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責任追究製度
探放水責任追究製度
1、水害02manbetx.com 發生後,除積極組織救援外,應由現場負責人向礦調度室、防治水辦公室、駐礦安檢站彙報。
2、組織有關人員全麵調查02manbetx.com 的整個經過,收集有關證據,掌握第一手資料。2小時以下02manbetx.com 由探放水隊隊內組織追查,02manbetx.com 報告由防治水辦公室留存,已備檢查。2-4小時事故由防治水辦公室組織追查,事故報告報科領導審核批準後,礦安監科留存。4小時以上探放水事故由總工程師組織追查,事故報告報礦領導審核批準後,礦安監科留存。
3、事故追查參加單位:一般事故由安監科組織,技術科、探放水隊、事故單位參加;重、特大探放水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及礦領導小組進行03manbetx 、追查、處理,結果上報有關部門。
4、事故現場人員必須如實反映事故經過,不得偽造事故現場、隱瞞編造事故情節。
5、對事故的追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明確不放過;對責任者未經處理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6、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根據責任大小、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後果,給予通報批評、罰款、行政處分,以至追究刑事責任。
7、罰款處罰標準:一般探放水事故,酌情罰事故單位1000-5000元,罰事故單位領導100-500元,罰事故直接責任人100-500元;重大探放水事故,酌情罰事故單位5000-10000元,罰事故單位領導200-1000元,罰事故直接責任人500-1000元;特大防治水事故的處罰,根據直接經濟損失按照事故追查結果,由上級主管部門決定。對於不如實反映事故經過,偽造事故現場、隱瞞編造事故情節者,要加倍處罰。
發生事故後,要將事故情況及時在調度會上通報,以便其它單位共同接受教訓。
8、舉一反三,對全礦幹部職工進行安全知識和防治水專項知識培訓。
針對礦井探放水工作,防治水辦公室應在每月、季、年編寫探放水總結03manbetx 報告。全麵03manbetx 物探、鑽探和疏放水工作。對投入的工程量、探測效果、疏放效果以及存在問題作出評價,並與設計內容進行對比03manbetx ,同時要指出在掘進中應注意的問題以及所要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