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田壩煤礦多次遭圍堵 職工基本生存權沒有保障
2016年5月11日以來,雲南省田壩煤礦周邊的五個地方煤礦(高峰、富民、力行、興鑫、紅星)組織250餘人對田壩煤礦唯一生產的二號井進行圍堵,這是從2014年4月14日第一次圍堵以來的第六次圍堵。到今天又是整整一個月了!在這期間,圍堵人員僅允許通風、排水人員下井,井下生產活動被迫完全停止,井口的安全生產工作秩序全部打亂,井下各類安全隱患難以排除,職工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證,萬餘名職工、家屬基本生存難以維持,企業維穩工作形勢嚴峻,造成了田壩煤礦極其嚴重的經濟損失。
田壩煤礦二號井屬高瓦斯礦井,如果人員不到位,一旦瓦斯聚集,濃度超限,引發02manbetx.com
那後果不堪設想,這些圍堵人員簡直拿礦工生命開玩笑,二號井是田壩煤礦唯一的生產井口,每停產一天,就要損失50多萬元。目前,第六次圍堵已近10天,企業政府均未找到有效的解決途徑,雙方矛盾愈演愈烈,職工情緒不斷激化,衝突隨時可能發生。
田壩煤礦是國家中一型企業(1998年以前隸屬國家煤炭部,1998年被下劃到省,2003年10月並入雲南東源煤電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0月又再次並入雲南省煤化工集團),有職工、家屬、離退休人員20000餘人,田壩煤礦建礦47年來,一直以來為全省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過重要貢獻,推動了當地經濟的跨越式發展,曾經有雲南省煤礦“小香港”之稱的美譽。煤炭資源當屬國家所有,國有企業也是國家經濟製度的具體形式,國有企業是國家的,也是政府的,珍惜資源、保護開采是國有煤礦企業理所當然的職責。然而,2012年,在礦權界定中,宣威市田壩鎮紅星煤礦、力行煤礦、高峰煤礦、富民煤礦,海岱鎮興鑫煤礦五個私營煤礦與雲南省田壩煤礦存在礦權重疊問題。建礦孰先孰後,是誰占了誰的資源,煤炭資源到底屬於國有或是私有?2012年5月,按照雲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落實省政府關於宣威市力行煤礦等五煤礦采礦權重疊問題批辦意見的專題會議紀要》的精神,在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主導下,本著兼顧曆史與現實,將五個私營煤礦的采礦權證統一到雲南省田壩煤礦二號井,實施托管。所謂“托管”,就是形式上的單方要約,投資、資產、產品、人員均屬於私營礦主。管什麼、怎麼管,管得了嗎?安全投入、升級改造私營礦主怎麼舍得花錢。托管的結果就是五個私營煤礦與田壩煤礦沒有任何產權關係,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仍屬地方政府管理,私營煤礦對田壩煤礦井田內的資源照樣是自主投資、自行開采、自己經營、自我受益,我行我素,沒有向托管主體支付過半分錢的托管費用,托管主體也不差他們任何費用,更談不上差私營礦主所使用礦工的工資。“托管”,成為了五個地方礦的一根救命稻草,2009年的托管讓他們得以生存,他們死抓著2014年的行業整頓這對於他們來說有可能是他們最後的晚餐,大礦兼並收購或是整合控股在他們看來將是他們最佳的續命方案。“托管”成為他們聚眾鬧事的最佳借口,能夠抱上國有企業這隻大腿如果沒有一個說法,沒有達到他們的個人目的那是決計不行的。麵對這般無賴行徑,國有企業又有何處可以伸冤?難道真的要當“冤大頭”嗎?拿一大筆國家、集體的錢去購買一些原本跟東源公司沒有半毛錢關係的礦嗎?更何況現在煤炭生產早已是本價倒掛,無利可圖,而東源公司早已是負債累累、千瘡百孔,下屬的大部分煤礦連職工工資都難以正常發放(此次被圍堵的田壩煤礦職工已經欠薪將近四個月),升級改造,結構調整,兼並重組談何容易。政府一紙文件,沒有相關的配套政策、資金扶持,煤炭企業想從市場低迷、轉型升級的困境中走出來簡直就是一項幾乎不可能完成任務。
