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施工用電的安裝、維修、搬遷、移動和拆除和拆卸必須由受過專門培訓並取得合格證的人員負責。
1、經常檢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絕緣良好,防護用品、電器工具是否完好。
2、不準赤腳赤膊工作,不準穿帶釘子的鞋,不準戴有金屬邊的眼鏡及金屬製的腰帶和工具套,並要避免使用易導電的工具(如金屬尺等)。
3、任何電器設備未經證實無電時(又無特殊勞動保護時)不準進行檢修。帶電作業一定要有可靠的安全裝置,並有兩人在場才能進行作業。
4、在井下,必須用低壓照明,接線處要包好,用電設備均應接地,供電電源零線不準接地。
5、高空作業時:
(1)必須係好安全帶,工具材料不能亂丟,上下人員要聯係好,雷雨天不許進行高空作業。
(2)要過細地檢查電杆是否穩固,蹬具、安全帶是否牢靠,兩人同登一杆時應互相照顧,工作結束解安全帶時要防止誤解。
(3)所架設的梯子、架子應牢固可靠,下麵要有專人負責。
6、建立總開關和變壓器房的管理製度,非有關人員不準進入。變壓器房高壓開關操作的地方,必須設有木板台,啟閉變壓開關時戴上絕緣手套,並用絕緣棒進行操作。
7、各種電器設備必須有接地裝置,高壓線路距地高度按規定架設。在交通要道應架設安全網等安全措施(高壓不低於九米,低壓不低於六米)。高壓線路通過板壁處,其孔口直徑不小於一公寸,並須用磁管或其它絕緣管套好。
8、立杆前認真檢查立杆工具是否完好,立杆時要互相協作,商量,統一行動,指定專人指揮,並注意來往行人。
9、烘烤電器設備必須有專人看管,人離要熄火。
10、防雷保護的避雷接地裝置,必須每年檢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