並設專人指揮。
A、1 B、2 C、3 D、4
37、開鑿或者延深斜井、下山時,必須在斜井、下山的(A)設置防止跑車裝置。
A、上口 B、下口 C、平段 D、中間
38、在吊盤上或者在(B)m以上高處作業時,工作人員必須佩帶保險帶。
A、1.5 B、2 C、2.5 D、3
39、采用軌道機車運輸的巷道淨高,自軌麵起不得低於(A)m。
A、2 B、2.5 C、3 D、3.5
40、輸送機機頭和機尾處與巷幫支護的距離應當滿足設備檢查和維修的需要,並不得小於(C)m。
A、0.3 B、0.5 C、0.7 D、1
41、采用鑽爆法掘進的岩石巷道,應當采用(D)。
A、預裂爆破 B、淺孔爆破 C、深孔爆破 D、光麵爆破
42、(C)采用錨杆支護必須進行頂板離層監測,並將監測結果記錄在牌板上。
A、煤巷 B、岩巷 C、煤巷、半煤岩巷 D、岩巷
43、報廢的巷道必須封閉。報廢的暗井和傾斜巷道下口的密閉牆必須留(B)。
A、觀察孔 B、泄水孔 C、水溝 D、沉澱池
44、報廢的井巷必須做好隱蔽工程記錄,並在(D)上標明,歸檔備查。
A、采掘工程平麵圖 B、巷道布置圖 C、礦井通風係統圖 D、井上、下對照圖
45、罐籠提升的立井井口和井底、井筒與各水平的連接處,必須設置(A)。
A、阻車器 B、捕車器 C、絞車 D、柵欄
46、使用掘進機、掘錨一體機作業時,應當使用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裝置的工作壓力不得小於(D)MPa,外噴霧裝置的工作壓力不得小於(D)MPa。
A、2、3 B、1、2 C、3、4 D、2、4
47、在人車停車地點的巷道上下人側,從巷道道碴麵起1.6m的高度內,必須留有寬(B)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掛高度不得低於(B)m。
A、1、1.5 B、1、1.8 C、0.7、1.5 D、0.7、1.8
48、架線電機車運輸巷道的淨高,在井底車場內、從井底到乘車場,不小於2.4m;其他地點,行人的不小於(A)m,不行人的不小於(A)m。
A、2.2、2.1 B、2、2.1 C、2.1、2.3 D、2、2.5
49、錨噴巷道對噴體必須做(B)檢查並形成檢查記錄。
A、厚度 B、厚度和強度 C、強度 D、硬度
50、巷道砌镟時,镟體與頂幫之間必須用不燃物充滿填實,巷道冒頂空頂部分,可用支護材料接頂,但在镟拱上部必須充填不燃物墊層,其厚度不得小於(B)m。
A、0.2 B、0.5 C、0.9 D、1.2
51、錨杆鑽車作業時必須有(C),支護作業時必須將臨時支護頂棚升至頂板。
A、風 B、水 C、防護操作台 D、液壓動力
52、修複舊井巷時,必須首先檢查瓦斯。當瓦斯積聚時,必須按規定排放,隻有在回風流中甲烷濃度不超過(D)、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D)、空氣成分符合規程要求時,才能作業。
A、0.8%、1.5% B、1.0%、1.0% C、1.0%、2.0% D、1.0%、1.5%
53、耙裝機上山施工傾角大於(C)時,在司機前方必須設護身柱或者擋板,並在耙裝機前方增設固定裝置。
A、12° B、16° C、20° D、25°
54、在雙向運輸采用單軌吊車運輸的巷道兩車對開時最突出部分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C)m。
A、0.3 B、0.7 C、0.8 D、1
55、采用注漿法防治井壁漏水時,最大注漿壓力必須( B )井壁承載強度。
A、大於 B、小於 C、等於 D、無所謂
56、凍結深度應當穿過風化帶延深至穩定的基岩( A )以上,基岩段湧水較大時,應當加深凍結深度。
A、10米 B、20米 C、30米 D、50米
57、建井期間應當形成( B )供電,當任一回路停止供電時,另一回路應當能擔負礦井全部用電負荷。
A、單回路 B、雙回路 C、三回路 D、通電就行
58、立井鑿井期間,井筒內吊桶最突出部分與孔口之間( C )。
A、≥50mm B、≥100mm C、≥150mm D、≥200mm
59、建井期間采用吊桶提升時,吊桶必須沿鋼絲繩罐道升降,無罐道段吊桶升降距離不得超過( D )。
A、10m B、20m C、30m D、40m
60、距掘進工作麵(A)m內的架棚支護,在爆破前必須加固。
A、10 B、20 C、30 D、40
61、采煤工作麵所有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超前壓力影響範圍內必須加強支護,且加強支護的巷道長度不得小於( B )m。
A、10 B、20 C、30 D、40
62、錨杆拉拔力、錨索預緊力必須(D)設計。
A、滿足 B、超過 C、大於 D、符合
63、工作麵兩端必須使用( B )支架或者增設其他形式的支護。
A、超前 B、端頭 C、液壓 D、超強
64、運輸巷與短壁工作麵或者回采支巷連接處(出口),必須(A)支護。
A、加強 B、提前 C、及時 D、采用單體
65、工作麵傾角在( B)°以上時,必須有可靠的防滑裝置。
A、12 B、15 C、16 D、20
66、檢修好的支柱,還必須進行(D)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A、拉伸 B、工阻 C、伸縮量 D、壓力
67、每個生產礦井必須至少有( B )個能行人的通達地麵的安全出口,各出口間距不得小於30m。
A、1 B、2 C、3 D、4
68、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麵安全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確認(A)後,方準人員進入工作麵。
A、無隱患 B、無瓦斯 C、無積水 D、無危險
69、煤礦井下爆炸物品庫每個爆破物品庫房必須有(B)個出口。
A、1個 B、2個 C、3個 D、多個
70、在爆破地點附近20 m以內風流中甲烷濃度達到或者超過(B)時,嚴禁裝藥、爆破。
A、0.5% B、1% C、1.5% D、3%
71、井下人力運送爆炸物品時,(B)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
A、炸藥 B、電雷管 C、發爆器 D、大線
72、炮眼深度為超過1 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B)m。
A、0.3 B、0.5 C、0.7 D、1
73、炮眼深度超過2.5 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B)。
A、0.5 m B、1.0 m C、1.5 m D、 2 m
74、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掘進工作麵爆破前後,附近(B)m的巷道中必須灑水降塵。
A、10 B、20 C、30 D、50
75、淺眼裝藥、爆破大塊岩石時,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B)。
A、0.2 m B、0.3m C、0.5m D、1.0 m
76、爆破母線連接腳線必須由(C)完成。
A、班組長 B、瓦斯檢查工 C、爆破工 D、安全檢查員
77、檢查爆破線路必須由(B)完成。
A、班組長 B、爆破工 C、瓦斯檢查工 D、安全檢查員
78、裝配引藥時,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A)裝入。
A、頂部 B、聚能穴一端 C、一側 D、任意位置
79、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炸物品時,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B)m/s。
A、1 B、2 C、3 D、5
80、在采掘工作麵必須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B)。
A、100 ms B、130ms C、150ms D、180ms
81、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後,必須先發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B)後方可起爆。
A、3s B、5s C、30s D、1min
82、爆炸物品庫和爆炸物品發放硐室附近(C)m範圍內,嚴禁爆破。
A、100 B、50 C、30 D、10
83、(C)必須最後離開爆破地點,並在安全地點起爆。
A、班組長 B、瓦斯檢查工 C、爆破工 D、安全檢查員
84、井下爆炸物品庫最大貯存量,不得超過礦井(B)天的炸藥需用量。
A、1 B、3 C、5 D、10
85、井下爆炸物品庫的發放物品硐室允許存放當班待發的炸藥,最大存放量不得超過(B)箱。
A、2 B、3 C、5 D、10
86、突出礦井,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B)級的煤礦許用安全炸藥。
A、二 B、三 C、五 D、特
87、爆破母線與電纜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並保持(B)以上的距離。
A、0.1 B、0.3 C、0.5 D、1
88、處理拒爆時,在距據爆炮眼(B)以外另打與據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A、0.1 B、0.3 C、0.5 D、1
89、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A)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A、0.5% B、1.0% C、1.5% D、20%
