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昌明:為圖方便的代價
為圖方便的代價
2011年4月12日這天是一個春暖花開、豔陽高照的日子, 但這天對於川東某國有煤礦機運隊350片區的職工葛國(化名)來說,卻勝似嚴寒殘酷的冬日,他因在工作中為了圖方便和省事,嚴重違反機車行車操作規定,受到了解除與礦勞動合同關係的嚴厲處罰,為此付出了被開除礦籍的代價。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2011年4月12日6:00時,機運隊350片區分管副隊長鄭仁組織召開早班作業人員班前會。會上安排了當班工作任務後,重點講解了安全注意事項,特別強調了機車司機、跟車員必須嚴格執行機車運行管理的相關規章和製度,嚴禁機車未停穩下車進行搬道等違章行為,並要求全體職工做好互助保安與自主保安。隨即該片區當班職工投入緊張的機運生產工作。機車司機葛國與跟車員董學合開一台機車,從事向井下掘進磧頭供車和拉運矸石等項工作任務。當班12時30分左右,他倆從3232運輸石門拉運矸石礦車運行到350臨時變電所渡線道外,機車司機葛國發現渡線道岔的道尖沒有閉合,這時,他為了圖方便和省事,競然置隊領導在班會上重點強調的安全注意事項而不顧,在機車運行根本沒有停下穩定的情況下,冒險從駕駛室內跳躍下來搬道,然後又迅速爬入車內繼續駕車而去,這種冒險蠻幹行為,嚴重危及了自身的安全,他如果當時稍不留神,一腳踩滑摔在軌道內,後果不堪設想。該違章行為被途經此處的礦領導發現,為防止類似現象再次發生,有效地警醒他人,礦根據股份公司《安全獎懲條例》的相關規定,決定解除葛國與礦的勞動合同關係,並對其罰款2000元。
蔣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