自2014年4月14日以來,五個地方礦圍堵田壩煤礦二號井的違法事件已經發生6次,今年短短半月內就是2次圍堵:4月25日圍堵一個星期,5月11日圍堵至今仍無結果,為什麼短短半月內就達2次,其主要目的一是想通過圍堵國企,引起地方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重視,規避雲南煤炭行業改革帶來的經營風險。二是在2016年4月24日雲南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施脫困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明確:“五對托管礦井並入曲靖市化解過剩產能實施方案,由曲靖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這對他們來說,更加咬定要以整合方案、高價出售煤礦的目的,第六次出錢雇傭村民加劇圍堵田壩煤礦二號井,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
2014年,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煤炭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意見》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省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立即停產整頓的通知》(雲政辦發〔2014〕19號)的精神,五個私營煤礦礦井均為生產能力9萬噸/年以下,屬於整頓關閉範圍,加之,煤炭行業不景氣,煤炭產品價格持續下跌,為此,五個煤礦礦主多次上訪,強烈要求參照整合關閉曲靖市地方煤礦的辦法和標準對他們進行整合收購,並以圍堵田壩煤礦二號井相要挾。按照“政府主導、企業參與”的原則,田壩煤礦與當地政府及五個煤礦礦主進行協調和談判,東源煤電公司及主管單位雲南煤化集團也多次與曲靖市、宣威市政府進行溝通和協調,尋求政府的政策支持。經多方反複協商,原則上同意開展整合工作。2015年7月14日,中介機構完成了五個礦井的資產初評報告,9月22日雙方進行了第一輪商務談判,因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未達成共識,沒有簽訂協議。其主要焦點在於五個礦主要求進行礦井煤炭資源作價,這違反了煤炭轉型升級整合關閉工作規定,再者這幾個私營煤礦也未曾上繳過采礦權價款或保證金,對淹沒垮落井巷、地麵設施和國家已經明令淘汰的井下設備也強烈要求東源煤電公司作價接收。強賣強買的思想非常明顯,態度非常強硬。
從幾次的圍堵,這些人分散到二號井的各個場所,不管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的勸告,坐著玩手機、抽旱煙袋、繡針線、三拿一(打牌)。據私下了解,這些村民是礦主的托,由礦主的朋友組織來的,每人每天女的50元,男的有80元、有100元的工時費,提供3餐盒飯,組織者對他們嚴格考勤。
有的領導說,企業再大也是小企業,政府再小也是大政府,似乎很有道理。要是這幾百來號人靜坐到鎮政府、縣政府、區政府、市政府、省政府會是什麼結果?不用多說公安、武警、特警早就出動了,夠你幾個小礦主喝一壺的。國有企業、經濟實體你算哪一級?報警又能起什麼作用,多次去函地方政府又能有什麼結果。
在工業經濟持續下行、煤炭市場低迷的形勢下,國有煤礦企業步履維艱,企業職工工資不能按時發放,社會保險費不能按時上繳。田壩煤礦二號井被圍堵事件僅隻是雲南煤炭行業的一個縮影,處理圍堵本身並不複雜,按照《煤炭法》、《國家安全生產法》、《刑法》、《社會治安綜合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圍堵行為已經構成違法,造成國有企業重大經濟損失時已經構成了犯罪,公安機關完全可以介入,但此類行為都是不了了之。這是煤礦行業的悲哀,在這個全民倡導民主、法治的社會主義國家,麵對一次次違法行為居然是這般地無能為力。為了避免事態的進一步擴大,田壩煤礦的幹部職工隻能退步隱忍,但如此三番五次地圍堵,難道真的隻有到了發生流血衝突,甚至鬧出人命時才能有個結果嗎?請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把“兩學一做”與解決實際問題有機結合,不要讓問題在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裏麵轉圈圈!讓大家在這個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裏能夠感受到平安和幸福!
我堅決相信:當今社會,媒體輿論應該是社會公平正義的載體;民生問題應該是各級政府的職責,田壩煤礦職工家屬的生存生活受到侵害難道不是民生問題?因此,懇求您們為了公平正義,幫助披露本文或轉載,不當之處還請編輯的同誌幫助修改為謝!
雲南省田壩煤礦李和金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