90、采掘工作麵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D)時,必須停止作業,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A、0.5% B、0.8% C、1.0% D、1.5%
91、礦井一氧化碳最高允許濃度(C)。
A、2.4ppm B、240ppm C、24ppm D、1000ppm
92、采掘工作麵空氣溫度超過(C)℃,必須停止作業。
A、26 B、28 C、30 D、34
93、進風井口以下空氣溫度應保持(C)℃以上。
A、0 B、1 C、2 D、4
94、礦井至少要有(A)個安全出口。
A、2 B、3 C、4 D、5
95、采區進、回風道最低允許風速為(B)m/s。
A、0.15 B、0.25 C、0.35 D、0.5
96、掘進巷道中的最高風速為(C)m/s。
A、2 B、3 C、4 D、5
97、生產礦井主要通風機必須裝有反風設施,並能在(B)分鍾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
A、5 B、10 C、15 D、20
98、礦井必須建立測風製度,每(B)天至少進行1次全麵測風。
A、5 B、10 C、15 D、20
99、非突出煤層傾角大於( C)°的采煤工作麵采用下行通風時,應當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A、8 B、10 C、12 D、15
100、每(B)年必須對低瓦斯礦井進行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湧出量的鑒定工作。
A、1 B、2 C、3 D、4
101、停工區內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B)h內封閉完畢。
A、12 B、24 C、36 D、48
102、礦井應當每(B)至少檢查1次隔爆設施的安裝地點、數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裝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A、日 B、周 C、旬 D、月
103、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在相距(D)m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麵作業,做好調整通風係統的準備工作。
A、20 B、30 C、40 D、50
104、采掘工作麵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於0.5m3的空間內積聚的甲烷濃度達到2.0%時,附近(D)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A、5 B、10 C、15 D、20
105、絕對瓦斯湧出量大於或者等於(D)m3/min的礦井必須建立地麵永久抽采瓦斯係統或者井下臨時抽采瓦斯係統。
A、10 B、20 C、30 D、40
106、礦井總回風巷或者一翼回風巷中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濃度超過(B)%時,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A、0.5 B、0.75 C、1.0 D、1.5
107、采用擴散通風的硐室,其深度不得超過(D)m、入口寬度不得小於( )m,並且無瓦斯湧出。
A、6、1 B、5、1.5 C、5、1 D、6、1.5
108、瓦斯噴出區域和突出煤層采用局部通風機通風時,必須采用(B)。
A、抽出式 B、壓入式 C、混合式 D、其它
109、采用氮氣防滅火時,注入的氮氣濃度不小於(C)。
A、95% B、96% C、97% D、98%
110、每(D)應當對井上、下消防管路係統、防火門、消防材料庫和消防器材的設置情況進行1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A、周 B、旬 C、月 D、季度
111、井下消防管路係統應當敷設到采掘工作麵,每隔(B)設置支管和閥門,但在帶式輸送機巷道中應當每隔50m設置支管和閥門。
A、50m B、100m C、150m D、200m
112、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A)內,不得有煙火或者用火爐取暖。
A、20m B、40m C、60m D、80m
113、采用氮氣防滅火時,應當至少有(A)套專用的氮氣輸送管路係統及其附屬安全設施。
A、1 B、2 C、3 D、4
114、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風流中,甲烷濃度不得超過(A),隻有在檢查證明作業地點附近20m範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後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
A、0.5% B、0.75% C、1% D、1.5%
115、地麵的消防水池必須經常保持不少於(D)m3的水量。
A、50 B、100 C、150 D、200
116、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作業。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須製定安全措施,由(B)批準
A、集團總工程師B、礦長 C、總工程師 D、安全礦長
117、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作業完畢後,作業地點應當再次用水噴灑,並有專人在作業地點檢查(A)h,發現異常,立即處理。
A、1 B、2 C、4 D、6
118、封閉火區時,應當合理確定封閉範圍,必須指定專人檢查(A)、氧氣、一氧化碳、煤塵以及其他有害氣體濃度和風向、風量的變化,並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A、甲烷 B、乙烯 C、乙炔 D、二氧化碳
119、認為火已熄滅的條件之一:火區內的空氣溫度下降到(C)℃以下,或者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空氣溫度相同。
A、10 B、20 C、30 D、40
120、認為火已熄滅的條件之一:火區內空氣中的氧氣濃度降到(B)%以下
A、20 B、5.0 C、8.0 D、12
121、認為火已熄滅的條件之一:火區的出水溫度低於(B)℃,或者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出水溫度相同。
A、20 B、25 C、26 D、30
122、啟封火區時,應當逐段恢複通風,同時測定回風流中(A)、甲烷濃度和風流溫度。發現複燃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向火區送風,並重新封閉火區。
A、一氧化碳 B、乙烯 C、乙炔 D、二氧化碳
123、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在(B)天內進行永久性封閉,(B)1次抽取封閉采空區氣樣進行03manbetx ,並建立台賬。
A、45、每天 B、45、每周 C、30、每天 D、30、每周
124、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時,在采(盤)區開采設計中,必須預先選定構築(C)的位置。
A、封閉牆 B、風門 C、防火門 D、風橋
125、每個密閉牆附近必須設置(A)、警標,禁止人員入內,並懸掛說明牌。
A、柵欄 B、風門 C、警戒網 D、老虎牌
126、采用灌漿防滅火,安排生產計劃時,應當同時安排防火灌漿計劃,落實灌漿地點、時間、進度、(C)和灌漿量。
A、發泡劑量 B、灌漿人員 C、灌漿濃度 D、阻化劑量
127、(C)在火區的同一煤層的周圍進行采掘工作。
A、可以 B、允許 C、不得 D、應該
128、煤層傾角在(A)及以上的火區下部區段嚴禁進行采掘工作。
A、35° B、5° C、12° D、60°
129、一個礦井隻要有(A)個煤(岩)層發現瓦斯,該礦井即為瓦斯礦井。
A、1 B、2 C、3 D、4
130、新建突出礦井設計生產能力不得低於(B)Mt/a。
A、1 B、0.9 C、0.8 D、0.7
131、突出礦井的新采區和新水平進行開拓設計前,應當對開拓采區或開拓水平內平均厚度在(A)m以上的煤層進行突出危險性評估。
A、0.3 B、0.4 C、0.5 D、0.6
132、突出危險區域未按要求采取區域綜合防突措施的,(A)進行采掘活動。
A、嚴禁 B、可以 C、不得 D、無所謂
133、經開拓後區域預測或者經區域措施效果檢驗後為無突出危險區的煤層進行揭煤和采掘作業時,必須采用(A)方法進行區域驗證。
A、工作麵預測 B、區域預測 C、其他預測 D、地質勘探預測
134、穿層鑽孔預抽巷道揭煤區域煤層瓦斯時,應當控製巷道及其外側一定範圍內的煤層,並在揭煤工作麵距煤層最小法向距離(D)m以前實施。
A、1.5 B、3 C、5 D、7
135、當煤巷掘進和采煤工作麵在預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區域內作業時,工作麵距未預抽或者預抽防突效果無效範圍的前方邊界不得小於(C)m。
A、40 B、30 C、20 D、10
136、突出礦井應當對突出煤層進行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凡未進行區域預測的區域視為(B)。
A、無突出危險區 B、突出危險區 C、無突出威脅區 D、突出威脅區
137、揭煤工作麵距煤層法向距離大於(C)m處開始,直至揭穿煤層全過程都應當采取局部綜合防突措施。
