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貫通時通風瓦斯管理製度
1.普掘工作麵巷道貫通前20米,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貫通前50米時,地測部門必須向總工程師報告,並下達貫通通知單。
2.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被貫通巷道必須停止作業,並保持正常通風,每次放炮前都要檢查瓦斯和通風情況,證實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要求後,方可放炮,直至貫通。
3.巷道貫通由施工單位和通防工區共同編製安全技術措施,由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通防、安監、機電、技術科部門審查(參加審查人員必須簽字),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包括:通風管理,有害氣體管理、放炮管理,防止冒頂和透水等;通防工區在巷道貫通前要做好調整風流的準備工作。
4.巷道貫通的安全技術措施要由分管副總工程師組織有關區隊學習,所有參加人員必須簽字備查。
5.巷道貫通前,通防工區必須做好調整風流的準備工作通巷道要保證正常通風,瓦斯濃度符合規定要求,每一次放炮都要檢查通巷道的瓦斯和通風情況,符合01manbetx 01manbetx 要求時,方準放下一次炮,直到巷道通。
6.巷道貫通的全過程由主管掘進的副總統一組織指揮。貫通時,必須由通防工區區長或工程師和施工單位的區隊長親臨現場指揮,安監處要派專職安監員盯頭,在現場監督貫通措施的執行情況。貫通後,必須立即停止采區內一切工作,通風部門要立即調整通風係統,保證有足夠的風量,風流穩定後方可恢複工作。
7.測風工對巷道貫通前後的風量氣體情況進行測定,並將測定結果彙報通風工區。