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煤大寶頂礦“五舉措”強化宣傳工作
本報訊(舒立誌報道)為增強宣傳工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時效性和影響力,充分發揮宣傳工作在“團結、穩定、鼓勁”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川煤集團攀煤大寶頂礦黨委製定辦法,采取“五項措施”進一步強化宣傳工作。
一是落實宣傳工作責任。製定出台了《中共大寶頂煤礦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各基層單位黨(總)支部書記、機關部室負責人是本單位宣傳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落實了宣傳工作職責。
二是確立宣傳報道方向。要求宣傳報道麵向基層、麵向群眾、麵向實際,重點宣傳報道本單位改革創新、和諧穩定、黨建工作,展示本單位的工作特色、工作經驗,側重宣傳基層一線職工群眾中的先進事跡、典型經驗和好人好事等。
三是加強宣傳隊伍建設。要求各基層單位必須配備1至2名具有政治敏銳性、工作責任心強、有一定寫作能力的職工為通訊員,讓通訊員多渠道、全方位參與本單位各項活動、會議和工作,全麵掌握工作動態,提供宣傳素材,並向他們交任務、壓擔子,使其提高宣傳報道業務能力。
四是規定宣傳報道任務。對黨委工作部分管宣傳的人員、專職宣傳幹事每月規定一定數量的稿件任務,對基層單位和機關部室酌情規定一定數量的稿件任務。
五是做到獎罰兌現。對照“考核獎罰標準”,按月對通訊員和各單位稿件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獎勵。對沒有完成稿件任務的基層單位和機關部室給予黨組織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經濟處罰,做到考核、獎罰嚴格兌現。
攀煤大寶頂礦宣傳部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