A、1.5 B、3 C、5 D、7
138、(A)煤層的石門揭煤、煤巷和半煤岩巷掘進工作麵進風側必須設置至少2道反向風門。
A、突出 B、無突出 C、突出危險區 D、無突出危險區
139、井巷揭煤采用遠距離爆破作業,爆破後,進入工作麵檢查的時間應在措施明確規定, 但不得小於(A)min。
A、30 B、20 C、60 D、15
140、突出煤層、有瓦斯噴出危險或者瓦斯湧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麵,必須(D)檢查。
A、1次 B、2次 C、3次 D、專人經常
141、高瓦斯礦井是指 (D )
A、礦井相對瓦斯湧出量小於10m3/t,且絕對瓦斯湧出量大於40m3/min
B、礦井相對瓦斯湧出量大於10m³/t,且絕對瓦斯湧出量大於40m³/min
C、礦井相對瓦斯湧出量大於10m³/t或絕對瓦斯湧出量大於40m³/min
D、礦井相對瓦斯湧出量大於10m³/t或絕對瓦斯湧出量大於40m³/min,采煤工作麵瓦斯湧出量大於5m³/min或掘進工作麵瓦斯湧出量大於3m³/min
142、低瓦斯礦井是指 (D )
A、礦井相對瓦斯湧出量小於10m3/t,且絕對瓦斯湧出量不大於40m3/min
B、礦井相對瓦斯湧出量不大於10m³/t,或絕對瓦斯湧出量不大於40m³/min
C、礦井相對瓦斯湧出量不大於10m³/t且掘進工作麵瓦斯湧出量不大於3m³/min
D、礦井相對瓦斯湧出量不大於10m³/t且絕對瓦斯湧出量不大於40m³/min且采煤工作麵瓦斯湧出量不大於5m³/min且掘進工作麵瓦斯湧出量不大於3m³/min
143、對因甲烷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甲烷濃度降到(A)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
A、0.5% B、1.0% C、1.5% D、2.0%
144、井下臨時停風地點柵欄外風流中的甲烷濃度(B)至少檢查1次。
A、每班 B、每天 C、每周 D、每旬
145、瓦斯壓力達到或者超過(A)MPa的煤層,應當立即進行煤層突出危險性鑒定
A、0.74 B、1 C、1.5 D、8
146、突出煤層中的采掘工作麵嚴禁使用(A)作業。
A、風鎬B、爆破落煤 C、爆破掘進D、手鎬
147、在地質構造複雜岩石破碎的區域,揭煤工作麵掘進至距煤層最小法向距離(A)m之前必須至少施工2個前探鑽孔,以保證能確切掌握煤層厚度、傾角變化、地質構造和瓦斯情況。
A、20 B、30 C、10 D、50
148、在開采保護層時,應優先選擇(A)保護層。
A、上 B、下 C、中 D、無所謂
149、高瓦斯、突出礦井掘進巷道中部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0、采煤工作麵回風隅角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1、低瓦斯和高瓦斯礦井的采煤工作麵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2、突出礦井的采煤工作麵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3、采煤工作麵回風巷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4、高瓦斯、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麵回風巷中部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5、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湧出岩巷的掘進工作麵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6、井下臨時瓦斯抽采泵站下風側柵欄外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7、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湧出岩巷的掘進工作麵回風流中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8、采區回風巷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9、滾筒繩槽磨損深度不應超過( A )mm。
A、70 B、80 C、90 D、100
160、空氣壓縮機安全閥動作壓力不得超過額定壓力的 (C )倍。
A、1.5 B、2 C、1.1 D、1.0
161、提升速度超過3m/s的提升絞車必須裝設限速裝置,以保證提升容器或平衡錘到達終端位置時的速度不超過 (D)。
A、0.5m/s B、1m/s C、1.5m/s D、2m/s
162、當提升機在減速段速度超過設定值的(A )時,必須自動斷電,並能使保險閘發生作用。
A、10% B、15% C、5% D、1%
163、當提升容器超過正常終端停止位置(D )時,防止過卷裝置必須自動斷電,並能使保險閘發生作用。
A、0.2m B、0.3m C、0.4m D、0.5m
164、主提升機的過卷保護、(A )、限速保護和減速功能保護應當設置為相互獨立的雙線型式。
A、超速保護 B、欠壓保護 C、倉位超限保護 D、閘瓦間隙保護
165、2016版《煤礦安全規程》對提升裝置裝設的安全保護中,新增了(D )保護。
A、超速 B、欠壓 C、倉位超限 D、錯向運行
166、提升機電控係統在檢修方式下運行,其最大速度不得超過(D )。
A、3m/s B、1m/s C、1.5m/s D、2m/s
167、 (A )在罐籠同一層內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
A、嚴禁 B、可以 C、必須 D、應當
168、立井中升降人員應當使用 (B ) 。
A、箕鬥 B、罐籠 C、吊桶 D、以上三種都可以
169、罐籠內每人占有的有效麵積應當不小於( B ) m2。
A、0.2 B、0.18 C、0.25 D、0.19
170、提升係統中發現的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 (D )記錄。
A、可以不 B、應當 C、必須 D、應當詳細
171、立井提升裝置的緩衝托罐裝置必須 ( A ) 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和保養。
A、每年 B、每季度 C、每月 D、每天
172、在用的纏繞式提升鋼絲繩定期檢驗時,當專為升降人員的鋼絲繩的安全係數小於(D ) 時,應當及時更換。
A、10 B、9 C、8 D、7
173、升降人員用的纏繞式提升鋼絲繩,自懸掛使用後每(B )個月進行1次性能檢驗。
A、3 B、6 C、9 D、12
174、升降物料用的纏繞式提升鋼絲繩,自懸掛使用(D) 個月內必須進行第一次1次性能檢驗。
A、3 B、6 C、9 D、12
175、生產礦井立井中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提升裝置,卷筒上纏繞的鋼絲繩不得超過( A )層。
A、1 B、2 C、3 D、4
176、更換摩擦式提升機鋼絲繩時,( C )同時更換全部鋼絲繩。
A、可以 B、不一定 C、必須D、不得
177、使用中的立井罐籠防墜器,( A )進行一次脫鉤試驗。
A、每年 B、每季度 C、每月 D、每天
178、升降人員或者升降人員和物料用鋼絲繩在一個撚距內斷絲斷麵積與鋼絲總斷麵積之比,達到(C )時必須更換。
A、10% B、15% C、5% D、25%
179、安全監控係統工作主機發生故障時,備份主機應當在( B ) 內自動投入工作。
A、2min B、5min C、8min D、10min
180、人員位置檢測係統在電網停電後,備用電源應當能保持係統連續工作時間不小於(C )。
A、0.5h B、1h C、2h D、4h
181、人員位置檢測係統數據每 (C )個月進行備份。
A、1 B、2 C、3 D、6
182、有線調度通信係統調度台必須設置在(A ),全麵反映監控信息。
A、礦調度室 B、礦值班室 C、信息中心主任室 D、礦長辦公室
183、安裝圖像監視係統的礦井,應當在(D )設置集中顯示裝置。
A、礦值班室 B、礦長辦公室 C、信息中心機房 D、礦調度室
184、礦井6000V 及以上高壓電網,必須采取措施限製單相接地電容電流,生產礦井不超過(D)。
A、1A B、5A C、10A D、20A
185、(B)及以上的電動機,應當采用真空電磁起動器控製。
A、25KW B、40KW C、55KW D、90KW
186、硐室必須裝設(B)開的防火鐵門。
A、向內 B、向外 C、向左 D、向上
187、井下中央變電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麵標高,應當分別比其出口與井底車場或者大巷連接處的底板標高高出(C)。
A、0.2m B、0.3m C、0.5m D、1m
188、(B)必須對低壓漏電保護進行1次跳閘試驗。
A、每班 B、每天 C、每周 D、每月
189、硐室內各種設備之間留出(C)以上的通道。
A、0.3m B、0.5m C、0.8m D、1m
190、確需在機械提升的進風傾斜井巷(不包括輸送機上、下山)中敷設電力電纜時,應當有可靠的保護措施,並經(D)師批準。
A、機電科長 B、機電副總 C、機電礦長 D、礦總工程師
191、在水平巷道或者傾角在(C)以下的井巷中,電纜應當用吊鉤懸掛。
A、10° B、15° C、30° D、45°
192、電纜懸掛點間距,在水平巷道或者傾斜井巷內不得超過(C)。
A、1m B、2m C、3m D、5m
193、在巷道內,通信和信號電纜應當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A)以上的地方。
