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設備、器材使用檢查維修管理製度
1、安全設備、器材購入時,由機電科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檢查、試驗、性能測試等,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具體進行下列檢查:
(1)確認是否有安全標誌許可證書。
(2)機電設備外觀檢查完好、無缺陷。
(3)設備銘牌標識是否與產品說明書一致。
(4)由專職防爆檢查員檢查機電設備的防爆性能,配套材料是否具有阻燃性能。
(5)由檢修單位對機電設備進行全麵檢查,檢查設備內部有無損壞,轉動部位是否靈活,潤滑部位油量是否充足。
(6)由試驗組對機電設備性能參數進行試驗,必須符合規定要求。
(7)必須進行試轉,正常後由設備管理員刻號、登記、上設備台帳,辦理領用手續。
2、安全設備、器材安裝使用地點無淋水、頂板好或支護狀況牢固可靠,因條件限製無法避免時,必須采取可靠措施,確保機電設備正常運轉和便於檢修。
3、安全設備、器材安裝必須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及相關01manbetx 的技術要求安設。安設後,要按規定掛齊設備標誌牌,標誌牌內各項內容必須按要求填寫。
4、安全設備、器材安設完畢後,由安設單位提出驗收申請,機電科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5、使用單位負責對安全設備、器材的操作、日常檢查、檢修、維護、保養工作,各級專業管理人員及檢查人員定期檢查或不定期抽查,使機電設備處於完好狀態,確保安全運行。
6、對安全設備、器材要按01manbetx 要求進行定期試驗、檢查、更換,禁止超期使用或在隱患、失靈狀態下使用。
7、對於因設備更新不及時而超期使用的機電設備,需經機電礦長、機電科長檢查同意,方可繼續使用,並加強維護工作,縮短檢修周期,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