A、0.1m B、0.2m C、0.3m D、0.5m
194、綜合機械化采煤工作麵照明燈間距不得大於(C)。
A、5m B、10m C、15m D、30m
195、任一組主接地極斷開時,井下總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的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B)。
A、1Ω B、2Ω C、5Ω D、10Ω
196、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檢查(C)1次
A、每天 B、每周 C、每月 D、每季
197、向采區供電的同一電源線路上,串接的采區變電所數量不得超過(C)。
A、1個 B、2個 C、3個 D、5個
198、(D)及以下的礦井架空電源線路不得共杆架設。
A、1.2kV B、3.3kV C、6kV D、10kV
199、新安裝的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的要在投入運行(A)測定。
A、以前 B、期間 C、以後 D、一周後
200、電壓在(C)以上和由於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鎧裝電纜的鋼帶(鋼絲)、鉛皮(屏蔽護套)等必須有保護接地。
A、12V B、24V C、36V D、127V
201、低壓配電點或者裝有3台以上電氣設備的地點應當裝設(A)。
A、局部接地極 B、輔助接地極 C、漏電保護 D、接地保護
202、連接主接地極母線,應當采用截麵不小於50mm2 的(B)
A、鋼絞線 B、銅線 C、扁鐵 D、鋁導線
203、蓄電池機車應當在專用充電硐室或者地麵(A)。
A、充電 B、維修 C、安裝 D、調試
204、必須用(D)校驗保護裝置的可靠動作係數。
A、短路電流 B、兩相短路電流 C、三項短路電流 D、最小兩相短路電流
205、采用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運輸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主要運輸巷道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必須裝設( B ) 裝置。
A、 溫度保護 B、輸送帶張緊力下降保護 C、自動灑水 D、煙霧監測
206、在大於( A )°的傾斜井巷中使用帶式輸送機,應當設置防護網,並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滾落等的安全措施。
A、 16 B、18 C、20 D、25
207、使用的礦用防爆型柴油動力裝置,應滿足以下要求:排氣口的排氣溫度不得超過( C )℃,其表麵溫度不得超過150℃。
A、 75 B、76 C、77 D、78
208、使用的礦用防爆型柴油動力裝置,應滿足以下要求:冷卻水溫度不得超過( D )℃。
A、 75 B、85 C、90 D、95
209、采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人員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固定抱索器最大運行坡度不得超過(A) °,可摘掛抱索器最大運行坡度不得超過 A °
A、 28 25 B、25 22 C、25 28 D、22 25
210、采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人員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乘坐間距不應小於牽引鋼絲繩(B) s的運行距離,且不得小於(B ) m。除采用固定抱索器的架空乘人裝置外,應當設置乘人間距提示或者保護裝置。
A、 4 5 B、5 6 C、6 7 D、7 8
211、采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人員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運行速度超過(C) m/s時,不得采用固定抱索器;運行速度超過(C)m/s時,應當設置調速裝置,並實現靜止狀態上下人員,嚴禁人員在非乘人站上下。
A、 1.1 1.2 B、1.2 1.3 C、1.2 1.4 D、1.1 1.4
212、采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人員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架空乘人裝置必須裝設超速、打滑、全程急停、(D)等保護,安全保護裝置發生保護動作後,需經人工複位,方可重新啟動。
A、防過擺、變坡點防掉繩、張緊力下降、油溫檢測
B、防過擺、防脫繩、張緊力下降、油溫檢測
C、防脫繩、變坡點防掉繩、張緊力下降、油溫檢測
D、防脫繩、變坡點防掉繩、張緊力下降、越位
213、《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軌道傾斜巷道中(A)同巷布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
A、架空乘人裝置與帶式輸送機
B、架空乘人裝置與斜巷軌道絞車
C、斜巷軌道絞車與帶式輸送機
D、無極繩絞車與帶式輸送機
214、人員乘坐人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嚴禁(D)。
A、搖燈、跳車和坐礦車 B、扒車、跳車和坐礦車
C、搖燈、跳車和超員乘坐 D、扒車、跳車和超員乘坐
215、使用的單軌吊車、無極繩連續牽引車,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安全閘應當具備下列性能:繩牽引式運輸設備運行速度超過額定速度 (B) 時,其他設備運行速度超過額定速度(B)時,能自動施閘;施閘時的空動時間不大於0.7s。
A、 15% 30% B、30% 15%
C、25% 15% D、 15% 25%
216、無極繩連續牽引車、繩牽引單軌吊車,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必須設置 (C)等保護。
A、過速、欠速、張緊力下降
B、越位、速度、緊急停車
C、越位、超速、張緊力下降
D、過卷過放、速度、緊急停車
217、采用單軌吊車運輸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柴油機單軌吊車運行巷道坡度不大於(D),蓄電池軌吊車不大於(D),鋼絲繩單軌吊車不大於(D)。
A、22°、18°、22° B、25°、18°、25°
C、22°、15°、22° D、25°、15°、25°
218、使用的單軌吊車、無極繩連續牽引車,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在最大載荷最大坡度上以最大設計速度向下運行時,製動距離應當不超過相當於在這一速度下(C)s的行程。
A、4 B、5 C、6 D、3
219、采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人員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各乘人站設上下人平台,乘人平台處鋼絲繩距巷道壁不小於 (A) m,路麵應當進行防滑處理。
A、1 B、1.1 C、1.2 D、0.7
220、礦井建設期間,因礦井地質、水文地質等條件與原地質資料出入較大時,必須針對所存在的地質問題開展補充地質(D)工作。
A、物探 B、鑽探 C、化探 D、勘探
221、井筒檢查孔必須(C)取芯,全孔數字測井。
A、標誌層 B、基岩段 C、全孔 D、鬆散層段
222、煤礦必須結合實際情況開展隱蔽致災地質因素普查或探測工作,並提出報告,由(B)組織審定。
A、礦長 B、礦總工程師 C、煤炭企業總工程師 D、煤炭企業主要負責人
223、基建礦井、露天煤礦(B),必須編製建井(礦)地質報告,並由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組織審定。
A、設計前 B、移交生產前 C、移交生產後 D、建設過程中
224、井巷揭煤前,應當探明煤層厚度、地質構造、 瓦斯地質、水文地質及頂底板等地質條件,編製(C)。
A、掘進地質說明書 B、回采地質說明書 C、揭煤地質說明書 D、水文地質情況03manbetx 報告
225、關於新建礦井地質保障工作說法錯誤的是(C)。
A、調查核實鑽孔位置及封孔質量、采空區情況。
B、調查鄰近礦井生產情況和地質資料等。
C、不需要編製主要井巷過含水層技術方案。
D、編製主要井巷工程的預想地質圖及其說明書。
226、對衝擊地壓危險區域內的設備、管線、物品等應當采取固定措施,管路應當吊掛在巷道(B)。
A、腰線以上 B、腰線以下 C、左幫 D、 右幫
227、埋深超過(A)的煤層,且煤層上方100m範圍內存在單層厚度超過10m的堅硬岩層,應當進行煤岩衝擊傾向性鑒定。
A、400m B、600m C、800m D、 1000m
228、開采衝擊地壓煤層時,在應力集中區內不得布置(A)工作麵同時進行采掘作業。
A、2個 B、3個 C、4個 D、5個
229、下列關於衝擊地壓防治說法不準確的是(A)。
A、開采具有衝擊傾向性的煤層,可以進行衝擊危險性評價。
B、衝擊地壓危險工作麵實施解危措施後,必須進行效果檢驗。
C、進入嚴重衝擊地壓危險區域的人員必須采取特殊的個體防護措施。
D、必須建立區域與局部相結合的衝擊地壓危險性監測製度。
230、下列關於保護層說法錯誤的是(D)。
A、防衝設計應當包括開拓方式、保護層的選擇。
B、具備開采保護層條件的衝擊地壓煤層,應當開采保護層。
C、應當根據礦井實際條件確定保護層的有效保護範圍。
D、開采保護層後,仍存在衝擊地壓危險的區域,可以開采。
231、防治水工作應當堅持(C)的原則。
A、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B、預測預報、超前探查、綜合治理、安全評估、驗收審批
C、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
D、預測探查、綜合治理、效果驗證、安全評估
232、防治水工作應當采取防、堵、疏、排、(A)的綜合治理措施。
A、截 B、探 C、注 D、放
233、水文地質條件(C)及以上的礦井,應當設立專門的防治水機構。
A、簡單 B、中等 C、複雜 D、極複雜
234、煤礦必須配齊專用(B)設備。
A、注漿 B、探放水 C、物探 D、鑽探
235、煤礦必須建立專門的(A)作業隊伍。
A、探放水 B、注漿 C、物探 D、鑽探
236、煤礦必須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A)技術人員。
A、防治水專業 B、注漿 C、物探 D、鑽探
237、礦井水文地質類型應當每3年進行重新確定。發生重大及以上突(透)水事故後,礦井應當在(B)重新確定礦井水文地質類型。
A、半年內 B、恢複生產前 C、1年內 D、2年內
238、當導水裂縫帶範圍內的含水層或者老空積水等水體影響采掘安全時,應當超前進行(D)或者注漿改造含水層,待疏放水完畢或者注漿改造等工程結束、消除突水威脅後,方可進行采掘活動。
A、物探 B、巷探 C、化探 D、鑽探疏放
239、工作水泵的能力,應當能在20h內排出礦井(C) h的正常湧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
A、8 B、12 C、24 D、48
240、主要泵房至少有2個出口,一個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並高出泵房底板(C)以上;另一個出口通到井底車場。排水係統集中控製的主要泵房可不設專人值守,但必須實現圖像監視和專人巡檢。
A、3m B、5m C、7m D、10m
241、某礦正常湧水量1200m3/h,則該礦井下主要水倉的有效容量為(D) m3時,滿足相關規程要求。
A、1800 B、2400 C、6000 D、8400
242、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應當經常檢查和維護。在每年雨季前,應當全麵檢修1次,並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A)次聯合排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A、1 B、2 C、3 D、4
243、礦井建設和延深中,當開拓到設計水平時,必須在建成(D)係統後方可開拓掘進。
A、供電 B、運輸 C、瓦斯抽排 D、防、排水
244、煤層頂、底板分布有強岩溶承壓含水層時,主要運輸巷、軌道巷和回風巷應當布置在不受水害威脅的層位中,並以石門分區隔離開采。對已經不具備石門隔離開采條件的應當製定防突水安全技術措施,並報(C)審批。
A、礦長 B、煤礦企業總工程師 C、礦總工程師 D、煤炭企業主要負責人
245、水文地質條件複雜、極複雜或者有突水淹井危險的礦井,應當在井底車場周圍設置防水閘門或者在正常排水係統基礎上另外安設(B),且排水能力不小於最大湧水量的潛水泵。
A、雙回路供電 B、由地麵直接供電控製 C、由井下直接供電控製 D、具備自動排水功能
246、安裝鑽機進行探水前,在預計水壓大於(A) MPa的地點探水時,預先固結套管。
A、0.1 B、0.5 C、1 D、1.5
247、預計鑽孔內水壓大於(D) MPa時,應當采用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鑽進,並製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A、0.1 B、0.5 C、1 D、1.5
248、探放老空水前,應當首先03manbetx 查明老空水體的空間位置、積水範圍、積水量和水壓等。探放水時,應當撤出探放水點標高以下受水害威脅區域所有人員。放水時,應當監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和水壓等,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並進行(B)。
A、注漿封孔 B、檢測驗證 C、透孔 D、長期觀測
249、嚴禁在(C)中進行采掘活動。
A、河流衝刷區 B、三維地震反射波異常區 C、設計確定的各類防隔水煤(岩)柱 D、采區保護煤柱
250、煤層頂板存在富水性(B)及以上含水層或者其他水體威脅時,應當實測垮落帶、導水裂縫帶發育高度,進行專項設計,確定防隔水煤(岩)柱尺寸。
A、弱 B、中等 C、強 D、極強
251、探放水鑽孔的布置和超前距離,應當根據(D)、煤(岩)層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設計中做出具體規定。
A、鑽機能力 B、排水能力 C、積水量 D、水壓大小
252、探放老空水前,應當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體的(A)、積水範圍、積水量和水壓等。
A、空間位置 B、水溫 C、補給通道 D、水質
253、井下防水閘牆的設置應當根據礦井水文地質條件確定,防水閘牆的設計經(A)批準後方可施工。
A、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 B、礦長 C、礦總工程師 D、煤炭企業負責人
254、探放水結束後,應當提交(B)報告存檔備查。
255、當采掘工作麵的空氣溫度超過(C)℃、機電設備硐室超過(C )℃時,必須停止作業。
A、26、30 B、26、34 C、30、34 D、34、35
256、煤礦作業場所空氣中總粉塵、呼吸性粉塵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的上限(遊離SiO2含量<10%)為( B)mg·m-3。
A、10、3.5 B、4、2.5 C、2.5、1.0 D、1、0.7
257、作業人員每天連續接觸噪聲時間達到或者超過8h的,噪聲聲級限值為(C )dB(A)。
A、65 B、80 C、85 D、95
258、煤礦必須對生產性粉塵進行監測,其中總粉塵濃度,井工煤礦每月測定(B )。
A、1次 B、2次 C、3次 D、經常
259、接觸職業病危害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檢查周期,其中接觸粉塵以矽塵為主的在崗人員(A )。
A、每年1次 B、每2年1次 C、每3年1次 D、視企業經濟狀況
三、判斷題(共227題)(0:錯 1:對)
1、(0)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可少量運送爆炸材料。
2、(1)井上、下接觸爆炸物品的人員,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
3、(1)井下爆炸物品庫的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貯存。
4、(0)雷管和炸藥可由放炮員一人運送。
5、(0)井下處理大塊岩石可以裸露爆破或放明炮、糊炮。
6、(1)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7、(1)爆破後,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爆破母線並扭結成短路。
8、(0)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後,可用刮板輸送機運送爆破器材。
9、(0)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後,在1個采煤工作麵可以使用2台發爆器同時爆破。
10、(0)井下爆炸物品庫房內照明設備或者線路發生路障時,檢修人員可以在庫房管理人員的監護下,攜帶礦燈進入庫內工作。
11、(1)裝藥後,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爆破母線與機械電氣設備等導電體相接觸。
12、(1)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將工作麵所有人員撤離警戒區域,並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路上布置專人擔任警戒工作。
13、(1)嚴禁采用發爆器打火放電的方法檢測電爆網路。
14、(1)發爆器的把手、鑰匙或者電力起爆接線盒的鑰匙,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
15、(1)爆破後,待工作麵的炮煙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
16、(0)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班組長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17、(1)必須定期校驗發爆器的各項性能參數,並進行防爆性能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18、(1)有水的炮眼,應當使用抗水型炸藥。
19、(1)抽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采空區瓦斯時,抽采管路應當安設一氧化碳、甲烷、溫度傳感器,實現實時監測監控。
20、(0)綜合機械化采煤工作麵,在采取煤層注水和采煤機噴霧降塵等措施後,其最大風速可超過5m/s。
21、(1)煤礦企業應當根據具體條件製定風量計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訂1次。
22、(0)溜煤眼可作風眼使用。
23、(0)采煤工作麵可采用局部通風機稀釋瓦斯。
24、(1)新井投產前必須進行1次礦井通風阻力測定,以後每3年至少測定1次。
25、(1)主要通風機技術改造及更換葉片後必須進行性能測試。
26、(1)反風時主要通風機的供給風量不應小於正常供風量的40%。
27、(0)實現采區變電所功能的中央變電所不必有獨立的通風係統。
28、(0)抽采瓦斯泵及其附屬設備,至少應當有1套備用,備用泵能力可小於運行泵中最大一台單泵的能力。
29、(0)高瓦斯礦井煤巷和半煤岩巷掘進工作麵不必安設隔爆設施。
30、(1)抽出的瓦斯排入回風巷時,在排瓦斯管路出口必須設置柵欄、懸掛警戒牌等。柵欄設置的位置是上風側距管路出口5m、下風側距管路出口30m,兩柵欄間禁止任何作業。
31、(1)抽采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應當超過泵房房頂3m。
32、(1)地麵泵房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築,並必須有防雷電裝置,其距進風井口和主要建築物不得小於50m,並用柵欄或者圍牆保護。
33、(0)采掘工作麵二氧化碳濃度應當每班至少檢查1次。
34、(1) 每天應當進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與備用局部通風機自動切換試驗,試驗期間不得影響局部通風,試驗記錄要存檔備查。
35、(0)高瓦斯、突出礦井每年進行一次瓦斯等級鑒定工作。
36、(0)采用傾斜長壁布置的,大巷必須至少超前1個區段,並構成通風係統後,方可開掘其他巷道。
37、(1)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m內,不得有煙火或者用火爐取暖。
38、(0)采用氮氣防滅火時,注入的氮氣濃度不小於90%。
39、(1)木料場、矸石山等堆放場距離進風井口不得小於80m。木料場距離矸石山不得小於50m。
40、(1)新建礦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為中心的聯合建築,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築。
41、(1)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42、(1)與封閉采空區連通的各類廢棄鑽孔必須永久封閉。
43、(1)突出礦井井下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停止突出煤層的掘進、回采、鑽孔、支護以及其他所有擾動突出煤層的作業。
44、(0)井下爆炸物品庫、機電設備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的支護和風門、風窗可以采用可燃性材料。
45、(1)礦井防滅火使用的凝膠、阻化劑及進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應當對其安全性和環保性進行評估,並製定安全監測製度和防範措施。
46、(1)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時,必須開展自然發火監測工作,建立自然發火監測係統,確定煤層自然發火標誌氣體及臨界值,健全自然發火預測預報及管理製度。
47、(0)煤的自燃傾向性分為極易自燃、容易自燃、自燃、不易自燃4類。
48、(1)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當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製火勢,並迅速報告礦調度室。
49、(1)不得在火區的同一煤層的周圍進行采掘工作。
50、(1)每個密閉牆附近必須設置柵欄、警標,禁止人員入內,並懸掛說明牌。
51、(1)啟封火區時,應當逐段恢複通風,同時測定回風流中一氧化碳、甲烷濃度和風流溫度。發現複燃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向火區送風,並重新封閉火區。
52、(0)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作業。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須製定安全措施,由礦總工程師批準。
53、(1)生產礦井延深新水平時,必須對所有煤層的自燃傾向性進行鑒定。
54、(1)開采自燃和容易自燃煤層,應當及時構築各類密閉並保證質量。
55、(0)礦井在采掘過程中曾發生過3次煤(岩)與瓦斯突出,該礦井才能被定為突出礦井。
56、(0)井巷揭穿突出煤層可以采用震動爆破的方式。
57、(0)采煤工作麵經抽放和增大風量後,其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仍不符合要求的,可由企業負責人審批後,設置專用排放瓦斯巷。
58、(0)突出煤層非突出危險區掘進工作麵進風側可以不用設置反向風門。
59(0)發生突出事故的煤層不能直接認定為突出煤層。
60、(1)突出危險區域應采取開采保護層或預抽煤層瓦斯等區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61、(1)突出煤層經區域預測後可劃分為突出危險區、無突出危險區。
62、(0)突出煤層無突出危險區內進行采掘作業時,可不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63、(1)有突出危險煤層的新建礦井及突出礦井的新水平、新采區的設計,必須有防突設計篇章。
64、(0)對於煤巷條帶處於開采應力集中區的,可以在本巷道施工順煤層鑽孔預抽煤巷條帶瓦斯作為區域防突措施。
65、(1)突出礦井禁止使用煤電鑽,煤層突出參數測定取樣時不受此限製。
66、(1)石門揭煤起爆及撤人地點必須位於反向風門外500m 以上全風壓通風的新鮮風流中或者300m 以外的避難硐室內。
67、(1)在突出煤層的煤巷中安裝、更換、維修或者回收支架時,必須采取預防煤體冒落引起突出的措施
68、(1)當煤巷掘進和采煤工作麵在預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區域內作業時,工作麵距未預抽或者預抽防突效果無效範圍的前方邊界不得小於20m
69、(0)工作麵執行防突措施後,隻要工作麵措施效果檢驗結果小於指標臨界值,就認為措施效果有效。
70、(1)突出礦井的非突出煤層出現相鄰礦井開采的同一煤層發生突出的,該煤層應當立即進行煤層突出危險性鑒定,鑒定未完成前應當按照突出煤層管理。
71、(1)突出礦井的采掘布置應當減少井巷揭開(穿)突出煤層的次數,揭開(穿)突出煤層的地點應當合理避開地質構造帶。
72、(1)突出煤層工作麵的作業人員、瓦斯檢查工、班組長應當掌握突出預兆。發現突出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按避災路線撤出,並報告礦調度室。
73、(1)編製采區設計、采掘作業規程時,必須繪製安全監控布置圖和斷電控製圖,並及時更新。
74、(1)嚴禁安全監控係統與圖像監視係統共用同一芯光纖;礦井安全監控係統主幹線纜應當分設兩條,從不同的井筒或者一個井筒保持一定間距的不同位置進入井下。
75、(1)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具有故障閉鎖功能;安全監控係統必須具備甲烷電閉鎖和風電閉鎖功能。
76、(1)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的調校、維護及收發必須由專職人員負責,不符合要求的嚴禁發放使用。
77、(1)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或者專用電源,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78、(1)機電部門改接或者拆除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電源線和控製線時,必須與安全監控管理部門共同處理。
79、(1)礦調度室值班人員應當監視監控信息,填寫運行日誌,打印安全監控日報表,並報礦總工程師和礦長審閱。
80、(1)安全監控係統必須具備實時上傳監控數據的功能。
81、(1)安全監控係統必須連續運行;電網停電後,備用電源應當能保持係統連續工作時間不小於2h。
82、(0)當煤礦地質資料不能滿足設計需要時,也可以進行煤礦設計。
83、(1)井筒設計前,必須按規定要求施工井筒檢查孔。
84、(0)立井井筒檢查孔距井筒中心不得超過25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範圍內,孔深應當不小於井筒設計深度以下50m。
85、(1)井筒施工期間應當驗證井筒檢查孔取得的各種地質資料。
86、(1)衝擊地壓礦井應當按防衝要求進行礦井生產能力核定。
87、(1)有衝擊地壓危險的采掘工作麵必須設置壓風自救係統。
88、(1)衝擊地壓礦井必須進行區域危險性預測和局部危險性預測。
89、(0)每次發生衝擊地壓後,必須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記錄發生前的征兆、發生經過、有關數據及破壞情況,並製定恢複工作的措施。
90、(1)鑽孔放水前,應當估計積水量,並根據礦井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製放水流量。
91、(1)煤礦企業、礦井應當編製本單位的防治水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92、(0)井下安裝鑽機進行探放水前,由測量人員依據設計現場標定探放水孔位置,並負責確定鑽孔的方位、傾角、深度和鑽孔數量等。
93、(1)當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尚未查清時,應當進行水文地質補充勘探工作。
94、(0)使用中的鑽孔,可以不安裝孔口蓋,但必須定期檢查孔口有無雜物,防止異物掉入孔內。
95、(0)嚴禁開采地表水體、強含水層、采空區水淹區域下的急傾斜煤層。
96、(1)井田內有與河流、湖泊、充水溶洞、強或者極強含水層等存在水力聯係的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和封閉不良鑽孔等通道時,應當查明其確切位置,並采取留設防隔水煤(岩)柱等防治水措施。
97、(1)井下采區、巷道有突水危險或者可能積水的,應當優先施工安裝防、排水係統,並保證有足夠的排水能力。
98、(0)水倉、沉澱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應當及時清理,每年年底前必須清理1次。
99、(0)當地表出現威脅礦井生產安全的積水區時,應當及時處理並報告當地人民政府。
100、(1)對於煤層頂、底板帶壓的采掘工作麵,應當提前編製防治水設計,製定並落實水害防治措施。
101、(1)井巷揭穿含水層或者地質構造帶等可能突水地段前,必須編製探放水設計,並製定相應的防治水措施。
102、(0)排水管路應當有工作和備用水管。工作排水管路的能力,應當能配合工作水泵在1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湧水量。
103、(0)水倉的空倉容量應當經常保持在總容量的30%以上。
104、(1)鑽孔放水時,應當有專人監測鑽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和水壓,做好記錄。如果水量突然變化,應當立即報告礦調度室,分析原因,及時處理。
105、(1)煤層頂板存在富水性中等及以上含水層或者其他水體威脅時,應當實測垮落帶、導水裂縫帶發育高度,進行專項設計,確定防隔水煤(岩)柱尺寸。
106、(1)開采底板有承壓含水層的煤層,隔水層能夠承受的水頭值應當大於實際水頭值。
107、(1)地層含水影響采礦工程正常進行時,應當進行疏幹,疏幹工程應當超前於采礦工程。
108、(1)建(構)築物下、水體下、鐵路下,以及主要井巷煤柱開采,必須經過試采。試采結束後,必須由原試采方案設計單位提出試采總結報告。
109、(1)礦井井口和工業場地內建築物的地麵標高必須高於當地曆年最高洪水位。
110、(1)探放水結束後,應當提交探放水總結報告存檔備查。
111、(0)鑽探接近老空時,應當安排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在現場值班,隨時檢查空氣成分。。
112、(1)礦井主要水倉應當有主倉和副倉,當一個水倉清理時,另一個水倉能夠正常使用。
113、(0)采掘工作麵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區或者相鄰煤礦時,應邊掘邊探。
114、(0)煤礦可以建立入井檢身製度和出入井人員清點製度;必須掌握井下人員數量、位置等實時信息。
115、(1)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煤礦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並經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培訓合格,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116、(0)煤炭生產實行安全生產許可證製度。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可以從事煤炭生產活動。(×)
117、(1)煤礦使用的納入安全標誌管理的產品,必須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不得使用。
118、(1)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和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
119、(0)開鑿或者 延深立井時,井筒內必須設有在提升設備發 生故障時專供人員出井的安全設施和出口;井筒到底後,應當先短路貫通,形成至少3個通達地麵的安全出口。
120、(1)耙裝機作業時必須有照明。
121、(1)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和有煤塵爆炸危險礦井的煤巷、半煤岩巷掘進工作麵和石門揭煤工作麵。嚴禁使用鋼絲繩牽引的耙裝機。
122、(0)礦井同時生產的水平不得超過3個。
123、(0)每個生產礦井必須至少有2個能行人的通達地麵的安全出口,各出口間距不得小於20m。
124、(0)采取措施後,可以在高速鐵路下開采安全煤柱。
125、(1)下山采區未形成完整的通風、排水等生產係統前,嚴禁掘進回采巷道。
126、(1)建 (構)築物下、水體下、鐵路下及主要 井巷煤柱開采,必須設立觀測站,觀測地表和岩層移動與變形, 查明垮落帶和導水裂縫帶的高度, 以及水文地質條件變化等情況。
127、(1)嚴禁煤倉、溜煤 (矸)眼兼做流水道。煤倉與溜煤 (矸)眼內有淋水時,必須采取封堵疏幹措施;沒有得到妥善處理不得使用。
128、(0)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麵安全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準開工。
129、(0)乳化液的配製、水質、配比等,必須符合有關要求。泵箱應當設自動給液裝置,防止泵站柱塞密封損壞。
130、(1)采煤工作麵遇頂底板鬆軟或者破碎、過斷層、過老空區、過煤柱或者冒頂區,以及托偽頂開采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
131、(1)采煤工作麵初次放頂及收尾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
132、(0)檢修好的支柱,還必須擁有檢修合格證方可使用。
133、(1)回柱放頂前,必須對放頂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麵檢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頂時,必須指定有經驗的人員觀察頂板。
134、(1)采用人工假頂分層垮落法開采的采煤工作麵,人工假頂必須鋪設完好並搭接嚴密。
135、(1)采用分層垮落法開采時,必須向采空區注漿或者注水。
136、(1)必須根據礦井各個生產環節、煤層地質條件、厚度、傾角、瓦斯湧出量、自然發火傾向和礦山壓力等因素,編製工作麵設計。
137、(0)、采用分層垮落法回采時,下一分層的采煤工作麵必須在上一分層頂板垮落的穩定區域下麵進行回采。
138、(1)工作麵兩端必須使用端頭支架或者增設其他形式的支護。
139、(0)放頂煤工作麵初采期間應當根據需要采取強製放頂措施,使直接頂和老頂充分垮落。
140、(1)運輸巷與短壁工作麵或者回采支巷連接處(出口),必須加強支護。
141、(0)工作麵傾角在18°以上時,必須有可靠的防滑裝置。
142、(0)工作麵遇有堅硬夾矸或者黃鐵礦結核時,使用采煤機截割時,必須使用無火花耐磨截齒。
143、(0)掘進工作麵頂板條件較好時可以空頂作業。
144、(1)使用挖掘機下坡運行時必須使用低速擋,嚴禁脫擋滑行,跨越軌道時必須有防滑措施。
145、(0)耙裝機運行時,嚴禁在耙鬥運行範圍內進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傾斜井巷移動耙裝機時,下方除信號工外不得有人。
146、(1)采用錨杆、錨索、錨噴、錨網噴等支護形式時,錨杆(索)的形式、規格、安設角度,混凝土強度等級、噴體厚度,掛網規格、搭接方式,以及圍岩湧水的處理等,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或者作業規程中明確。
147、(1)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和有煤塵爆炸危險礦井的煤巷、半煤岩巷掘進工作麵和石門揭煤工作麵,嚴禁使用鋼絲繩牽引的耙裝機。
148、(0)斜巷采用多級提升或者上山掘進提升時,在絞車下山方向必須設置擋車欄。
149、(1)井巷交岔點,必須設置路標,標明所在地點,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150、(0)主要絞車道可以兼作人行道。
151、(1)采(盤)區內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淨高不得低於2m,薄煤層內的不得低於1.8m。
152、(1)單軌運輸巷道寬度應當大於2.8m,雙軌運輸巷道寬度應當大於4.0m。
153、(0)采用錨杆支護的巷道遇頂板破碎、淋水,過斷層、老空區、高應力區等情況時,可不加強支護,但要有礦壓觀測辦法。
154、(1)掘進機和掘錨一體機開機前,在確認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啟動。
155、(0)維修傾斜井巷時,應當停止行車;需要通車作業時,必須製定行車安全措施。上、下段可同時作業。
156、(1)傾角在25°以上的小眼、煤倉、溜煤(矸)眼、人行道、上山和下山的上口,必須設防止人員、物料墜落的設施。
157、(0)檢查煤倉、溜煤(矸)眼和處理堵塞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情況緊急時,人員可從下方進入。
158、(1)煤倉與溜煤(矸)眼內有淋水時,必須采取封堵疏幹措施,沒有得到妥善處理不得使用。
159、(0)凍結站可以采用燃性材料建築,安裝設通風裝置。
160、(1主井、副井和風井布置在同一個工業廣場內,主井或者副井與風井貫通後,應當先安裝主要通風機,實現全風壓通風。
161、(0)煤礦建設單位和參與建設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具有與工程項目規模相適應的能力,具備相應的資質,
但可以超資質承攬項目。
162、(1)斜井(巷)施工時15°以上斜井(巷)時,應當製定防止設、軌道、管路等下滑的專項措施。
163、(1)立井鑿井期間采用吊桶升降人員時,乘坐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帶,懸掛牢固,嚴禁身體任何部位超出吊桶邊緣。
164、(1)錨噴巷道對噴體必須做厚度和強度檢查並形成檢查記錄。
165、(0)耙裝機上山施工傾角大於16°時,在司機前方必須設護身柱或者擋板,並在耙裝機前方增設固定裝置。
166、(0)液壓支架必須接頂。頂板破碎時必須采取臨時支護。
167、(1)絞車滾筒上纏繞2層或2層以上鋼絲繩時,鋼絲繩由下層轉到上層的臨界段,必須經常檢查,並應在每季度將鋼絲繩移動1/4繩的位置。
168、(1)絞車閘間隙超過規定時,應報警並閉鎖下次開車。
169、(1)過卷保護裝置是當提升容器超過正常終端位置0.5時,必須能自動斷電,且使製動器實施安全製動。
170、(0)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在一個撚距內斷絲斷麵積與鋼絲總斷麵積之比,達到15%時必須更換。
171、(1)井底車場的信號工可以直接向絞車司機發送緊急停車信號。
172、(0)罐門或罐簾下部邊緣至罐底的距離不得超過300 mm。
173、(1)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是提升裝置必須裝設的主要保險裝置之一。
174、(0)盤式製動器的閘瓦間隙規定不得超過2.5mm。
175、(1)立井井筒中所用的電纜中間不得有接頭;因井筒太深需設接頭時,應將接頭設在中間水平巷道內。
176、(0)自動化運行的升降人員的主要提升機,可以不配備司機值守,但應當設圖像監視並定時巡檢。
177、(1)主要提升裝置必須有檢驗合格的備用鋼絲繩。
178、(0)提升機的最大靜張力和最大靜張力差應當在井口公布,嚴禁超載和超最大載荷差運行。
179、(1)專門升降人員及混合提升的係統應當每年進行一次性能檢測,其他提升係統每3年進行一次性能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180、(1)空氣壓縮機必須裝設溫度保護裝置,在超溫時能自動切斷電源。
181、(0)螺杆式空壓機的排氣溫度不得超過150℃。
182、(1)提升容器的罐耳在安裝時與罐道之間所留的間隙,采用滾動罐耳的矩形鋼罐道的輔助滑動罐耳,每側間隙應保持10~15mm。
183、(1)所有礦井必須裝備安全監控係統、人員位置檢測係統、有線調度通信係統。
184、(0)公司機關檢查下井人員可以不攜帶人員定位標示卡。
185、(1)礦用有線調度通信電纜必須專用。
186(0)、安全監控係統備份的數據介質保存時間應當不小於1年。
187、(0)礦井應當有兩回路電源線路,電源線路必須來自兩個不同變電站。
188、(0)礦井備用電源的容量必須滿足通風、排水、提升等要求,並保證主要通風機等在5min內可靠啟動和運行。
189、(0)、實現地麵集中監控並有圖像監視的變電所也應當設設專人值班。
190、(0)嚴禁帶電搬遷電氣設備。
191、(0)井下低壓不超過660V。
192、(0)配電係統斷電保護裝置檢查整定每3個月1次。
193、(0)、變電硐室長度超過5m時,必須在硐室的兩端各設1個出口。
194、(1)電氣設備不應超過額定值運行。
195、(1)礦井的兩回路電源線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負荷。
196、(1)井下配電係統同時存在2種或者2種以上電壓時,配電設備上應當明顯地標出其電壓額定值。
197、(1)嚴禁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
198、(1)井下配電係統圖中應當注明饋出線的短路、過負荷保護的整定值以及被保護幹線和支線最遠點兩相短路電流值。
199、(1)突出礦井禁止使用煤電鑽。
200、(1)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0.1m。
201、(1)井下照明和信號的配電裝置,應當具有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功能。
202、(1)主接地極應當在主、副水倉中各埋設1塊。
203、(1)使用的礦用防爆型柴油動力裝置,必須配備滅火器。
204、(0)軌道線路應當符合下列要求:運行7t及以上機車、3t及以上礦車,或者運送15t及以上載荷的礦井、采區主要巷道軌道線路,應當使用不小於30kg/m 的鋼軌;其他線路應當使用不小於24kg/m 的鋼軌。
205、(1)長度超過1.5km 的主要運輸平巷或者高差超過50m 的人員上下的主要傾斜井巷,應當采用機械方式運送人員。
206、(0)采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人員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每周至少對整個裝置進行1次檢查,每年至少對整個裝置進行1次安全檢測檢驗。
207、(1)無極繩連續牽引車、繩牽引卡軌車、繩牽引單軌吊車,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運送人員時,必須設置卡軌或者護軌裝置,采用具有製動功能的專用乘人裝置,必須設置跟車工。製動裝置必須定期試驗。
208、(1)單軌吊車的檢修工作應當在平巷內進行。若必須在斜巷內處理故障時,應當製定安全措施。
209、(0)單軌吊車運行中應當設置跟車工。起吊或者下放設備、材料時,人員必須在起吊梁兩側;機車過風門、道岔、彎道時,必須確認安全,方可緩慢通過。
210、(0)采用鋼絲繩牽引單軌吊車運輸時,嚴禁在巷道彎道外側設置人行道。
211、(1)采用非金屬聚合物製造的輸送帶、托輥和滾筒包膠材料等,其阻燃性能和抗靜電性能必須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212、(1)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上運時,必須裝設防逆轉裝置和製動裝置;下運時,應當裝設軟製動裝置且必須裝設防超速保護裝置。
213、(0)卡軌車、齒軌車和膠套輪車運行的軌道線路,應當采用不小於24kg/m 的鋼軌。
214、(1)采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人員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嚴禁同時運送攜帶爆炸物品的人員。
215、(0)除主要負責人外任何人不得調動礦山救護隊、救援裝備和救護車輛從事與應急救援無關的工作,不得挪用緊急避險設施內的設備和物品。
216、(0)煤礦作業人員可以熟悉應急救援預案和避災路線,具有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險知識。
217、(1)井下作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自救器和緊急避險設施的使用方法。
218、(1)班組長應當具備兼職救護隊員的知識和能力,能夠在發生險情後第一時間組織作業人員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險。
219、(1)煤礦必須對生產性粉塵進行監控,其中呼吸性粉塵濃度每月測定1次。
220、(1)每半年至少監測1次噪聲。井工煤礦噪聲監測點應當布置在主要通風機、空氣壓縮機、局部通風機、采煤機、掘進機、風動鑿岩機、破碎機、主水泵等設備使用地點。
221、(1)礦井必須建立消防防塵供水係統,沒有防塵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麵不得生產。
222、(0)孔隙率大於4%的煤層采煤工作麵可以不采取煤層注水防塵措施。
223、(1)煤礦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從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檔案,並將檢查結果書麵告知從業人員。
224、(0)煤礦企業應當為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從業人員離開煤礦企業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原件。
225、(1)心、血管器質性疾病,風濕病(反複活動),嚴重的皮膚病,不得從事井下工作。
226、(0)采煤機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割煤時必須噴霧降塵,內噴霧工作壓力不得小於2MPa,外噴霧工作壓力不得小於1.5MPa,噴霧流量應當與機型相匹配。無水或者噴霧裝置不能正常使用時必須停機。
227、(1)氧化氮、一氧化碳、氨、二氧化硫至少每3個月監測1次,硫化氫至少每月監測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